(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考、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2)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復審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二)考試。
考試包括面試初試、筆試或專業試、面試復試。
1.面試初試。
資格審查合格后,報考的所有人員均須參加面試初試。面試初試由區教育局根據相關要求制定方案并組織實施,形式、內容及時間另行通知。
面試初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初試合格分數線為75分。經初試合格者進入筆試或專業試。
2.筆試或專業試。
(1)語文、數學、英語、計算機科教師職位(職位代碼為:A01—A05)采取筆試方式。
筆試采用閉卷的方式,內容為相關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筆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2)體育、音樂、美術科教師職位(職位代碼為:A06—A18)采取專業試的方式。
專業試內容為相關專業技能考試。考試時應考者要自帶樂器、繪畫工具和體育器材。專業試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
3.面試復試。
面試復試對象根據筆試或專業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所報職位招錄人數3倍比例從考試合格考生中確定。合格考生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合格人數確定復試對象。面試復試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另行通知。面試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最終成績的計算方法。
考試結束后,按筆試或專業考試成績占50%,面試復試成績占5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若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具有高明區臨聘教師工作經歷、學歷層次高低順序、面試成績確定名次。
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員及其考試總成績在區政府網站、區委組織部(區編委辦)網站公布。
(三)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考試總成績合格考生中等額確定體檢對象。體檢在區編委辦指定的醫院統一進行。具體體檢事項安排另行通知。
體檢和考察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體檢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由錄用單位按照錄用考察工作的有關規定,對其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如出現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體檢、錄用的,可從總成績合格的人員中依次遞補人選。是否遞補體檢、考察人選,由錄用單位研究決定后報區編委辦審批。
(四)聘用及待遇。
經體檢和考察合格后,根據考試的綜合成績,擇優聘用。被聘用的人員按所聘崗位享受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三、其他事項
1.報名后請保持報名表所留通訊方式暢通。
2.報名后請留意網站公布考試安排等事宜,不再另行通知。
3.本次考試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社會上任何培訓機構舉辦的輔導班或發行的參考資料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
4.考生如對本公告信息有疑問的,請致電0757—88282322(區教育局)、0757—88681308(區編委辦)。
附件:
1.2016年佛山市高明區公開招聘小學教師職位表(第三批).xls
佛山市高明區教育局
2016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