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內容:公共理論和學科專業知識。公共理論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課程改革等內容。筆試總分為100分(其中:公共理論30分,專業知識70分),筆試成績5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
2.筆試時間:2016年4月17日(周日)上午8:30-10:30(語文教師崗位8:30-11:00)。
3.筆試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筆試準考證》。考生須攜帶《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按照規定的時間到考點參加筆試。考生遲到30分鐘不得入場,開考30分鐘內不得交卷退場。
4.成績公布:筆試成績在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四)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應聘同崗位人員筆試成績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進入面試人數與實際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筆試成績合格人員均確定為擬參加面試人選。
2.資格復審。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對擬參加面試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擬參加面試人員應如實提供符合應聘條件的相關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16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可提供《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已與相關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須提供《就業協議書》原件和《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復印件)、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戶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其中在職人員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對不能按上述要求按時提供有效證件原件、或資格復審不合格、以及明確表示放棄的擬參加面試人員,取消其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的應聘者中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末位成績并列的應聘者一同進入面試)。若資格復審通過人數與崗位實際計劃招聘人數之比不足3倍的,則通過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環節。經資格復審符合應聘條件進入面試環節人員名單在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教育局網站上公布,并發給《面試通知書》,面試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3.面試方式:面試采用說課與答辯相結合形式。
①備課。考生根據指定的教學內容,在指定地點和專用備課紙上獨立設計出說課稿。備課時間為1小時。②說課。考生根據設計的說課稿進行說課,說課時間為10分鐘。評委根據考生說課內容和測試標準進行評價。③答辯。主要采用問答形式,由評委圍繞說課、相關專業理論知識與技能、教育教學改革發展動態等方面內容進行提問,考生當場回答。答辯時間為5分鐘。評委根據答辯情況進行評價。
4.面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5.面試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見《面試通知書》。考生在領取《面試通知書》時,須繳納面試費用100元/人。
(五)技能加試
1.應聘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及學前教育崗位的教師還須參加技能加試,應聘其他崗位的教師不需要參加技能加試。
2.技能加試人選確定:面試成績合格者,直接進入技能加試。
3.技能加試內容:見《面試通知書》。
4.技能加試成績總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成績當場通知考生。
總成績折算和公布:成績計算均取兩位小數,第三位四舍五入。應聘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信息技術)及學前教育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30%+技能加試成績×30%;應聘其它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筆試成績、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總成績在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教育局網站公布。
(六)體檢和考察
在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應聘同崗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以及崗位實際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人員(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應聘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信息技術)及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若面試成績仍相同,取技能加試成績高者)。
因應聘者體檢或考察不合格、以及明確表示放棄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
體檢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江蘇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及蘇教人〔2010〕14號文件執行。體檢費用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考察參照《省委組織部等3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和《2016年上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考指南》執行。
體檢和考察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
(七)公示
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在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金湖縣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或雖有異議但不影響聘用的,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在規定時間內辦理相關手續。
擬聘用人員與原工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自行負責處理。因擬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在公示與聘用審批階段,擬聘用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或考生明確表示放棄聘用出現缺額的,在應聘同崗位的面試(及技能加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依次遞補。聘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四、聘用與相關待遇
應聘同崗位人員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按照擬聘用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自主選崗。擬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帶相關證明材料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轉正手續。對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個人自謀職業。
被聘用人員待遇按金湖縣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五、信息公開與咨詢
(一)招聘工作全程信息公開,相關信息可登錄以下網站查詢:
淮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huaian.gov.cn/)
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jinhu.gov.cn/)
金湖縣教育局網站(http://www.jhedu.gov.cn/)
(二)為方便群眾咨詢,特設立咨詢電話:
金湖縣教育局組織人事科0517-86907240、0517-86902016
六、招聘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紀律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被取消資格或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員責任自負。招聘工作接受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監督。為方便群眾監督,特設立監督電話:
中共金湖縣紀委、金湖縣監察局0517-86882483
金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紀委0517-86805412
金湖縣教育局紀委0517-86908457
七、本公告由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金湖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2016年3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