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檢人員確定: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底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如崗位能力測試成績并列的,則對成績相同者再次進行崗位能力測試,以第二次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崗位能力測試成績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體檢在華坪縣人民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同時要遵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切實做好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0〕22號)的規定。體檢不合格人員,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天內提出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復檢仍不合格的,取消體檢資格,并按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
(三)考核
考核由用人單位派人查閱學生檔案、聽取學校和實習單位意見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水平和遵紀守法等方面進行考察考核。
(四)公示
對現場綜合測試、體檢、考核合格的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五)簽訂就業協議
對體檢合格的擬招聘人選進行考察和公示,合格者由招聘學校與其簽訂《就業協議》,若擬聘用人員逾期不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提出解約,因此產生的后果,由擬聘用人員承擔。若擬聘用人員逾期不簽訂協議或簽訂協議后提出解約后,將報請上級部門批準決定是否遞補。
(六)審批
現場綜合測試、體檢、公示等各項工作結束,對已確定的擬聘用人員按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并報麗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
七、其他事項
(一)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試用期為一年。根據麗市人〔2006〕44號和麗市人〔2007〕57號文件要求,在試用期間,學校要對新聘用人員進行崗位能力的考試考核。試用期滿,考試考核合格的,按程序辦理轉正定級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簽訂后在6年內不得辦理調出手續;考試考核不合格的,延長試用期或取消聘用資格;未進行崗位能力考試考核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予辦理轉正定級手續。
(二)根據《云南省事業單位新進人員人事代理試行辦法》(云人〔2006〕26號)要求,新聘用人員到縣人才服務機構進行人事代理。
(三)未盡事宜,按《云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云人〔2004〕37號)文件規定辦理。
聯系電話:
華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專業技術股:0888-6496109
華坪縣教育局:0888-6125745
華坪縣第一中學辦公室:0888-6121200 0888-6128122
麗江華坪女子高級中學辦公室:1398881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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