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與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總成績實行百分制,按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占40%和面試成績占60%合并計算。筆試成績(折算成百分制+加分)合格線為50分。總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予聘用。
(一)筆試
4月17日全省統(tǒng)一筆試,上午筆試科目為"專業(yè)知識",應聘者根據(jù)本人所報考職位類別選擇其中的一個科目類別參加考試。下午筆試科目為"教育綜合知識",該科目是每位應聘者必考科目。筆試成績按"教育綜合知識"占40%、"專業(yè)知識"占60%的比例計算。僅考教育綜合知識者以"教育綜合知識"成績作為筆試成績。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成績由福建省教育考試院于5月13日公布。
(二)面試
面試時間安排在2016年5月下旬至6月。在筆試合格線上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xiàn)并列的,取所有并列的考生為面試人選;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shù)確定面試人選;棄權面試的空額從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數(shù)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shù)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以上方為合格。
面試主要測試應考對象的專業(yè)知識和業(yè)務能力。報考教師崗位者以片段教學、口答評委提問或崗位技能考試為主要形式,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評委由7人以上組成,采取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分數(shù)的方法確定報考者的面試分數(shù)。
面試時間、地點及面試資格審查的時間另行通知,請考生及時關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相關通知。
(三)補充招聘
第一輪公開招聘結束后,若存在未完成招聘的空缺崗位,市教育局將及時向社會公布。參加今年全省統(tǒng)一筆試但未被聘用的應聘者(筆試成績應在合格線上),可登錄中小學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報名系統(tǒng)進行補充招聘報名,每位應聘者可報考1個崗位。根據(jù)應聘者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擬聘人數(shù)與進入面試人數(shù)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開展面試、體檢、考核、聘用等工作。已被聘用或擬聘用人員不得參加補充招聘。
六、體檢與考核
(一)體檢
1.體檢對象的確定。根據(jù)崗位招聘計劃數(shù),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若同一職位最后一名體檢人選有2個及以上報考者總成績相同,取筆試成績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也相同,取筆試的專業(yè)知識成績較高者進入體檢。若筆試的教育綜合知識、專業(yè)知識成績皆相同,則由教育主管部門商人社部門研究決定體檢對象的確定方式后另行通知。
2.體檢標準。體檢標準按《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福建省教育廳關于調整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要求的通知》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對體檢結果有異議的考生,可申請復檢1次,復檢醫(yī)院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核
對體檢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yè)務能力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并對報考資格進行復查,不符合招考條件的對象取消聘用資格。考核采取查閱檔案、計生綜治情況調查等方式進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公示與聘用
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天,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示期滿不影響聘用的,經政府人事行政部門核準后,由用人單位按有關規(guī)定與考生簽訂聘用合同,實行為期三年的最低服務年限(含試用期一年)。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八、其他事項
(一)考生在資格復審、面試、體檢、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環(huán)節(jié),因本人棄權或不合格而造成崗位空缺的,根據(jù)空缺人數(shù),在該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二)未落實就業(yè)的教育部直屬師范大學免費師范畢業(yè)生報名參加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在同等條件下優(yōu)先聘用;符合條件的在職報考者,須于面試資格復審前提交所在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材料。
(三)每一職位擬招人數(shù)與報考人數(shù)之比原則上達到1∶3方能開考,未達到1∶3的原則上應減少崗位招聘人數(shù)或取消崗位的招聘計劃。情況特殊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商人事行政部門研究同意后方可開考。
(四)本次招聘的面試、體檢、資格復審以及聘用公示等信息將在泉州市教育局網站發(fā)布,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查詢。因未關注網站相關消息而影響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五)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公開,招聘工作全程接受市教育紀工委以及市人事行政部門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0595-22798807、22119493。
(六)本通告未盡事宜由泉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595-22766208、22781630。
附件:
1.2016年泉州市屬公立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
2.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人及電話
泉州市教育局
2016年3月10日
附件2:各招聘單位聯(lián)系人及電話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