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師范大學附屬秀洲實驗學校公開選調優秀教師公告
浙江師范大學附屬秀洲實驗學校是浙江師范大學和嘉興市秀洲區人民政府合作興辦的公辦學校。根據學校事業發展需要,報經嘉興市秀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決定公開選調在職在編(公益一類事業編制)優秀教師19名。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學科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科學 |
社會 |
音樂 |
體育 |
美術 |
信息技術 |
小學 |
4 |
2 |
0 |
0 |
0 |
1 |
1 |
1 |
1 |
初中 |
2 |
2 |
1 |
2 |
2 |
0 |
0 |
0 |
0 |
二、對象及條件
1.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2.具有報考學科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3.具有五年及以上任教經歷的在職在編教師(公益一類事業編制),音樂、體育、美術、信息技術學科任教經歷可放寬至三年以上(任教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6年8月);
4.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6年3月19日后出生),曾獲省特級教師或縣(區)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名師榮譽稱號的,年齡可放寬至45周歲以下(1971年3月19日后出生)。
三、選調程序
選調工作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核、公示、辦理調動的程序進行。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報名時間: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下午12:30—16:0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浙江師范大學附屬秀洲實驗學校(嘉興市秀洲區洪殷路425號,嘉高實驗中學內),咨詢電話:0573-82211411,13867320190 (黃老師),13557303336 (徐老師)。
3.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
(1)學歷證書;
(2)本人身份證;
(3)教師資格證書;
(4)秀洲區教師提供所在學校出具的同意報考、任教年限證明(見附件2);秀洲區外教師提供所在學校或當地人社部門出具的在職在編、任教年限證明(見附件3);
(5)報名表 (見附件1) 一式二份,自行下載打印,并附近期一寸正面免冠證件照;
在1971年3月20日至1976年3月19日出生的考生,另需出具省特級教師或縣(區)級及以上教學能手、學科帶頭人、名師證書。
(二)資格審查
由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組織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經審查合格的考生,通知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由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統一組織,采取說課與現場問答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說課內容為所報崗位相關課程,現場問答為考生根據考評小組提出的問題進行答辯。說課前1小時向考生明確說課內容,準備時間為1小時,說課及現場問答時間共15分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70分。考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核對象。
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考生進入候考室須攜帶身份證、報名表以備驗證。
(四)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核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按照《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考生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
(五)考核
考核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核,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在相應崗位考試合格人員中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核結果,確定擬選調人員,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網(www.jxxzedu.cn)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選調的,予以選調。對反映有影響選調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選調;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選調,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選調。決定不予選調的,不再遞補。
(七)辦理調動
確定為擬選調的人員,由本人與原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到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報到,辦理調動手續,逾期不報到作自動放棄處理。
新錄用的教師在聘用學校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5年內原則上不作交流調動。
四、其他事項
1.考生提交的報考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2.本公告未盡事宜,由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考試成績、體檢、考核、公示等事宜均在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網上公布。
3.監督電話: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0573-82720268,秀洲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73-82721930,秀洲區紀委派駐第四紀檢組:0573-82792390。
附件:
1.浙江師范大學附屬秀洲實驗學校公開選調優秀教師報名表
2.同意報考、任教年限證明(樣張)
3.在職在編、任教年限證明(樣張)
嘉興市秀洲區教育文化體育局
2016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