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試類型:分文化學科考生(含語文、數學、英語、化學、物理、政治、歷史、計算機)和體育學科考生兩類。
(二)程序、內容及方法
1.文化學科考試
(1)考試的內容及要求
文化學科專業考試設置“筆試”“試講”“說課”三項內容,綜合考核高中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能力。
參加文化學科考試的考生分別參加各學科的筆試。根據筆試成績按學科計劃數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說課的考生名單。筆試成績只作初選之用,不計入總成績。
試講、說課成績分別按80%、20%的比例計入總成績。
(2)考試方法及要求
①筆試。考查教案設計,內容取材于現行高中教材,考前由考生臨時抽簽決定試題,考生在規定考場中90分鐘內完成,以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筆試試卷密封,由考聘專家組進行集體量化評分。
②試講。根據考生自己的教案設計,在考點安排的教室授課,授課時間15分鐘,由各考聘專家組集體統一評分。
③說課。試講結束后,考生在10分鐘內對授課情況進行說明,由各學科專家組按評分標準進行集體統一量化評分。說課時,根據了解考生能力的需要,學科組長可對考生進行提問。
2.體育學科考試
體育學科專業素質考試設置體育技能考試和體育專業考試兩項內容。其中體育技能考試總成績60分,由體育技能考試成績×60%折算實計得分;體育專業考試總成績40分,由體育專業考試成績×40%折算實計得分。以上兩項內容的實計成績之和為體育學科專業素質考試總成績。
(1)體育技能考試設置籃球、足球、田徑三項考試內容,分別占30%、30%、40%的比例。其中,籃球考查1分鐘投籃(10分)、往返運球(10分)、對抗比賽(10分)三項;足球考查顛球(10分)、左右腳踢遠(10分)、對抗比賽(10分)三項;田徑考查100米(15分)、立定跳遠(15分)、800米(10分)三項。
根據體育技能考試成績按1:5的比例確定進入試講、說課的考生名單。
(2)體育專業考試的內容
①體育專業考試設置“試講”“說課”兩項內容,綜合考核高中體育教師應具備的教育教學能力。試講、說課分別占80%、20%的比例。
②體育技能考試計分辦法:能測定成績的項目,按高考體育測試標準對應折算計分;不能定量測定成績的項目,由評委評分。
(三)評分方法:由學科專家組根據評分標準進行量化評分。
(四)成績公示。現場張榜公示各學科的考生成績,每考結束一科公示一科,并通知進入體檢的人員。
(五)有關要求
1.考生進行筆試、試講、說課期間,不準攜帶任何通訊工具、資料、電腦等與考試內容有關的物品進入考室,所攜帶物品交考點辦保管。否則按作弊論處,成績記0分。
2.考生應按現場通知及《考生須知》要求準時參加考試,各種考試開考15分鐘后未到考生按自動棄權處理。
3.專家組成員應自覺遵守回避性原則和保密原則,嚴禁任人唯親。
六、體檢、考察及聘用
(一)確定進入體檢人選:由大姚縣教育局2016年緊缺人才招聘領導小組根據各學科考生的綜合考試成績,按崗位招聘數從高分到低分1:1確定體檢人選。
(二)體檢:統一組織進入體檢人選的人員進行體檢,體檢標準按現行公務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的,可按同崗位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一次,若遞補考生的成績達不到70分,不再往下遞補。經遞補后體檢仍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三)考察:體檢合格進入考核、政審。考核、政審標準按國家新錄用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確定擬聘人選:根據考生的綜合成績、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聘人選。
(五)公示:考核、政審、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將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
(六)聘用:公示期滿未發現違反相關規定和紀律的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通知擬聘用人員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報主管部門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后,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七)被聘用人員試用期1年,享受國家規定的大中專畢業生就業工資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七、履約保證及違約責任
體檢、考察、政審合格并確定錄用的考生,需向大姚縣教育局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30000元(大寫叁萬元),待楚雄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完聘用審批手續后,履約保證金一次性返還考生。已繳納履約保證金卻違約未到學校報到上崗的考生,履約保證金不返還,全部上繳縣財政。
大姚縣教育局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