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審核后,符合崗位資格條件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不足3:1的,原則上減少該崗位擬招聘人數或取消該崗位的招聘。情況特殊的,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市人社局同意后方可招聘。
(五)本次考試有關考務信息(含通過資格審核的報考者名單、考試時間地點)等通知詳見廈門市教育局教師招考欄目http://www.xmedu.gov.cn(以下簡稱網上考務信息通知),請考生自行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六、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
(一)通過資格審核者參加現場考試。考試采用筆試和專家面試相結合。總分100分,其中筆試占30%,面試占70%。
1. 筆試
筆試內容為本專業教學設計和專業素養。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取消本場招聘資格。筆試成績以30%計入綜合總分。
筆試成績合格的,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崗位計劃數的1:3參加面試,少于1:3的以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2. 面試
面試考核采用課堂教學、結構化面試形式。面試從筆試合格人員中按崗位擬聘人數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從高分至低分確定面試人選;不足1:3的按實際人數確定。
面試滿分100分,最低合格線為60分。實際按崗位招聘人數1:1或低于1:1參加面試的,合格成績為70分及以上。面試不合格不予聘用。
筆試成績乘以30%、面試成績乘以70%后相加折算成綜合總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綜合總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法取小數點后2位。
綜合總分相同時,報考者名次按面試成績排列;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加試一場面試,應聘者名次按加試面試的成績排列。
綜合總分不合格不予聘用。
(二)時間和地點:考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七、體檢
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在考試合格的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
體檢由市教育局按規定統一組織,按照《福建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要求(懷孕的報考者可待分娩后體檢)執行,體檢費用自理。報考者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在得知體檢結果的7天內向報考單位的教育主管部門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只能進行一次,由教育主管部門統一組織到三級及以上醫院復檢,以復檢結果為準。
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
八、公示和聘用
(一)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廈門市教育局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
(二)公示結果無異議,經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人員應于公示期滿后30天內提供辦理聘用手續所需的材料(含個人人事檔案),情況特殊的,與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協商同意并書面承諾后可適當延長材料提交時限,但延長時限原則上不超過2個月,否則視為放棄聘用資格。
(三)擬聘人員辦理就業手續后,用人單位應依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廈門市事業單位聘用制暫行規定》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本次聘用人員按相關規定執行試用期,試用期包括在合同約定的聘用期內,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四)擬聘用人員的任教學校由教育主管部門根據區域內學校需求統一調配。
(五)具備專業技術職務的報考者聘用后,其專業技術職稱崗位聘任由學校根據崗位設置和崗位競聘方案組織崗位競聘。
(六)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08]344號)、《廈門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師隊伍建設的意見》(廈府[2009]170號),本次聘用教師,在同一所學校工作滿6年列為區域校際交流對象。
九、本次招聘不遞補。
十、紀律要求
(一)報考者應提供真實、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者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
(二)嚴格落實回避政策。凡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與應聘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必須實行公務回避。
(三)堅持“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市教育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市教育局紀檢監察室電話:0592-2135775。
附件:1.廈門市教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優秀骨干教師崗位一覽表
2.廈門市教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優秀骨干教師報名表
3.廈門市教育局2016年公開招聘優秀骨干教師資格條件申報表
廈門市教育局
2016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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