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或崗位類(同一崗位代碼)進行報考。落實誠信考試制度,考生須仔細閱讀《報名表》及《報名表》下方標注的“填表說明”,如實提供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委托他人報名,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責任自負。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赤水市事業單位招聘。報名的其他要求請考生閱讀屆時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發布的公告。
2.資格審查
采取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由有關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審查考生的報考條件、資格條件(鄉鎮街道事業單位資格審查工作由市直業務管理部門歸口負責;對應市直業務管理部門沒有招聘計劃的,由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資格審查單位按照《招聘簡章》和考生填寫的《報名表》、考生提供的相關資料,對考生是否符合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等進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于公開招聘工作的始終,考生務必按照招聘簡章及崗位要求進行報考,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簡章規定的資格條件或證書證件等資料弄虛作假的,隨時取消其考試、應聘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3.開考崗位(有效計劃數)確定
(1)此次公開招聘的崗位分為A類、B類,以《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表》(見附件)“崗位代碼”欄中大寫字母為崗位分類依據,即崗位代碼大寫字母是“A”的為A類崗位(如A01),崗位代碼大寫字母是“B”的為B類崗位(如B01)。
(2)開考崗位(有效計劃數)的確定:
①A類崗位不受開考比例限制;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按報名人數確定該招聘崗位的有效計劃數。
②B類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須達到3:1比例才能開考;達不到3:1比例的崗位,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招聘計劃被調減的,已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不得改報其他崗位;招聘崗位被取消的,考生可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
招聘崗位有效計劃數屆時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公告。
③A類、B類崗位的分類是開考比例的不同;有關A、B類崗位招聘計劃數確定的規定僅適用于此環節。
4.準考證發放
準考證領取時間: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至3月17日(星期四)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領取地點:(1)教育類崗位(A04-A12,B01-B22):赤水市教育局四樓人教科;(2)除教育類的其他崗位:赤水市勞動力市場(黔北商場內)。考生或考生委托他人領取準考證時須提供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報名繳費發票原件,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5.其他事項
考生應隨時保持所留聯系電話暢通,確保招聘單位能夠聯系通知相關事項,如因考生電話關機、停機、未接聽等導致招聘單位無法聯系考生,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試
我市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筆試和面試環節均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任何培訓班。
1.筆試
筆試考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進行
筆試時間:2016年3月19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具體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方能參加筆試。有關要求詳見準考證和屆時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發布的公告。
2.面試
面試對象在參加筆試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有效計劃數3:1比例確定人員(若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同時進入面試)。考生是否進入面試,屆時以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公告的名單為準。
面試時間、地點和有關要求等屆時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公布。面試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準考證原件方能參加面試。
3.總成績計算
筆試成績滿分150分,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總成績=筆試成績÷1.5×60%+面試成績×40%。
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計算。
未參加筆試、面試且未取得有效成績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總成績于面試后5個工作日內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四)體檢
1.體檢對象確定
①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超過招聘崗位有效計劃數的,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有效計劃數等額確定體檢對象;若末位總成績出現并列的,取學歷層次較高的考生作為體檢對象;若學歷層次再次相同的,取筆試成績高的考生作為體檢對象。
②實際參加面試的考生人數與招聘崗位有效計劃數僅為1:1或低于1:1比例的,考生面試成績必須達到70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體檢。
考生是否進入體檢環節,屆時以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發布的公告名單為準。
2.體檢要求
體檢由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在指定的醫院和在規定時間內進行,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時考生須帶與準考證相同照片一張。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和《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以及我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不合格的考生,本人可在體檢結論作出后的2個工作日內提出書面復查申請,經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可復檢一次;未提出復查申請或逾期提出復查申請的,視為放棄復查資格。
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五)預選崗
體檢合格后,報考同一崗位類(同一崗位代碼)的考生,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限時參加預選崗。總成績并列的,學歷層次較高的考生優先預選崗;學歷層次又相同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優先預選崗;仍不能確定預選崗優先次序的,抽簽決定預選崗先后次序。考生選崗后不能互相調換。
考生通過考察、公示、聘用等招聘環節后,其預選崗有效;反之,預選崗無效。放棄預選崗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有關總成績和體檢、預選崗時間、地點等事項請考生關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不另行通知、提示。
(六)考察
考察結合預選崗的情況進行,考察對象為體檢合格人員。考察主要是審查考生德、能、勤、績、廉等和公安等部門掌握的考生社會表現情況,同時再次復查報名資格,出具考察報告。
對考察不合格的,由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導致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七)公示、聘用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公示七天。公示期間經查實有問題影響聘用的,取消聘用資格,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取消聘用資格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赤水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到用人單位報到,在規定時間內不到單位報到上崗者,取消其聘用資格,且5年內不得參加赤水市的事業單位招聘。出現的空缺崗位不予遞補。
四、紀律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赤水市人大、政協和紀檢監察機關等方面的監督,嚴格遵守保密規定和回避制度。要嚴格遵守有關規章制度,凡違反招聘紀律或招聘工作要求的,一經查實,將參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發〔2009〕126號)文件規定處理;有舞弊行為的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赤水市的事業單位招聘,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關要求及注意事項
(一)公開招聘期間,有關事宜由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發布。考生未認真、及時閱讀《招聘簡章》和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在赤水市人民政府網上發布的相關公告而引起的后果一律由考生自負。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參加筆試、面試、體檢、預選崗、考察、聘用等招聘環節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相關資格。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整個招聘工作的始終。在招聘工作任何一個環節如發現考生弄虛作假、不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其責任由考生自負。
(三)考生在報名、考試、體檢等環節,須服從工作人員的管理,自覺維護招聘工作秩序。
六、本招聘簡章解釋權屬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未盡事宜由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如遇重大爭議事項,提請遵義市招考領導小組辦公室裁決。
咨詢電話:0851-22862540(赤水市人社局)
監督電話:0851-22864903(赤水市監察局)
赤水市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