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測試包括筆試、面試和技能測試三部分。其中,筆試占30%,面試占30%、技能測試占40%。測試的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詳見《準考證》。
2.筆試。根據招聘崗位學科測試相關通識和專業知識。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筆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者中,按3: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技能測試的人選,不足3:1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技能測試的人選(電話通知有關人員)。
3.面試。面試采用說課的形式進行。說課內容以現在使用的職業學校相關專業教材為面試內容。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4.技能測試。技能測試按學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進行。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
5.依據筆試、面試、技能測試結果,按總分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的人選。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優先錄用技能測試分數高者,技能測試分數也相同,優先錄用面試成績高分者。
六、體檢
進入體檢的人選由太倉市教育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七、資格復查和考察
體檢合格后,由太倉市教育局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查和考察(考核)。考察和資格條件復查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15日。確因情況特殊,經主管部門批準可延長至30日。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聘用考察(考核)標準參照蘇州公務員招錄考察相關要求進行。
對考察(考核)不合格人員,招聘單位應將不合格的理由書面通知考生。考生如對考核結果有異議的,可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復核,招聘單位應當接受復核申請,并須30日之內給予書面答復。對復核結果不服的,可自接到復核通知之日起15日內向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提出復核申請,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復核無異議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可在報考同一職位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錄用后(錄取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錄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八、錄取和聘用
擬錄取人員名單,由太倉市教育局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有關聘用材料報太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的相關手續。對不符合《簡章》規定的本次公開招聘的基本條件及招聘崗位所需專業、技能條件等資格條件的人員,取消其錄取資格。
錄取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與太倉市教育局簽訂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協議書。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錄取或簽約、鑒證相關手續的,取消其錄取資格。
被錄用的新教師見習期(試用期)一年。凡正式錄用的教師必須遵守我市中小學教職工流動規定和其他有關規定,服務期5年。見習期(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關系,自謀職業。
九、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 0512-53521537。
十、本簡章由太倉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十一、聯系方式
通信地址:江蘇省太倉市城廂鎮東倉南路108號
江蘇省太倉中等專業學校人事辦公室;
郵政編碼:215400;
聯系電話:0512-53283006。
附件:
附件一 2016年太倉市教育局公開招聘江蘇省太倉中等專業學校教師崗位簡介表
附件二太倉市教育局招聘江蘇省太倉中等專業學校專業教師報名登記表
附件三:2016年太倉市教育局招聘江蘇省太倉中等專業學校專業教師電子報名信息表(樣表)
太倉市教育局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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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太倉市教育局招聘江蘇省太倉中等專業學校專業教師報名登記表.rar
附件三:2016年太倉市教育局招聘江蘇省太倉中等專業學校專業教師電子報名信息表(樣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