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報名表》(報名者須在“承諾人簽名”處親筆簽名,大一寸近期免冠照片1張貼在報名表);
②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③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
④學業成績單(蓋有學校或學院公章);
⑤已蓋學校公章的《就業推薦表》和本人未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就業協議書》(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還須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或學校就業指導中心出具的暫緩就業證明或可改派證明或報到期限內的報到證等證明材料);
⑥學歷證書和學位證書;
⑦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學歷學位認證書》或《臺灣地區學歷學位認證書》;
⑧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留學證明;
⑨珠海市內人事關系托管證明;
⑩教師資格證;
⑪代課合同書;
⑫代課證明(由所在學校校長、教務處主任簽名后加蓋學校及主管部門公章)。
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項。
暫緩就業的畢業生須提供材料中①②③④⑤⑥項。
港、澳、臺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項。
國外學歷學位的畢業生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⑦⑧項。
珠海市公辦中小學臨聘教師提供材料中的①②③④⑥⑨⑩⑪⑫項。
(三)筆試
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主要測試崗位相關的綜合知識和專業知識,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按照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資格審核人員。
筆試時間:2016年3月12日,地點及有關事項以公告為準。
筆試成績、進入資格審核人員具體事宜于3月14日在香洲教育網公布。
【注】不參加筆試者或筆試開考30分鐘后遲到者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
(四)資格審核
資格審核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按以下比例從筆試合格考生中確定:
1.廣州04、12、14和15學科進入資格審核人員比例為:y=6χ;
2.廣州13學科進入資格審核人員比例為:y=3χ。
3.其他學科進入資格審核人員比例為:
其中:x代表招聘學科擬聘人數,y代表該學科進入資格審核人數。
若筆試考生達不到y值,則所有筆試合格考生均進入資格審核;若同一學科進入資格審核考生中最后一名有同分的,同分考生均進入資格審核。資格審核對象須攜帶報名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按公告規定的時間及有關事項參加資格審核,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對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審核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取消面試資格。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報考人員,一經查實,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并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以上原因所產生的空缺,可在同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考生中按筆試成績高低順序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名單于資格審核當天以電話形式通知本人。
資格審核時間、地點及有關事項以公告為準。
各學科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具體事宜于3月15日在香洲教育網上公布。
(五)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板書能力、語言能力、邏輯思維能力、應變能力和儀態儀表等教師基本素質,報考音樂、體育、美術、計算機學科的考生還需測試專業技能。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面試當場評分、統分,現場公布成績。
面試時間:2016年3月16日,地點及有關事項以公告為準。
【注】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到達面試候考室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所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六)考試綜合成績計算
考試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考試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四舍五入并保留兩位小數)。
筆試、面試均合格的人員,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各學科入圍體檢及考察人員。若應聘同一學科考生考試綜合成績相同,則按照面試成績的高低確定名次,若面試成績仍然相同且影響到確定入圍體檢及考察人員時,則對同分者再次進行面試,以再次面試成績確定名次,現場公布入圍體檢及考察人員名單。
擬遞補人選的確定方法: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人員中,各學科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確定擬遞補人選。若綜合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的高低確定擬遞補人選。
(七)初定擬聘用人員
3月17日召開入圍體檢及考察人員集體見面會,相關人員簽訂《就業協議書》后,初定為擬聘用人員。不愿意簽約的,視為自愿放棄應聘資格,所產生的空缺名額可依次遞補。如公示、體檢或考察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擬遞補人員暫不簽訂《就業協議書》,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八)體檢及考察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和《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粵教繼〔2013〕1號)的規定執行,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具體事項另行通知。
(九)公示
考察和體檢合格人員名單將在香洲教育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不影響聘用的,確定為擬聘人員。
(十)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結果報主管機關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接收和聘用等手續。擬聘人員提供的聯系電話須準確無誤并能及時接聽或收看短信通知,確保聯系暢通,否則,責任自負。
四、其他事項
(一)未公告未盡事宜,由香洲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2611503(香洲區教育局)、0756-2516832(香洲區委組織部),監督或投訴電話:0756-2611800(香洲區教育局紀檢監察室),香洲區教育局地址:珠海市香洲區人民東路520號,郵編:519001。
(二)資格審查貫穿于招聘全過程。發現有不符合崗位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予以解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聘者,一律取消其聘用資格:1.未按規定時間報到者;2.因個人原因在畢業后半年內(2016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3.不服從組織調配者;4.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四)珠海市是珠江口西岸的核心城市,是中國的五個經濟特區之一,東與香港隔海相望,距香港36海里,南與澳門陸地相連,1998年榮獲聯合國人居中心授予“國際改善居住環境最佳范例獎”,是中國第一個獲得這項稱號的城市。近年來,珠海先后獲得“中國旅游勝地四十佳”、“全國優秀旅游城市”、“廣東現代化科技示范市”,“國家環保模范城市”、“國家生態示范城市”、“國家衛生城市”、“國家文明城市”等殊榮。兩年一度的中國國際航空航天博覽會、國際馬戲節、一年一度的世界汽聯GT錦標賽等國際盛事在珠海舉辦,影響不斷擴大,已成為吸引國內外客商的亮點。
有關珠海簡介請上網瀏覽:
珠海市政府門戶網(http://www.zhuhai.gov.cn/);
珠海市香洲區政府公眾信息網(http://www.zhxz.gov.cn/);
香洲教育網(http://xzedu.zhuhai.gov.cn)。
附件:珠海市香洲區公開招聘公辦中小學教師報名表(http://xzedu.zhuhai.gov.cn/zpnew/)
珠海市香洲區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