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生證、所在院校出具的《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所學課程成績表,應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證明材料。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應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并經所在院校同意。
(2)社會在職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籍證明(指本人戶口簿或公安派出所打印的帶有本人照片的戶籍證明)、學歷(學位)證書,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
(3)目前尚未辦理就業派遣手續的往屆畢業生按社會在職人員辦理。
(4)夫妻兩地分居的,還應出具結婚證書和在蘇州市區一方配偶的身份證、戶籍證明;照顧父母身邊無子女的,還應出具父母雙方同在蘇州市區的戶籍證明和身邊無子女的證明(獨生子女證);駐蘇州市區的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還應出具駐軍所在部隊師以上政治部門同意隨軍的批文。
(5)歸國留學人員,除提供本人身份證、國(境)外學位證書、戶籍證明和應聘崗位所需的教師資格證書外,還應提供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證的學歷學位證明;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認證的,可以先憑蘇州市人才服務中心(蘇州市海外人才服務中心)出具的《留學人員學歷學位資格驗證證明》辦理報名手續,待考試、體檢、考核后,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錄取聘用的相關手續。
(6)上述材料均要提供原件和1份復印件,復印件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留存。本人不能到現場進行資格審查的,可委托家人或親友代為辦理。代辦人須攜帶上述規定的資格審查相關材料,并出示代辦委托書和代辦人身份證件。
5.根據蘇州市物價局、財政局《轉發江蘇省物價局、財政廳〈關于明確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收費政策的復函〉的通知》(蘇價費字〔2007〕204號、蘇財綜字〔2007〕44號)規定,對所有資格初審合格參加筆試的考生收取筆試費100元/人,并對通過筆試進入面試的考生收取面試費100元/人。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考生,可憑縣(市)、區以上政府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復印件)或縣(市)、區以上農村扶貧機構出具的特困證明(復印件)等,在筆試后統一減免考試費。
五、筆試
1. 筆試時間: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具體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
2. 筆試的形式和內容:筆試采取閉卷形式,重點考察專業理念、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筆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 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登錄報名網站(吳江區人事考試網http://ks.wjrs.gov.cn/)查詢筆試成績和是否進入面試結果。
筆試設合格分數線:當全部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平均分高于或等于60分時,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當全部參加筆試考生的筆試平均分低于60分,以該平均分為合格分數線,但不得低于50分。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計劃錄用人數3:1(崗位代碼“034”-“051”的小教、幼教崗位按照2:1)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足進入面試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確定進入面試人選。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
六、面試
1.面試的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考生根據相應學科及相關專業的教材進行說課,主要測試應聘者把握學科的教學能力和專業素質。幼教崗位考核簡筆畫、彈唱、鋼琴演奏、舞蹈四項基本技能。
3.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第3位四舍五入,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結束當天,在面試考點張榜公布招聘考試總成績和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并隨后在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wjrs.gov.cn)和吳江區人事考試網(http://ks.wjrs.gov.cn)網站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
七、體檢
進入體檢的考生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計劃人數1:1的比例確定,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進行,體檢未盡事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八、考核
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的應聘人員,參照錄用公務員考核標準,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九、錄取和聘用
對通過考核和資格復查合格的應聘人員名單在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www.wjrs.gov.cn)公示7個工作日。
在招聘單位申報錄取和聘用手續前,因考生體檢、考察和資格復查不合格以及因自動放棄錄取資格而出現缺額時,經招聘單位申請,主管部門同意,報區人社局審批,可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合格分數線以上人員中,按招聘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一次性遞補(總成績相同的取面試成績高者),也可以決定不遞補。聘用審批后(聘用通知書開出之日起)放棄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核和資格復查、公示合格者,辦理錄取和聘用手續。考生錄用后,須按規定的時間及時報到,如與原單位發生人事(勞動)爭議等事項,由本人負責協商解決。考生在辦理錄用報到手續前,應及時將本人檔案關系轉移至吳江。
新錄用人員根據報考學科及專業(部分崗位定向報名的除外)填寫擇校志愿,崗位代碼為“034”-“051”的每位錄用人員可在本人報考崗位所對應的學校(詳見職位簡介表備注欄)范圍內選擇三所學校進行填報(同一崗位內學校數少于三所的,按照實際學校數進行填報),依照錄用者考試總成績排序,以平行志愿錄取方式確定擬錄用學校(總成績相同的優先錄取面試成績高者),擇校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新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首聘學校服務期不得少于5年,試用期約定為6個月(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自謀職業。報考幼教崗位的考生,一經錄用,5年內不得轉聘小學教師崗位。中學師資報考小學教師崗位的考生,一經錄用,5年內不得轉聘中學教師崗位。
非師范類畢業生和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的應聘人員,以及跨學科、跨學段報名的應聘人員(2016年普通高校師范類應屆畢業生跨學科、跨學段報考的,按照招聘基本條件第(七)條第(3)點辦理),須在錄用后1年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否則不得按專業技術人員辦理轉正定級手續,5年內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紀律與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對單位和個人違反招聘規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中紀律與監督的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512-63981611、63950911;政策咨詢電話:0512-63985582、63481973、63985581(區教育局),63950942(區人社局);網絡報名咨詢電話:0512—63950511、63950502。
十一、本《簡章》由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蘇州市吳江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1. 2016年蘇州市吳江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職位簡介表.xls
蘇州市吳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蘇 州 市 吳江區教育局
2015年12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