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試方式采取試教,試教內容為招聘職位相對應專業學科知識,具體方案由沿河自治縣教育局擬定,提交“縣招聘辦”審核通過后組織實施。
招聘職位計劃數與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1:3比例的先實行結構化面試,結構化面試結束后按成績1:3的比例從高到低確定進入考試(試教)人員。結構化面試成績不計入考試總成績。
2、以上結構化面試、考試(試教)成績均采取百分制,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考試成績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得進入招聘下一環節,試教成績為考試總成績。
3、考試總成績統一在“沿河自治縣人民政府網”上公布。
4、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按照各招聘職位從考試總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照成績由高到低1:1的比例簽訂就業意向協議書,系應屆畢業生的,與“縣招聘辦”、畢業院校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考生需自備協議書;系往屆畢業生的,與“縣招聘辦”簽訂《聘用意向性協議書》。
(三)體檢
體檢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從簽定就業意向協議人員中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合格考生如試教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一并進入體檢)。體檢工作程序、項目及標準參照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在“縣招聘辦”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職位不予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由“縣招聘辦”統一組織進行考察。采取查閱檔案、實地考察、座談、與被考察對象交流等方式。在考核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取消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2、有違紀違法行為被紀檢監察機關立案調查,或被司法機關確定為犯罪嫌疑人;
3、不能按時提供考察依據,或報名時提供虛假證明和材料;
4、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及招聘職位所要求的人員;
5、根據“縣招聘辦”通知,不能按時提供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相應資格證書、個人學籍檔案的;
6、經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審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況。
(五)聘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沿河自治縣人民政府網”進行公示。
2、公示結束無影響其聘用問題者,由聘用單位填寫《聘用審批表》(一式三份)、相關考察材料、《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一式四份)經“縣招聘辦”審核合格的,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復后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3、新聘用人員實行一年試用期,服務年限不得少于五年(含試用期),服務期從簽訂聘用合同起計算。
七、工作紀律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按照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進行,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公開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以權謀私等違紀違規行為。如有違紀違規情況發生,對考生違反公開招聘規定和紀律的,視其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教育或取消應聘資格;對違紀的相關工作人員按相關規定從嚴處理。
八、有關事宜
(一)招聘人員應與聘用單位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書》,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聘用合同由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鑒證后生效。實行一年試用期,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相關程序解除聘用關系;
(二)凡因體檢、考察等環節不合格或自動放棄所產生的職位缺額一律不予遞補;
(三)本招聘實施方案由“縣招聘辦”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
(四)咨詢電話:
0856——8228665(沿河土家族自治縣教育局)
0856——8223374(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人社局)
(五)監督電話:
0856—— 8221674(沿河土家族自治縣監察局)
附件:
1、沿河土家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教師職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
2、《沿河土家族自治縣2016年公開招聘普通高中及中職學校教師報名登記表》.rar(點擊下載)
沿河土家族自治縣事業單位新增人員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5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