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秋季本溪市高級中學高校校園招聘教師方案
為滿足本溪市高級中學對高層次人才的需要,根據省委組織部、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遼人發【2007】1號)及《本溪市規范人員編制管理規范招錄(聘)工作的意見》(本委辦發【2013】38號的規定,市高級中學擬將2014年經市招聘領導小組批準招聘23人的招聘計劃中剩余6個及現有計劃24人共計30人,全部用于校園招聘,并擬于本月底開展校園招聘工作,
一、招聘范圍和基本條件
1.2016年985、211工程學校本科及以上學歷層次的畢業生。
2.年齡限制在1985年7月31日(含)之后出生。
3.2016年畢業生須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并能夠按期到本溪市教育局人事處報到。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的人員,均不在招聘范圍內。
5.具體職位要求詳見《2016年本溪市高級中學高校校園招聘教師計劃表》。
二、招聘程序
1.報名
報名時間:2015年11月20日至2015年11月29日
報名地點:本溪市高級中學及東北師范大學招聘會現場。
聯系人及電話: 高老師 1301688397
招聘時間擬定于11月,具體時間由人社、教育及用人單位研究確定。
現場報名。報名人員需提交報名表、身份證及復印件、學生證及復印件、個人簡歷、榮譽證書及復印件;免費師范生還需提供《師范生免費教育協議書》及復印件;碩士研究生還需提供本科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及復印件;2016年畢業生需提供教務部門出具的成績單、畢業證明等相關材料。
報名成功,報名人員取得由用人單位發放的準考證。考生需按照準考證及公告要求,完成后續招聘工作。
建立考生誠信承諾制度。考生根據《招聘公告》認真填寫報名表,并保證所填信息的真實有效,報考人員要與所報職位、報考資格條件進行核實,確認本人符合該職位的報考資格條件。如填寫的報名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在面試前的資格審查中一經查實,一律取消其面試資格。
考生在招聘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寫的通訊號碼暢通,因所留通訊號碼不暢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負。
2.筆試(任教學科知識能力測試)
筆試時間:2015年12月3日
任教學科知識能力測試內容為高中教材對應學科知識。滿分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無面試資格。
考生憑準考證在指定地點參加筆試,未按規定時間入場,視為取消考試資格。筆試結束后,按照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以1:2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不夠規定比例和按規定比例進入面試成績并列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人選。
3.面試(教育教學能力測試)
面試時間:2015年12月4日
教育教學能力測試內容為考查所報崗位必需的基本技能。教育教學能力測試(面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
面試后,根據總成績(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錄名單,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
4.體檢、考核及簽約
體檢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擬錄人員如體檢不合格,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考核工作由用人單位組織實施,市教育局負責監督、指導。重點對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復核報考資格。簽約實行雙向選擇制,按總成績排序進行簽約,如雙方無意簽約,核準后及時通知下一名考生簽約。雙方達成一致后,完成簽約,并報教育局、人社局備案。
用人單位要將就業協議書需要特殊說明的地方告知簽約學生;回答簽約學生提出的有關問題;審閱簽約學生上交的就業協議書,審核學校印章是否準確,就業協議注明事項是否清楚。若畢業生未能按期畢業、未能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或因違紀等受到學校處分或行政處罰,則就業協議書自動終止,甲方(用人單位)不承擔違約責任。
因體檢、考核不合格或考生放棄出現的崗位空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且面試合格人員中等額遞補。
5.公示及聘用
待簽約人員按期畢業后,并到市教育局人事處報到后,將簽約人員名單在市教育局網站公示,時間限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內,如被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被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無異議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人員,予以聘用。
市教育局將簽約人員考核材料和體檢結果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合同手續,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附件: 2016年本溪市高級中學高校校園招聘教師崗位
201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