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選確定。依據計劃招聘人數與考生從高分到低分的筆試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都進入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面試方式。采取說課的形式進行面試,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
(4)面試組織。面試評委組由7人組成。為確保面試工作組織有序、安全公正,對面試考務工作,做如下安排:
1)面試方式。整個面試工作對抽簽確定的課題備課后進行說課,說課時間為15分鐘,內容為高中專業學科課程。
2)成績公布。面試實行百分制,面試成績當場統計,當場公布。面試時考生不得報姓名等個人信息,評委在打分表和計分統計表上均只標記面試序號。面試成績考試當日在面試考點和海興縣教育網上公布。
3)保密措施。為避免發生泄密事件,確保面試的公平與公正,各面試工作組相關人員要各盡職守,切實做好考生管理工作。
(5)總成績合成及排名確定。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試總成績,滿分 100分。其中,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60%、40%。招聘單位同一崗位末位出現總成績并列超出招聘計劃者,采取依次按學歷高者、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方法。在此后的資格復審、體檢、考察、公示等環節發現問題需要遞補時,出現總成績并列的,也按此排名順序確定。
(四)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由人社局對擬參加體檢的人員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所需材料除現場報名時資格審查所提供的材料外,還需提供個人檔案、就業報到證(復審材料與現場報名人員的材料要一致)。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資格,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往屆畢業生在指定時間內按上述要求參加資格復審;2016年應屆生在2016年7月畢業后除上述材料外帶畢業證、就業報到證、教師資格證原件參加資格復審。
(五)體檢
對資格復審合格的人員,按照招聘數量和考生從高到低的排名順序,按1:1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人員名單在海興縣教育網站公布。體檢由人社局組織。體檢前一天確定體檢醫院(做好保密工作)。體檢項目、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復審。
往屆畢業生在指定時間按上述要求參加體檢,2016年應屆生在2016年7月份資格復審合格后進行體檢。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由人社局會同事業單位或其主管部門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復審。
往屆畢業生在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2016屆畢業生在2016年7月份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
(七)公示
由人社局會同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研究確定擬聘人選。擬招聘人選在海興縣教育網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2016屆畢業生待考察合格后再進行公示。
(八)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遞補方法同資格復審;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填寫《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報縣人社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2016屆畢業生待公示無異議后方可辦理聘用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組織機構
本次招聘相關工作由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共同組織。為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進行,成立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并對招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安全及保密負總責。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公開招聘工作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六、有關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本方案由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海興縣中學
2015年11月16日
附件:海興縣中學2015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