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市鎮海區2016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提前批)公告
鎮海歷史悠久,人杰地靈,文化璀璨,教育源遠流長,全區現有各級各類學校45所。作為全國首批義務教育發展基本均衡縣,高中段、義務段教育質量均處于全省領先水平。因鎮海教育事業發展需要,決定公開招聘事業編制中小學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聘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競爭”原則,根據甬人社發〔2012〕180號《關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寧波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意見》、鎮政辦〔2008〕57號《關于印發寧波市鎮海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和鎮教〔2015〕121號《鎮海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實施細則》的文件精神,堅持以人為本、選賢任能,吸納優秀人才,優化教師隊伍。
二、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共計劃崗位數21名,具體如下: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社會 |
政治 |
地理 |
生物 |
通用技術 |
體育 |
鎮海區駱駝中學(高中) |
1 |
1 |
1 |
1 |
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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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區駱駝中學(初中) |
1 | |||||||
鎮海區仁愛中學(初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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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區立人中學(初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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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區各小學 |
5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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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海區各直屬(中心)幼兒園 |
學前教育專業3名 |
備注:應聘者不能同時兼報兩所學校或兩個學科。其中通用技術、體育學科僅受理報名,考試到學校所在地進行。學前教育報名筆試后,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下列條件的全日制2016年應屆畢業生:
1.本科為大學第一批次的教育專業碩士研究生或本科為師范類的碩士研究生;
2.北大、清華、復旦、浙大四所高校的優秀畢業生(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
3.全國重點師范大學及浙師大的師范類畢業生且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小學教育、學前教育專業可放寬到包括浙師大、杭師大、寧波大學的第二批次錄取畢業生),并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省級或校級優秀畢業生;
②累計兩次獲得校級三好學生的畢業生;
③綜合成績在校30%以內或被評為院系優的本省生源畢業生;
④綜合成績在校50%以內或被評為院系優的本區生源畢業生;
4.其它師范院校的師范類本科畢業生,且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①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的本省生源的省級或校級優秀畢業生;
②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的綜合成績在校30%以內或被評為院系優的本市生源畢業生;
③大學為第一批次錄取的綜合成績在校40%以內的本區生源畢業生;
④大學為第二批次錄取的本區生源的省級優秀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需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紀處分及違法記錄。
2.遵守紀律、品行端正,熱愛教育事業,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
3.具備教師職業所需要的專業知識水平、教育教學能力和心理素質。
4.具備同報考學科相對口的專業并具有相應學科的教師資格證書。全日制應屆師范類畢業生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時間放寬到2016年6月30日,屆時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不予錄用。
5.身體健康。
四、招聘時間和地點
2015年11月11日——12日,浙江師范大學外語學院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及初選
(1)報名時間:駱駝中學、鎮海區各小學崗位報名時間為11月11日上午8:30——11:30,其他學校崗位和直屬(中心)幼兒園報名時間為11月11日下午1:30——4:30。
應聘者請至相關網站下載“2016年鎮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表”并詳細填妥,同時須提交下列材料(所交材料復印件恕不退還):
①2016年鎮海區中小學教師招聘報名表(貼上近期免冠一寸正面照一張)
②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③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④畢業證書(學歷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⑤生源地證明
⑥大學錄取批次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研究生學歷的須提供大學本科錄取批次證明)
⑦綜合成績單、排名原件及復印件
⑧普通話等級證書、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
⑨獲獎證書、教學成果及其他能證明符合報名條件的原件及復印件
⑩就業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