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資格初審后,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進行資格條件復審。資格復審時,考生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學位證等崗位需求的材料原件,同時應提供招聘用人單位資格初審合格并簽字蓋章的《2015年延邊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查登記表》原件。
2.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要對個人提供的材料和信息負全部責任,并簽訂《保證書》。
3.對資格復審不合格的考生,按照公開招聘規定和資格審查程序,取消其專業知識測試人選資格,并在報考同一崗位的考生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六、專業知識測試
專業知識測試(含專業技能操作,以下統稱為“專業知識測試”)由招聘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實施,無主管部門的由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不設及格線。
七、面試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由州人社局負責組織實施,實行百分制,滿分為100分,及格線為60分。考生面試順序通過抽簽決定,面試當場打分,成績當場公布。
八、總成績計算方法
考生總成績為100分,總成績和結構化面試成績及格線為60分,總成績、結構化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得參加體檢。
(一)參加筆試的崗位,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三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筆試占50%、專業知識測試占15%、面試占35%,考生總成績相同,分別以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相同,以面試成績高者優先。考生總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再次進行結構化面試。計算考生總成績時,按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三部分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后第3位4舍5入。
(二)免筆試的演員類、教練員類特殊崗位,按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計算考生總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占50%,結構化面試成績占50%。考生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均相同,再次進行結構化面試。計算考生總成績時,按專業知識測試成績、面試成績兩部分所占比例先折合后再進行匯總,保留小數點后2位,小數點后第3位4舍5入。
(三)筆試崗位考生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50%+專業知識測試成績×15%+面試成績×35%。
特殊崗位考生總成績=專業知識測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九、體檢和考察
根據考生總成績,按照招聘計劃1:1比例在總成績和結構化面試成績及格線以上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在指定醫院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各招聘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從報考同一崗位總成績和結構化面試成績及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十、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天)。擬聘用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取消其擬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自動放棄的,不再遞補;無論何種原因取消擬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十一、聘用
公示期過后,無論何種原因取消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被聘用人員按相關程序規定實行試用期,用人單位進行試用期考核,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二、有關要求
(一)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
(二)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筆試、資格審查、專業知識測試、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已進入體檢、考察、擬聘用公示放棄的,3年內不得參加延邊州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
十三、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吉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http://hrss.jl.gov.cn)
吉林省人事考試中心網站(http://www.jlzkb.com)
吉林人才網(http://www.jlrc.com.cn)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www.jlyb.lss.gov.cn)
以上網站為本次招聘公告的發布網站,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有關考試的信息及相關事項,請注意查詢。
崗位資格及報名咨詢電話:(0433—)
中共延邊州委黨史研究室2432626、延邊日報社2518761、延邊州總工會2908620、延邊州殘疾人聯合會2876710、延邊作家協會2733347、延邊州政府辦公室2833855、延邊州教育局2919190、延邊州科技局2221361、延邊州民政局2355008、延邊州人社局2879016、延邊州環保局2567771、延邊州交通局2705010、延邊州農委2260270、延邊州水利局2762593、延邊州畜牧局2658580、延邊州衛計委2811044、延邊州文化局2864664、延邊州體育局2730090、延邊州公安局2242422、延邊廣播電視臺5085017、延邊州經合局2369006。
《2015年延邊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有關政策由各招聘委、辦、局負責解釋。
技術咨詢電話:延邊州人事考試中心0433-2879081、2879083(網上報名期間專用)。
仲裁電話:延邊州人社局0433-2879039。
本次考試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通用知識》復習大綱詳見附件2,考生可免費下載。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
附件1:2015年延邊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及其資格條件一覽表.rar
附件2:延邊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通用知識》考試大綱.rar
附件3:2015年延邊州州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資格審查登記表.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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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