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賓市南溪縣人社局 南溪縣教育局
關于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的
公 告
為優化我縣城區學校教育資源配置,滿足我縣教育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加快實施科教興縣戰略,推進“四川教育名縣”建設進程,經研究,決定公開引進一批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引進崗位
提供崗位6個,鐘靈街小學2名,前進小學2名,南溪四中2名。具體情況詳見《南溪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崗位表》。
二、引進條件
(一)基本條件
政治素質好、業務水平高、工作業績優,身體健康,具有學校崗位要求的合格學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和5年以上任教經歷,年度考核均稱職及以上。
(二)具體條件(所有榮譽、獲獎指2006年以來)
1、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年齡在45周歲以下。
⑴獲省委、省政府或省級及以上教育部門、人社部門聯合表彰命名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類榮譽稱號者。
⑵獲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命名的青年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或相當榮譽稱號者。
⑶獲省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職能部門組織的現場賽課一等獎或國家級二等獎及以上者。
⑷獲市(州)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拔尖人才或學術技術帶頭人、優秀教師或相當榮譽稱號者。
2、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年齡在40周歲以下。
⑴獲市(州)委、市(州)政府或市級及以上教育部門、人社部門聯合表彰命名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類榮譽稱號者。
⑵獲市(州)級教育主管部門命名的青年骨干教師、學科帶頭人或相當榮譽稱號者。
⑶獲市(州)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職能部門組織的現場賽課二等獎及以上或省級三等獎及以上者。
⑷獲縣(區)級及以上人民政府命名的拔尖人才或學術技術帶頭人、優秀教師或相當榮譽稱號者。
⑸獲市級及以上教學質量或教育成果二等獎及以上者。
3、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年齡在35周歲以下。
⑴獲縣(區)委、縣(區)政府或縣級及以上教育部門、人社部門聯合表彰命名的優秀教師、優秀班主任、師德標兵、優秀德育工作者等教育類榮譽稱號者。
⑵獲縣(區)級教育主管部門命名的骨干教師(含市級骨干教師培養人選)、學科帶頭人或相當榮譽稱號者。
⑶獲縣(區)級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門或教研職能部門組織的現場賽課二等獎及以上或市級三等獎及以上者。
⑷獲縣級教育質量或教育成果一等獎或市級及以上教學質量或教育成果二等獎及以上者。
4、特級教師,年齡在45周歲以下。
只需資格審查、體檢和政審合格,即可直接引入,并按規定享受特級教師待遇。
三、工作程序
(一)公布崗位。在宜賓三江人才網、南溪教育網和縣人才交流中心等媒介公開發布引進優秀教師工作相關信息。
(二)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和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
(三)考核。由南溪縣人社局和南溪縣教育局統一組織。考核主要方式為面試、說課或試講。面試即考核教師語言、應變、教育理念等基本能力和素質。說課或試講主要通過教師對教材的理解、分析,考核教師駕馭教材、正確傳授知識、指導學生等基本教育教學技能的能力。面試、說課或試講的效果均以量化計分的辦法予以確定。
(四)確定引進人選。考核得分作為擇優選用的主要依據,由教育部門根據每個崗位的設置數,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提出擬引進人選,報縣公開引進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工作領導組研究審定(對具體引進人數,縣引進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工作領導組有權視報考人數和報考者綜合素質作調減)。
(五)體檢。由縣人社局、教育局統一組織擬引進教師在縣內二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四川省教育廳《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工作指導意見》(2010年修訂后意見)執行。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體檢以及未完成規定項目體檢的報考者,視為自動棄權。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縣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及以上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逾期不申請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政審。由縣教育局組織對擬引進教師的政治思想、品德修養等方面進行考核審查。
(七)公示。在南溪教育網、南溪人才市場公示擬引進教師名單。
(八)辦理相關手續。對經考核、體檢和政審合格者,按現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辦理調動及聘用手續。
四、報名及考核時間、地點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1年7月4日—7月12日(法定假日除外)。
(二)報名方式:
1、現場報名:符合引進條件的人員,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榮譽證、反映自己教育教學能力水平、成績的相關資料及崗位要求的其他報名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同時帶半身免冠近期彩色同底證件照片3張到南溪縣教育局政工股。經報名工作人員審查合格后,填寫《南溪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經工作人員簽字認可后予以登記報名。報名時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1年8月31日,如“45周歲及以下”的,即指8月31日未滿46歲的都符合報考崗位的年齡條件,其余類推。
2、網絡報名:
①選擇職位。報考者認真閱讀公告,了解招考職位所規定的范圍、對象、條件、報名程序、有關政策規定和注意事項等內容,然后根據自身的實際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進行報名。
②填報信息。報考者如實、準確填寫《南溪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的各項內容并將此表發送至zgg3329815@126.com。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報考者應在填報并發送信息表后的第2-3天登陸自己的郵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請務必打印《南溪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兩份,供資格復審時使用。
③資格初審。由南溪縣人社局、南溪縣教育局分別根據報考者在網絡上填報的材料,對照崗位報考要求,在網上進行資格初審,并在報考者報名后的3個工作日內提出審查意見。初審合格者進入資格復審程序;對初審不合格的,應說明理由,對照片質量不符合要求的,應提示報考者重新上傳照片。資格初審不合格者不能參加資格復審和考核。
④資格復審。資格初審合格者在考核前1-2日內持《南溪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兩份)、個人總結、本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含提高學歷)、普通話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資格證、榮譽證、論文、反映自己教育教學能力水平、成績的相關資料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到南溪縣教育局政工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方可參與考核。
(三) 考核時間、地點及辦法另行通知。
五、材料要求
復審時材料按如下順序依次裝訂成冊:①南溪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共兩份,只裝訂一份)、②個人總結、③本人身份證、④畢業證(學位)證(含提高學歷)、⑤普通話證、⑥教師資格證、⑦職稱資格證、⑧榮譽證、⑨論文、⑩反映自己教育教學能力水平、成績的相關資料及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六、紀律要求
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工作應嚴格按照國家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執行。引進人才工作中必須嚴格執行組織人事工作紀律,南溪縣監察局將對引進工作進行全程監督,以維護引進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對違反規定,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即取消聘用資格,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七、本公告由南溪縣人社局、南溪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南溪縣人社局咨詢電話:0831—3333346。
南溪縣教育局咨詢電話:0831—3324549。
附件: 1、南溪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崗位表
2、南溪縣2011年公開引進縣外在編在職優秀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南溪縣人社局 南溪縣教育局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