筆試采取異地出題,異地改卷。筆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筆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教師職業道德、新課程理論及擔任中小學教師應具備的相關知識。
具體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應試者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
對符合加分條件的應聘者(“三支一扶”和“大學生村干部”),經有關部門嚴格審核后,憑出具的證明材料,筆試成績按政策規定加分。
(四)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擬聘用職位l: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人員(若最后一名成績并列,同時進入面試)。
面試異地出題,聘用異地考官。主要考察應試者學科知識、教師基本素養、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舉止等。面試采用試講辦法進行,每人提前備課15分鐘,試講15分鐘。
試講教材:應聘中學教師職位的,試講內容為中學八年級(下冊)現行相應學科教材;應聘小學教師職位的,試講內容為小學四年級(下冊)現行相應學科教材。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實際參加面試的應聘者人數形不成競爭的,應組織現有人員面試,應試者面試成績須達到本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面試題本面試所有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五)體檢和政審
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聘用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政審人員(總成績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學歷層次高低依次優先進入下一程序)。體檢按《河南省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
政審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進行。
政審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學習、工作、廉政情況以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政審不合格出現職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六)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筆試、面試、體檢、政審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人事手續。新招聘的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同時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未參加筆試、面試(試講)、體檢、政審和不服從分配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六、組織領導
成立領導小組,在領導小組的統一指導下,各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精心組織,規范運作,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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