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依據筆試成績,分專業按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2: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人員,比例內末位筆試成績并列的全部進入面試。
2、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談的方法進行。時間共8分鐘,每名考生需回答3道題,面試成績滿分100分。
3、面試時間:進入面試人員于2015年8月24日8:30-17:00,到順平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面試通知書。8月25日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要求等詳見面試通知書。
4、面試主要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及形象氣質、邏輯思維、語言表達的能力。面試時,考生只準報抽簽順序號,不得報姓名。同一專業、同一半天,回答同一內容。每個面試室均設一名監察人員進行現場監督,確保面試工作的公平。記分方法采用體操打分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余分數取平均值)。同一職位面試結束后,在面試地點公布面試成績。
5、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考核及體檢。
1、確定參加考核及體檢人員名單。根據考生考試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專業)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考核、體檢人員。末位成績如出現并列時,優先進入考核體檢的順序為:有相應及以上層級教師資格者、筆試成績較高者、普通院校畢業學歷層次高者、符合報考崗位規定學歷畢業時間早者。
2、考核。由縣招聘辦會同用人單位對擬聘用人員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情況等進行考核,并做出合格與否的決定。考核時,擬聘人員需提供本人檔案、符合應聘崗位條件的相關證件材料原件等。如考核期間不能提供本人檔案等材料原件,則視為自動棄權。
3.體檢。體檢工作由人社局會同教育局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體檢,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擔并直接交體檢單位。初次體檢不合格者允許復檢一次,復檢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縣招聘辦對擬聘人員名單在保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順平縣政府網及主管部門公示欄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在考核、體檢及公示階段,如有因舉報查實或其他情形影響聘用而出現的崗位空缺,在同崗位中等額遞補一次。成績并列時,優先遞補的順序同優先進入考核、體檢的順序。
(八)簽訂聘用合同。公示結束后,對公示無異議的,或有舉報經查不影響聘用的,由教育局負責綜合考慮相關學校、相關專業的急需情況進行定位。新招聘工作人員按規定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按照事業單位聘用制度有關規定執行,并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一年,執行見習期工資;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未在規定時間取得相應層級及以上教師資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并予以辭退;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納入財政開支,享受與在編教師同等待遇。新聘人員不服從分配或不按規定時間到崗的取消聘用資格。被聘用者必須服從教育局安排,必須從事一線教學工作,且五年內不得調動。
五、紀律和監督
(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行回避制度。聘用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聘用工作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招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廣泛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肅招聘紀律。對出現下列情形的,予以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應聘人員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應聘人員在考核過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員指使、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4、違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四)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本方案招聘的受聘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辭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五)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招聘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六)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監督電話:縣人社局0312—7616380
縣監察局0312—7629759
縣教育局0312—7629025
2、順平縣2015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
順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