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東彝族自治縣2015年擇優考調教師公告
經縣人民政府批準, 2015年,縣銀生中學、縣職業中學、縣民族中學、縣小、縣民族小學、縣幼兒園、錦屏鎮中心小學、錦屏鎮中學擬從全縣鄉(鎮)中小學教師中擇優考調40名教師,為做好此次教師擇優考調工作,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機構
(一)成立擇優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略)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教育局,辦公室主任由楊海同志兼任。
(二)設置筆試考點
考 點:設景東一中1個考點。
主 考:楊 海(縣教育局局長)
副 主 考:左元月(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考點巡察:羅 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楊國旭(縣教育局督導室主任)
(三)設置面試考點
考 點:設民族小學1個考點。
主 考:楊 海(縣教育局局長)
副 主 考:左元月(縣教育局黨委書記)
考點巡察:羅 堅(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
楊國旭(縣教育局督導室主任)
二、擇優考調學校、崗位及人數(40人)
1、銀生中學考調教師4人(英語、數學、物理、化學各1人)。
2、職中考調教師2人(數學、美術各1人)。
3、民族中學考調5人(語文1人、數學2人、計算機1人、物理1人)。
4、縣小考調10人(語文5人、數學4人、音樂1人)。
5、民小考調1人(語文)。
6、縣幼兒園考調2人(音樂或學前教育專業)。
7、錦屏鎮中學考調4人(數學、化學、地理、生物各1人)。
8、錦屏鎮中心小學考調12人(語文6人、數學 5人、音樂1人),具體崗位為:龍樹小學語文1人,溫卜小學語文1人、數學1人,利月小學語文1人、數學2人,磨臘小學語文1人、數學1人,董報小學語文1人、數學2人,灰窯小學音樂1人。
三、報名要求
(一)報名條件
1、2012年7月31日以前任教的全縣學校在職在編任課教師(2012年錄用的特崗教師可以參加報考)。
2、各鄉(鎮)小學統測學科教師報考人員在2015年春季學期本人任教學科的期末測試成績平均分(取本人所任教班級中的任一班成績)位于本人任教鄉(鎮)內同學科、同年級前三名(含第三名)的教師中推薦。
3、各鄉(鎮)中學統測學科報考人員取2015年春季學期本人任教學科的期末測試成績平均分(取本人所任教班級中的任一班成績)與全縣初中同學科、同年級的期末測試成績平均分比較,在位于前7名(含第7名)的教師中推薦。
4、報考音樂、美術、計算機及縣幼兒園崗位不受教學成績限制,但本人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且推薦學校對每個崗位的報名人數推薦不得超過1人。
5、所有參加考調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初中教師可以報考小學崗位,小學教師可以報考初中崗位,本人所學專業或者本學年的任教學科必須符合考調崗位的專業要求。
6、中、小學教師報考初中崗位必須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崗位必須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具有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7、報考縣幼兒園崗位必須是音樂教師或幼兒(學前)教育教師,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擬錄用前必須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所缺人員在參加該崗位擇優考調的人選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8、各鄉(鎮)中心小學、各鄉(鎮)中學、九年一貫制學校必須嚴格控制報考人數,根據以上報名條件擇優推薦本單位教師報考,超過規定的報名人數一律作廢。鄉鎮中心小學推薦人數不得超過7人,鄉鎮中學推薦人數不得超過5人,九年一貫制學校推薦人數不得超過8人,文井鎮中心小學推薦人數不得超過9人。
(二)報名時間及地點:2015年8月11日至2015年8月12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縣教育局人事股(辦公地點:銀生中學對面,教師進修學校電教教研中心)
(三)報名所需材料
1、畢業證(全日制及在職教育)、教師資格證各一份(驗原件收復印件)。
2、報名表一份(請在附件中自行下載A4紙打印,并按要求如實填寫)。
(四)準考證發放時間及地點:2015年8月14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縣教育局人事股。
四、筆試(總分100分)
(一)筆試時間:2015年8月15日上午9:00至11:30。
(二)筆試地點:景東一中。
(三)筆試范圍:本次考調筆試內容統一為教育學(25%)、心理學(25%)、國家教育法律法規(20%)、時事政治(10%)、新課程理論知識(10%)、景東縣情(10%)。
(四)筆試需帶證件:身份證、準考證。
(五)筆試成績、面試名單公布時間及地點:2015年8月16日上午在縣教育局及景東教育網公布。
五、面試(總分100分)
(一)筆試結束后,分學段和學科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以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若進入面試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的,并列人員一并進入面試。
(二)面試時間:2015年8月17日上午8:00開始。
(三)面試地點:縣民族小學。
(四)面試方式:15分鐘說課,說課內容根據報考崗位的對應學科自行準備一式八份,不能用多媒體展示。
(五)面試成績公布:面試結束后在現場公布。
六、錄取: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分學段從高到低確定擬錄取人員在縣教育局及景東教育網公示五個工作日。
七、選崗:擬錄取人員經公示無異議后于2015年8月25日上午8:00報到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根據本人總成績從高到低,分學科選擇公布的具體崗位,并辦理相關人事調動手續。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報考
(一)近三年有違法亂紀行為受到治安、刑事處罰的。
(二)近三年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
(三)近三年內年度考核中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的。
(四)近三年在考試中有舞弊行為受到查處的。
(五)因本人違紀正在審查期間的。
九、紀律及相關要求
(一)服從調入學校現有的專業技術崗位聘任,不服從高職低聘、考調錄用后拒絕辦理調動手續或辦理調動手續后不按時報到的人員一律視為自愿放棄考調,返回原單位工作,此類人員三年內不得參加教育系統的擇優考調,所缺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如出現遞補的崗位無多余人員的,不再另行補錄。
(二)為緩解考調單位的崗位競聘壓力,所有考調人員在正式辦理調動手續后,必須在新單位工作滿一年才能參與中高職崗位的競聘,具有中學高級教師職稱的教師考調錦屏鎮中學不受此條款限制。
(三)擇優考調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等舞弊情況的,一律取消考調資格,且今后三年內不得參加考調。
(四)本方案未盡事宜由擇優考調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公告網站:景東彝族自治縣教育局官方網站()聯系電話:0879-6221820;聯系人:田老師、謝老師、雷老師、王老師。
附件:景東縣教育系統2015年擇優考調教師報名表。
景東彝族自治縣教育局
2015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