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①教育理論全部為選擇題(分單選和多選),總分為120分;②專業課總分180分。總計300分。筆試設最低控制分數線。筆試的最低控制分數線為108分(含108分),即筆試總成績低于108分的不能參加面試。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按該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招考職位最后一個面試人選(參加面試考生中筆試成績最低者)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均參加面試,面試以說課為主要形式,面試滿分為100分,主要考查考生所報學科必需的基本技能,60分為及格線,不及格者無錄取資格;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先進行面試(筆試之后不再進行面試),面試由市人社局、市編辦、市教育局紀檢監察、人事和招生學校等部門共同組織面試,按每個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的人選。相關要求和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3)錄取:依照各專業崗位招聘的數量,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筆試成績為108分及以上;面試成績為60分及以上),按總成績(筆試+面試)由高到低依次錄取,直至額滿。如總分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選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專業課成績的高低擇優選定(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以專業課成績的高低擇優選定);如按成績錄取的人選因其他原因放棄而出現崗位空缺時,則在同一學段、同一學科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擇優填補空余崗位。
五、考生體檢
上述(即經過“四、考試、面試及錄取”程序)錄取的考生要全部參加體檢。體檢出現不合格者,在同一學段、同一學科未被錄取的考生中,按符合要求的總成績由高到低順序依次擇優填補因體檢不合格造成的專業崗位空缺。如總分最后一名成績出現并列,則以面試成績高低擇優選定,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以專業課成績的高低擇優選定(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的考生直接以專業課成績的高低擇優選定)。
體檢工作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時對師范院校考生身體方面的相關要求進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隱瞞真實情況的考生,不予聘用。
六、公示聘用
經上述體檢(即經過“五、考生體檢”程序)最后選定的考生,即為初聘人選,并在盤錦市教育信息網站公示5天,確認無問題后辦理正式聘任手續。新聘用教師全部實行聘任合同制(正式教師編制)。
七、監督監察
市教育局紀檢等部門全程介入,并邀請市人社局、市編辦監督監察此次招聘工作。
盤錦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
附件:盤錦市直學校教師需求匯總表(附件1、2、3)
考生須知
一、考生報名時須持材料:
1、報到證(如已辦理了人事代理,可持人事代理合同)。
2、學歷證。
3、學位證。
4、教師資格證、職業醫生資格證書或相關資格證書(報名條件中未要求具備該證書的專業除外)。
5、身份證。
6、戶口本(戶口本首頁及本人頁復印)。(上述證件均需原件及復印件各1套)
7、填寫報名登記表:報考崗位填寫到高中或初中、小學××學科,(報考盤錦市北方工業學校、盤錦市經濟技術學校、盤錦市中小學綜合素質教育中心和盤錦市中小學生衛生保健所的考生,填寫學校、單位的名稱,再填寫招聘專業和招聘崗位)見附件1-3,所有崗位不可兼報。
請按上述順序把各種證件依次排列好!!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師范類研究生應提供本科階段師范類證明(成績單或專業為師范類的證明)。
2、教育理論考試題型全部為選擇題(單選和多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