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筆試合格者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如末位同分的一起參加資格復審,達不到比例的按實進行。參加資格復審人員名單,資格復審時間、地點等在如皋教育網公布。如有主動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在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參加資格復審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報名登記表及下列材料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繳納面試費100元/人,并領取《面試通知》。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2)最高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幼兒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在我市幼兒園工作時間段的證明,由所在鎮(區、街道)教育管理中心或市直幼兒園出具(跨鎮<區、街道>幼兒園工作的,須分別出具工作經歷證明);在如皋市外幼兒園工作時間段的證明,須由所在縣(市、區)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
應聘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有效。提供虛假應聘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偽造、編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面試
通過資格復審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資格復審結束后一天內在如皋教育網公布。
進入面試人員分4組進行面試,每組招聘15人。進入面試人員須在規定時間至指定地點自選面試組別(選組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每位參加面試者限選一個組別,多選無效,逾期未選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面試分組選擇提交后不得更改。面試各組選擇情況在選組現場即時公布。
取得面試資格者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面試內容及權重:(1)說課(占70%),時間10分鐘;(2)技能測試(占30%,三個項目各占10%):①現場演奏電子鋼琴并自唱(曲目自選),時間5分鐘;②自選曲目,自編自舞,時間5分鐘;③根據指定命題作簡筆畫,時間10分鐘。
面試成績:說課和三項技能測試,均以滿分100分計算,成績當場通知考生。面試結束后,按上述權重計算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為合格線。
(四)總成績計算
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50%的權重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計算成績時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計算。
五、體檢和考察
1.在面試各組合格人員中,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各組分別確定15名參加體檢人員(綜合成績相同者,取面試成績高者;如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則一起進入體檢。體檢人員名單在面試結束兩天內公布于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如皋教育網。
體檢由如皋市教育局統一組織,體檢標準按江蘇省教育廳《關于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02〕59號)和《關于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有關問題的答復意見》(蘇教規〔2012〕3號)文件規定的體檢項目與標準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疾旃ぷ饔扇绺奘薪逃志唧w負責組織實施,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業績等。
六、公示和聘用
1.體檢、考察均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如皋教育網公示7個工作日,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經查實后取消聘用資格。
2.擬聘人員由如皋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現場選擇崗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擬聘人員按招聘組別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選擇崗位。未按時到現場選擇聘用崗位者,作自動放棄處理。
3.聘用人員確定后,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在公示結束一個月內辦結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項
1.本次招聘除資格復審階段按相關規定可以遞補外,其余各階段均不實行遞補。
2.擬聘用人員與有關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有關規定自行負責處理。
3.本次招聘人員在如皋服務期須不少于5年。
八、紀律監督
本次招聘幼兒教師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由如皋市紀委(監察局)予以監督和指導。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考試和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舉報電話:0513-87199166、87284518
九、本招聘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13—87623071,0513-87650716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如皋市教育局
201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