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成縣教育局
關于招考錄用教師的通知
各學區、直屬學校(園)、鄉鎮中小學、民辦學校:
為加強教師隊伍建設,解決部分學校學科教師緊缺問題,充實偏遠鄉鎮學校師資力量,促進全縣教育事業科學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經縣政府同意,決定向全縣公開招考錄用中小學(幼兒)教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招錄對象
政治合格,遵紀守法,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且符合以下相應條件:
1.全日制普通高校師范類大專及以上學歷的應、歷屆畢業生。
2.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師范類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應、歷屆畢業生。其中面向非師范類畢業生招考的體育教師和信息技術教師職位,教師資格證不作要求,學歷放寬到全日制大專。根據溫市人[2000]126號文件精神,2002年及以前畢業的溫州體育運動學校畢業生,可報考體育教師職位。
3. 在本縣準辦級公(民)辦幼兒園任教滿三年以上,且取得學前教育專業大專學歷和幼兒教師資格證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可以報考學前教育教師職位。
4.具有文成縣戶籍。
5.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
二、招錄名額
本次招錄名額為80名,根據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事局有關文件精神,已向東北師大等高校引進體育、特教等專業優秀畢業生9名,具體招錄學科職位名額詳見附件1。
三、崗位要求
1.學歷要求:學前教育和小學教師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中學教師學歷要求為高中起點全日制普通高校專科及以上。
2.專業要求:報考對象就讀專業與報考職位專業要對口,其中中學科學教師職位的專業為物理、化學、生物,中學社會教師職位的專業為政治、歷史、地理,信息技術教師職位的專業為與計算機相關的專業。
四、招錄辦法
1.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畢業生自愿報名,每位考生限報一個職位。
2.招錄考試設置總分100分,其中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等學科筆試成績占50%,技能素質測試成績占50%;英語學科筆試成績占80%,口語面試成績占20%。其余學科以筆試成績計算總分。
3.優惠附加分:根據文委發[2001]113號文件,已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獨生子女,加設置總分的5%(5分);父母雙方均系農業戶口的農民一方已落實絕育手術的兩女戶女孩,加設置總分的2.5%(2.5分),優惠分計入總分。
4.報考人數等于或少于錄用名額的,總分成績(不包括優惠分)低于60分的不予錄用,其中面向非師范類畢業生招考的體育、學前教育、信息技術等職位,職位數與報名人數不足1:3的核減錄用職位數。
5.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浙組[2011]30號文件精神和我縣實際,面向工作滿2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的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考信息技術學科教師1名,職位數與符合報考條件人數低于1:3的不開考。
五、招錄程序
1.報名。報名時需提供以下材料:
(1)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遷移證)、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帶就業報到證和就業協議書,大學生“村官”要提交縣委組織部出具的《大學生“村官”任職證明》;
(2)提供近期身份電子照片;
(3)符合優惠加分條件的,需提交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雙女戶優惠證(原件和復印件)和縣計劃生育局審批表,相關材料需在報名時當場提交,逾期不予加分。
2.筆試。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120分鐘。筆試內容為報考職位的學科專業知識,其中中學教師職位筆試內容以初中年段的專業知識為主。
3.技能測試。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等職位的需參加技能素質測試,測試內容詳見附件2。
4.按總分高低擇優錄用,對同分考生進行加試筆試后擇優錄用。錄用后,一律分配到教師緊缺的偏遠鄉鎮學校任教。
六、招錄時間及安排
1.報名時間:
2.報名地點:縣教育局二樓會議室。
3.筆試時間:2011年7月23下午14:30—16:30。
4.筆試地點:文成縣實驗中學。
5.準考證領取時間:
七、技能測試時間、地點等未盡事宜,請及時瀏覽文成教育網發文公告欄。
八、本通知相關規定由縣教育局政工科解釋。
附件1:文成縣2011年教師招錄職位名額分配表
附件2:2011年教師招錄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等職位技能測試內容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主題詞:教師 招錄 通知
附件1:
文成縣2011年教師招錄職位名額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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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位 |
職位數 |
備注 |
職位 |
職位數 |
備注 |
|
中學語文 |
1 |
|
體 育 |
1 |
面向師范類 |
|
中學數學 |
1 |
|
2 |
面向非師范類 | |
|
中學英語 |
3 |
|
信息技術 |
1 |
面向師范類 |
|
中學科學 |
4 |
|
3 |
面向非師范類 | |
|
中學社會 |
4 |
|
1 |
面向大學生“村官” | |
|
中學音樂 |
2 |
|
學前教育 |
15 |
面向師范類 |
|
小學語文 |
14 |
|
1 |
面向非師范類 | |
|
小學數學 |
6 |
|
體育、特教 |
9 |
東北師大等引進 |
|
小學英語 |
2 |
|
|
|
|
|
小學科學 |
4 |
|
|
|
|
|
小學音樂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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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學美術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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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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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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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11年教師招錄音樂、體育、美術、學前教育
等職位技能測試內容
(一)音樂學科技能測試內容:
1、聲樂(25分)
2、鋼琴(15分)
3、舞蹈(10分)
(二),, 體育學科技能測試內容:
1、
2、
3、鉛球(12分)
4、立定跳遠(12分)
(三)美術學科技能測試內容:
1、素描(30分)
2、命題畫(畫種不限)(20分)
(四)學前教育技能測試內容:
1、繪畫(13分)
2、講故事(12分)
3、自彈自唱(12分)
4、舞蹈(13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