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筆試
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本知識,滿分為 100分。
筆試采取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進行。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015 年 7月 25日上午 9∶ 00至 11∶ 00進行筆試,筆試安排在長垣縣城區。具體考務工作由縣人社局另行安排。
2. 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同一崗位(專業)招聘人數 1∶ 1.5 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面試的人員,并再次進行資格審查。如有主動提出放棄者或資格審查不合格而產生的空缺,按照同崗位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遞補人員屆時直接電話通知),但從《面試須知》發放起出現空缺不再遞補。筆試有缺考、作弊或成績為零分的,不得進入面試。面試滿分為 100分,具體面試工作另行安排。
3.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 50%+面試成績× 5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尾數四舍五入。
(四)體檢
根據參加面試人員的考試總成績,按照同一崗位(專業)招聘人數 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當總成績出現末位并列超計劃時,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參加體檢的人員;如筆試成績也相同,則同時參加體檢。體檢人員參照教師資格認定的體檢項目和標準執行,統一組織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的人員,根據考試總成績,按照同崗位(專業)招聘人數 1∶ 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考察對象。考察采取審查檔案和實地考察等方法,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教師資格證由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驗證;畢業證由縣人社部門負責驗證(學歷的認證以河南省學歷認證中心為準),費用自理。
因考察不合格等造成的崗位空缺,經長垣縣 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進行遞補。遞補須從報考同一崗位(專業)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招聘程序進行。
(六)聘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考察情況,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并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 7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屬實的,將取消其擬聘用資格,產生的空缺崗位,從報考同一崗位(專業)并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按招聘程序進行遞補。
聘用人員確定后,由用人單位及時到有關部門辦理相關手續。用人單位與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后,要在長垣縣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為新聘人員辦理人事代理手續,實行人事代理。
聘用人員試用期為 12個月,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待遇按照河南省事業單位工資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由用人單位予以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解聘意見,到聘用審批機關備案。被解聘人員,由戶口所在地人才交流服務機構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
五、組織領導及信息查詢
本次招聘工作在縣政府的領導下進行,成立長垣縣 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見附件 1),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具體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在實施過程中遇到重要情況要及時向縣政府報告;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本方案的要求全力配合,積極穩妥地開展工作。
長垣人才信息網( www.cyrcw.com)為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的專用網站,有關考試招聘的信息及相關事項均通過該網站進行發布,請注意查詢。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0373— 8673537。
近年來,發現社會上個別不法分子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之機搞詐騙活動,望廣大考生提高警惕,不要相信社會上的虛假及欺詐信息,以免給個人造成損失。
六、紀律要求
(一)按照原國家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 6號)中第 27條規定實行回避制度。
(二)自始至終充分體現"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努力為應聘人員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對政策規定、運作程序、方式方法等一律公開,對筆試、面試、聘用結果予以公示。在工作中,縣人社局紀檢組進行全過程監督。
(三)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要認真執行政策規定,嚴格遵守招聘程序,切實履行工作職責,不得隨意擴大招聘范圍,改變招聘程序,或擅自降低聘用條件和標準。對違紀、失職行為,將嚴格追究責任。
(四)應聘人員要誠信報考并自覺遵守招聘工作規定和紀律,聽從安排,服從分配,否則按自動放棄資格處理。在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面試、體檢、考察等程序后放棄的人員,要主動聯系考務部門并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本工作方案由長垣縣 2015年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國家、省、縣有關規定執行。
監督電話:縣人社局( 0373— 8889030)。
長垣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5 年 6月 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