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時間:2015年7月9日上午8:30—11:00。
2、筆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考試內容
考試分為筆試和試教。
1、筆試
(1)教育理論及教育法規分值為20分,專業知識分值80分,共計100分;
(2)專業科目具體考試內容為:
①高中專業教師:命題范圍為師范類本科相應專業本科知識(電子電工、電算會計專業為相應本科專業知識)。
②小學語文、小學數學、小學英語、小學音樂、小學美術、小學體育命題范圍為不超過相應專業師范類專科知識。
③幼兒園教師:命題范圍不超出師范類幼師專業專科知識。
2、試教
(1)根據筆試成績,按招聘職位1:2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試教對象,如最后一名試教入圍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進入試教,試教采取上課的方式。
(2)試教辦法、時間、地點等另行公布。
3、成績合成
總成績=筆試成績×60%+試教成績×40%
以上成績按四舍五入法均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
(五)體檢
1、按招聘職位以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對象,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為準。
2、體檢時間、地點等另行通知。
3、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
4、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在知道體檢結論三天內由本人提出書面復檢申請,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額不予遞補。
(六)考核聘用
1、參照《湖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試行辦法》實施考核,(殘疾人指標按殘疾人有關辦法錄用)。
2、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缺額不予遞補。
3、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監督電話:0739—6833712
4、所有考核合格的考生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按報考職位選擇任教學校,小學語文、小學數學殘疾人優先選擇職位。(見2015年招聘教師職位表附件1—4)。
5、辦理聘用手續。
6、本次公開招聘教師必須在所選擇的學校(含中心學校轄區)工作五年以上方可提出異動。
邵陽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邵陽縣機構編制委員會
邵陽縣教育局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