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用人單位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行業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聘組織單位在30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經復審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崗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管理權限報區人力資源部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主管部門公示擬聘人員名單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辦法》(深人社規〔2012〕16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主管部門按規定時間向區人力資源部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人力資源部門批準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應當在接到報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或調動通知確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或雖有正當理由但未經人力資源部門批準同意,未能按期報到的視為放棄聘用資格。聘用人員自報到之日起與用人單位建立聘用關系。
八、試用期
事業單位應與新聘人員約定試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確。試用期一般不超過6個月;新聘人員屬初次就業的,試用期可超過6個月,但最長不得超過12個月,其中與事業單位訂立的聘用合同期限3年以上的,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崗位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繼續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試用期內發現不符合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取消聘用。
通過本次考試進入我區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5年內擬調離該單位的,視為違約,單位可以不予辦理調動手續。
九、其它事項
(一)經公開招聘進入我區事業單位常設崗位的工作人員,實行《深圳市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養老保障試行辦法》(深人社規〔2012〕12號)規定的基本養老和職業年金的養老保障制度。
(二)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實行減免考務和體檢費用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和招聘單位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聘單位承擔。
(三)招聘相關資格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5年5月4日。如:工作經驗、年齡計算等均截止至2015年5月4日。崗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崗位規定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認定、評審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證書上的最后落款時間必須為2015年5月4日前),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崗位要求相一致(如崗位要求最低專業技術資格為中、小學教師的,講師等非同一系列的專業技術資格不符合條件)。
(四)崗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13年5月5日以前參加工作;要求3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必須是2012年5月5日前參加工作;要求5年以上工作經驗的,必須是2010年5月5日以前參加工作。畢業生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歷、兼(專)職和社會人員的非工作培訓不予計算。
(五)屬2013年、2014年畢業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報考社會人員崗位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
(六)2015年畢業生報考的,應當在2015年8月31日前完成學業并取得符合報考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否則取消聘用資格。
(七)對在招聘過程中違反我市事業單位常設崗位工作人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八)本公告所指日期、數字或等級均包含本數。
(九)招聘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網站:http://rlzyj.baoan.gov.cn/。
2.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
(十)咨詢電話如下:
1.涉及招考政策問題的咨詢,請撥打以下電話:
教育局招聘的崗位請聯系:0755-27750517,27787513;其他單位招聘崗位請致電0755-29999782,29999786(受理咨詢時間:工作日9:30-11:30,14:30-17:30)。
2.涉及考生服務系統使用技術問題咨詢請撥打技術咨詢電話:0755-83777207(受理咨詢時間: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因咨詢的人數眾多,如遇咨詢電話打不進的情況,請將詳細情況電郵至szksy207@qq.com進行反映)。
3.涉及報名信息填寫及考務工作安排的請撥打深圳市考試院電話:0755-83776655(受理咨詢時間:2015年5月4日至5月8日的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因咨詢的人數眾多,如遇咨詢電話打不進的情況,請將詳細情況電郵至ksykwb@szhrss.gov.cn進行反映)。
(十一)本公告由寶安區人力資源局負責解釋。
附件:1.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2015年5月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內含畢業生和社會人員2個表)
2.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3.考生服務系統網上報名功能使用詳細說明
4.計劃生育調查表(資格復審時用)
5.工作經驗證明(資格初審時用)
深圳市寶安區人力資源局
2015年4月30日
附件下載
附件1:深圳市寶安區事業單位2015年5月公開招聘管理和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崗位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