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預計在6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考生。
2、面試形式:面試主要考察招聘職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質、專業知識、教育教學能力和操作技能等,形式包括試教、說課、專業技能測試、實操、面談等。各職位的具體面試形式由聘用單位另行提前通知。
3、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面試成績按70%折算計入總成績。
4、按筆試、面試所占比例計算總成績,總分為100分。總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如出現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排序確定。
(五)體檢
以總成績的高低順序,按招聘職位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組織實施,教師職位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其他職位參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執行。體檢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醫院建議復查的考生,在一個月內不能得出合格結論的,視為體檢不合格。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體檢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采用調閱個人檔案、提供原單位(學校)鑒定、實地考察等方式,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業績等方面。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考察不合格的,聘用單位可按總成績的高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的結果,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www.hrssgz.gov.cn)和廣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zedu.gov.cn)對擬聘用人員進行7個工作日的公示。
(八)辦理調配及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手續。應聘者本人放棄的(在三個月內未能配合聘用單位辦理好相關調配及聘用手續的,也視為本人放棄),可按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進行遞補。
成功聘用的人員實行人員聘用制,聘用期間按聘用單位公布的職位情況享受政府規定的工資福利待遇。同時實行試用期,工齡滿一年以上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半年,應屆畢業生或工齡未滿一年的社會人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四、其他
(一)通過資格核查、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錄用,保證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最低服務年限職責的承諾。違背承諾的將被記錄在案。
(二)具備中、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應聘人員,如錄用后聘用單位暫時不能安排相應中、高級崗位的,則必須服從單位的專業技術崗位安排,待單位出現中、高級崗位空缺后,通過競聘上崗方可享受相應的專業技術資格待遇。此類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三)報考者在公開招聘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取消考試資格或者聘用資格: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體檢或考察等過程中作弊的;
3、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
4、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四)廣州市教育局可根據工作進度適當調整本次招聘工作的相關時間,并及時在廣州市教育局網站(http://www.gzedu.gov.cn)上公布,請應聘的考生自行關注相關信息。
(五)關于各招聘職位的具體要求和相關筆面試問題,請撥打附件1職位表中的聘用單位聯系電話進行詳細咨詢。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20-83126088,廣州市教育局聯系電話:020-22083696,監督電話:020-22083710。
本公告最終解釋權在廣州市教育局。
廣州市教育局
2015年4月20日
附件:
1、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5年第一次公開招聘人員崗位需求表.rar
3、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資格核查材料一覽表.rar
附件3
廣州市教育局直屬事業單位2015年上半年公開招聘
資格核查材料一覽表
考生類別 |
材料名稱(原件和復印件) | |
社會人員 |
身份證 | |
戶口簿(地址及本人頁) | ||
畢業證 | ||
學位證 | ||
職稱證 | ||
教師資格證等職業(技能)、執業資格證 | ||
應聘語文教師者還需 |
普通話等級證書 | |
應聘英語教師者還需 |
英語專業八級證書 | |
在職在編人員還需 |
現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 |
已婚者還需 |
結婚證、計生證明 | |
應屆生 |
身份證 | |
戶口簿 (屬學校集體戶口的,需提交地址頁和本人頁復印件且需加蓋學校保衛處公章) | ||
就業推薦表 | ||
就業協議書 | ||
學業成績單(加蓋教務處公章) | ||
暫緩就業生還需 |
暫緩就業協議書 | |
畢業證 | ||
學位證 | ||
應聘語文教師者還需 |
普通話等級證書 | |
應聘英語教師者還需 |
英語專業八級證書 | |
已婚者還需 |
結婚證、計生證明 |
其他:報考職位所要求的職稱、工作經歷證明(合同和社保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