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入圍人選的確定與資格審查
按照招聘崗位筆試總成績從高分至低分的順序,按崗位招聘計劃與報考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個別崗位因報考人數少,達不到規定開考比例,但確實需要補充人員的,必須經用人單位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再報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才能降低面試人選比例。
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過百色人才網發布面試資格審查公告,公布擬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名單。資格審查單位(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西林縣教育局)要通知進入面試范圍人選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報名申請材料(傳真或郵寄)進行面試資格審查。同時,還應以電話或手機短信等形式確認。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未按規定時間報送報名申請材料的,按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處理。
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提供的報名申請材料具體包括以下材料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和學位證、報名登記表(需本人親筆簽名)、準考證、戶口簿(報考有戶籍要求崗位的人員須提供)、以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的證明材料等。在職在編人員須提供原單位、主管部門及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同意報考證明材料。
報考者提供的證件(如:畢業證、學位證、身份證、準考證等)及相關材料不全、不真實或與報考崗位條件不相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其報考資格,所有責任由考生承擔。
招聘崗位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情形的,按照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崗位面試人選,遞補面試人選的資格審查同上。放棄面試資格(含放棄遞補面試資格)的考生應提供書面申請,或者由2名工作人員做好電話記錄并簽字確認。
面試資格審查時間以實際發布的面試資格審查公告為準。
2.發布面試公告
參加面試人選確定后,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百色人才網上發布面試公告。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凡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考生視為放棄面試資格。
發布面試公告時間:面試前一個星期。
3.面試資格復審
面試前,資格審查單位將對進入面試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報考者應提供前述報名申請材料的原件。
面試資格復審時間:原則上在面試前的3天內進行。
4.面試時間和地點
面試地點設在西林縣。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公告。面試通知書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林縣教育局負責發放。
面試的考生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面試通知書原件,經驗證無誤后方能進入考場。考生因提供的證件與應試人員不相符的,取消面試資格,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所有責任由考生自負。
5.面試方式
面試的命題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委托專家組統一組織命題。面試滿分值為100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主要測試考生綜合分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應變能力、計劃組織協調能力、人際交往與技巧、自我情緒控制、動機匹配性和舉止儀表等。
6.面試的組織管理
面試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林縣教育局負責組織,面試前制定具體面試工作方案報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后組織實施,面試工作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面試規則(試行)》(桂人社發〔2012〕79號)的有關規定進行。面試考官小組由7人組成,每個考場縣外交流考官不得少于30%。面試工作必須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進行。面試嚴格實行考官、考生雙抽簽制度,即面試當天考官抽簽確定考場,考生抽簽確定參加面試的順序。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單位和組織部門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考官按考生面試序號給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的,扣減面試成績的5%-20%,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面試成績。面試成績在當天面試結束時當場公布,并經考生簽名予以確認。
7.招聘崗位面試開考比例達不到1:3比例的處理辦法。
經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核準開考或因考生缺考,面試崗位開考比例達不到1:3的,此類崗位考生成績須達到該考場面試滿分值70%以上(含70%)的方可按招聘需求進入體檢與考察程序。考生成績都達不到70%以上分值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三)綜合成績計算標準
綜合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四、體檢與考察
(一)體檢
1.體檢人選根據崗位招聘人數與體檢人選1∶1的比例,按照報考人員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綜合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傾向測驗》(事業單位人員除中小學教師考試外崗位)、《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中小學教師崗位)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體檢人選。體檢人選名單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西林縣教育局在百色人才網上公布。
2.體檢工作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與西林縣教育局共同組織,體檢標準按照桂人發〔2011〕155號和百政發〔2012〕30號文件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有行業體檢標準的按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3.體檢人選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在接到體檢結果2日內,提出復檢申請,由組織體檢部門一周內聯系到符合規定條件的上一級醫院復檢一次,并作為最終的體檢結果,逾期不予受理。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在同一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進行體檢。體檢經費由考生自負。
體檢人選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二)考察
體檢結束后,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教育局組織相關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要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察中出現不合格的,在同一崗位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具體辦法同上)。
五、公示、聘用審批
(一)公示、聘用審批
1.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和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綜合成績、體檢與考察結果,確定擬招聘人選,經報西林縣委、縣人民政府領導審定同意后,在百色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2.公示結果無異議的,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年度招聘計劃人數、擬聘人員名單及招聘相關材料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再辦理聘用、入編等手續。辦理審批聘用或入編后,不再辦理遞補聘用手續。
(二)簽訂聘用合同
經百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后,根據用人單位的具體要求,由用人單位與公開招考的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照《百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百政發〔2012〕30號)的第五、六章的有關條款辦理有關手續。
本公告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西林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特別提示:
1.報考者在事業單位招聘報名、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相關環節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2009〕126號)進行嚴肅處理。
2.違反《百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規定其他情形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或不具備招聘資格、弄虛作假、隱瞞真實情況的應聘人員,取消考試成績和聘用資格,并在2年內不得參加公務員和事業單位的招考。
對違規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公開招聘工作主管機關不予認可,機構編制部門不予辦理入編手續,政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不予辦理工資手續;已聘用的人員,應當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報考人員出現手機使用違紀情形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5年內不得報考處理;在評卷中被鑒定為雷同試卷的,給予取消本次考試成績處理。
3.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事業單位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輔導資料、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報考咨詢電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事業股 0776-8688710
西林縣教育局
人事股 0776-8686360
監督電話: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紀檢組 0776-8688921
西林縣教育局
監察室 0776-8682056
報考資格審查咨詢電話:詳見相關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表中(附件1和附件2)
附件:
1.西林縣2014年度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中小學教師考試外)崗位資格條件表.xls
2.西林縣2014年度公開招考聘用中小學教師崗位資格條件表.xls
3.2014年度西林縣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除中小學教師考試外)公共科目考試大綱.doc
4.2014年度西林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大綱.doc
5.西林縣2014年度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安排表.xls
6.西林縣2014年度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指南.doc
西林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西 林 縣 教 育 局
2014年12月8日
附件1:西林縣2014年度公開招考聘用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除中小學教師考試外)崗位資格條件表.rar
附件2:西林縣2014年度公開招考聘用中小學教師崗位資格條件表.rar
附件3:2014年度西林縣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除中小學教師考試外)公共科目考試大綱.rar
附件4:2014年度西林縣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考試大綱.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