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考比例達到1:3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開考比例為1:2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原件校驗人員。
2.原件校驗時間:2015年1月8日
3.原件校驗地點:大邑縣人才交流培訓考試服務中心,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人社局和教育局負責對應聘人員進行原件校驗。
4.原件校驗必須提交下列資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原件及復印件、報名資格條件的相關證明(往屆生為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應屆生為身份證、就業推薦表、學籍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執外國文憑者,需同時提供國家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學歷、學位證明原件)。②1寸免冠近照1張。③在編在崗的在職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的同意報考證明。④《大邑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應聘資格審查表》
5.原件校驗合格者繳納80元面試考務費,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試時間、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6.原件校驗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原件校驗而產生的崗位缺額,按各崗位筆試折合成績(含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排名依次遞補下一名考生,并在2015年1月12日進行原件校驗。
7.按照招聘崗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不低于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辦理。并于2015年1月14日在大邑縣公眾信息網(http://www.day.gov.cn)公布面試人員名單。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具體安排見《面試準考證》。
2.面試內容:本次面試以說課為主,主要考核應聘人員學科課堂教育教學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容儀表等。其中美術學科面試考核增加專業技能測試。
3.面試滿分100分,占總成績的50%,應聘人員本人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經本人簽名確認。
4.面試方式:說課、現場答問等。
5.面試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大邑縣人社局、大邑縣教育局組織。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50%+面試成績×50%。
六、體檢及考察
大邑縣紀委監察局、大邑縣人社局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考試總成績排名出現并列的,按照筆試成績排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
體檢、考察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大邑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組織。體檢安排在二甲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請一次復檢,復檢安排另外一家二甲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執行。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2004〕109號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崗位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公示
按照考試、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對擬聘人員公示7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八、聘用及報到
1.擬聘人員如系在職人員,辦理工作調動手續。擬聘人員如系非在職人員,由人社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2.擬聘人員應在招聘單位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棄權。
3.聘用人員原則上應在本縣工作5年后,方可辦理人員調動手續。
4.試用期滿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5.因逾期未報到和試用期不合格而產生的崗位缺額不再遞補。
九、待遇
招聘的事業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單位性質及單位同類人員標準執行。
十、咨詢與監督
咨詢電話:大邑縣人社局人事管理科028-88280039
大邑縣教育局人事科028-88289058
監督電話:大邑縣紀委監察局028-88212016
附件:1.大邑縣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rar
大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11月17日
大邑縣2014年下半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 |||||||||
招聘 |
招聘 |
招聘單位 |
崗位 |
招收對象 |
招聘對象所需知識、技能等條件 |
備注 | |||
學歷 |
年齡 |
專業 |
其他 | ||||||
初中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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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1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職教師可放寬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學歷專業: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古典文獻、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華文教育。 |
2015年7月31日前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應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
|
初中 |
1 |
|
02002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職教師可放寬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學歷專業:數學類。 |
2015年7月31日前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應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
|
小學 |
3 |
|
02003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職教師可放寬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學歷專業:小學教育、漢語言文學、漢語言、對外漢語、古典文獻、中國語言文化、應用語言學、華文教育。 |
2015年7月31日前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應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
應聘人員進入擬聘人員公示無異議后,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選擇招聘單位。 |
小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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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04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職教師可放寬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學歷專業:小學教育、數學類。 |
2015年7月31日前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應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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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 |
1 |
|
02005 |
不限 |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及以上學歷。 |
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研究生和在職教師可放寬到198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
本科學歷專業:美術學、繪畫、藝術設計學、藝術設計、藝術學、藝術教育。 |
2015年7月31日前須持有與報考崗位學科相應的畢業證書和教師資格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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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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