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仁縣2014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面試工作實施方案
根據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和《江西省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第一批面試入闈名單及網上調劑公告》及《江西省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調劑入闈名單及面試有關事項公告》精神,為確保我縣中小學教師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結合我縣實際情況,特制定本方案。
一、面試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擇優錄用。
二、資格審查
入闈面試的人員必須帶好有效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學歷證書、就業報到證(符合報考條件的公辦中小學正式在編教師不要求提供)、教師資格證(2014年已通過教師資格審查、符合認定條件的人員,由于時間關系暫未拿到教師資格證書,現場資格審查時須持教師資格認定機構開具的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教師資格要注明種類及任教學科,樣稿見附件)的原件及復印件、面試測試費300元,于2014年7月7日—7月11日下午18:00前到崇仁縣教育局人事股報到并進行資格審查。已在我省各級各類中小學任教、具有相應教師資格的正式在職在編教師,在原單位服務滿五學年(特崗教師當年服務期滿三年)及以上的,由所在編制單位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出具同意報考及任教年限證明(民辦學校聘用的專職教師,由所在學校出具),作為資格審查的依據之一,如不能提供,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在原單位服務未滿五學年(特崗教師當年服務期未滿三年)的,須在2014年7月7日18:00前提供由原單位、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和人社局等批準的辭職申請審批表,否則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報考農村小學崗位的考生還必須提供崇仁縣戶籍證明,如不能提供,資格審查不予通過。入闈面試人員資格審查通過的準予參加面試。未按時進行資格審查者按自動放棄論處。
對資格審查中因資格不符被取消面試資格或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產生的面試人員空缺,從該崗位所有未入闈人員(含原報本崗位及調劑到本崗位的未入闈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遞補時間為2014年7月14日,遞補人員資格不符或放棄面試所產生的空缺不再遞補。考生在原報崗位與調劑所報崗位均可遞補時,可在這兩個崗位中選擇一個崗位遞補入闈面試。遞補出現并列分數時一并入闈。如出現無人可遞補情況,現已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進入面試。當實際參加面試人數與招聘崗位數達不到規定比例時,按以下幾種情況處理:(1)若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小于3:1而大于等于2:1,該崗位招聘人數不減,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2)若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小于2:1,該崗位招聘人數暫不調減,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后,該崗位最后一名擬進入體檢的面試人員或該崗位只有一名面試人員的,其面試成績必須達到該面試組全部面試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缺考和面試違規作0分處理的不計入該面試組全部面試考生),否則調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人數;若該崗位二名及以上面試考生面試成績均未達到該面試組全部面試考生的平均分及以上(缺考和面試違規作0分處理的不計入該面試組全部面試考生),該崗位至少保留招聘一人,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員。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凡發現與公告范圍和條件不符或弄虛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面試咨詢電話:崇仁縣教育局人事股0794—6323246,何仉孫13707944559,肖謀榮13879426309;資格審查咨詢電話:陳玉輝13879428381,堯歡明13767628208。
三、面試對象
符合江西省教育廳、江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江西省2014年中小學教師招聘公告》所規定的招聘條件,通過全省統一招聘中小學教師筆試入闈面試并經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
四、面試的形式和內容
中小學教師招聘面試采取說課方式進行,主要考察面試人員的教育教學水平和能力。各學科面試組原則上設考官5—7人,面試考官按上級文件要求聘請。說課的總分100分,備課時間45分鐘,說課時間: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幼兒園學科說課和專業技能展示15分鐘以內,其余學科說課時間為10分鐘以內。中小學教師招聘面試的說課教材:幼兒園為大班上冊教材(江西高校出版社);小學為五年級下冊,語文、數學、音樂、美術為人教版,英語為科普版、科學為廣東教育出版社、品德與社會為北師大版、信息技術第六冊電子工業出版社,其中體育為三∽四年級人教版。初中為八年級下冊,語文、英語、生物、物理為人教版,數學為北師大版,歷史為四川教育出版社。高中為高二年級下學期現使用教材,語文(《中國古代詩歌散文欣賞》選修人教版)、數學(《選修2—2》北師大版)、化學(選修5《有機化學基礎》人教版)、英語8(《選修》人教版)、生物3(《穩態與環境》必修人教版)。音、體、美、信息技術、幼兒園除說課外,還要進行專業技能現場測試。其中音樂考生要表演自己最拿手的樂器,除鋼琴外,其它樂器自帶;美術考生要現場速寫;信息技術考生要上機操作;幼兒園考生要現場彈鋼琴、唱歌、舞蹈、命題簡筆畫(工具自帶)。
五、面試程序及注意事項
(一)面試程序
1.7:00工作人員憑工作證進入考點、7:15面試考生憑準考證(人事股審核蓋章)進入考點。
2.7:30所有面試考生進入“侯考室”候考,工作人員宣讀考生須知,核查面試考生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進行抽簽確定面試順序同時記錄考生面試順序號,發放“面試證”。考生持“面試證”進行面試。未經工作人員允許,面試考生不得離開“侯考室”。7:45未到的面試考生,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8:00“侯考室”工作人員引導第01號面試考生到“備課室”備課,以后每隔10分鐘(其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幼兒園為15分鐘),根據確定的順序,依次引導1名面試考生進入“備課室”備課,每名考生備課時間為45分鐘。“備課室”工作人員發放面試試題和備課紙,并再次審驗面試考生證件。面試考生不得攜帶任何資料及通訊工具進入“備課室”。
4.8:45“備課室”工作人員引導第01號面試考生到“面試室”進行面試,面試時間為10分鐘(其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幼兒園為15分鐘)。以后每隔10分鐘(其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幼兒園為15分鐘),根據確定的順序,依次引導1名面試考生進入“面試室”面試。面試考生除發放的面試證、備好的教案外(面試試題留在備課室),不得攜帶任何資料(包括身份證等)進入“面試室”,不得向面試考官介紹、透露任何個人身份信息。
5.考生面試完畢,在得知本人面試成績后,須立即離開考點。
(二)注意事項
1.面試考生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進入“侯考室”、“備課室”和“面試室”。
2.考生憑本人居民身份證原件和筆試準考證領取“面試證”參加面試。
3.考生須自覺服從工作人員管理,配合工作人員履行職責,共同維護面試工作正常秩序。工作人員發現面試考生不聽從管理、甚至擾亂面試秩序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報告主考。
4.考生須端正態度,嚴格遵守面試紀律,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其面試成績按零分計算:
①除面試證、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外,攜帶其它資料進入“備課室”;
②除面試證、備好的教案外,攜帶其它資料(包括身份證等)進入“面試室”;
③攜帶手機等通訊設備進入“侯考室”、“備課室”或“面試室”;
④向考官介紹、透露個人身份信息。
六、面試成績評定
面試考生的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分,采用去掉一個最高分和去掉一個最低分后計算平均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的方法確定考生個人面試成績。面試成績須經監督人員現場簽名確認,現場告知考生。
七、面試工作安排
(一)面試時間:2014年7月27日(星期日)上午8:00開始,考生7:15進入考點。
(二)面試地點:崇仁縣第二中學(縣府西路13號)。
(三)面試分組:
1.語文、歷史組29人(高中語文3人、初中語文3人、小學語文20人、初中歷史3人);
2.數學組28人(高中數學3人、初中數學6人、小學數學19人);
3.英語組33人(高中英語6人、初中英語12人、小學英語15人);
4.物理、生物、化學、科學、體育組24人(初中物理3人、高中生物3人、初中生物1人、高中化學3人、小學科學5人、小學體育9人);
5.美術、信息技術、品德與社會組20人(小學美術7人、小學信息技術7人、小學品德與社會6人);
6.幼兒、音樂組26人(小學音樂5人、幼兒教師21人)。
(四)面試考點管理
面試考場實行封閉管理,面試工作人員憑工作證、應試考生憑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人事股審核蓋章)進入考點。應試人員、面試考官和考點工作人員進入考點前均應關閉手機等通訊工具,并交相關人員統一管理,隔斷與外界聯系。應試人員不得向面試考官透露任何個人身份信息,否則取消面試資格。在全封閉的狀況下,臨時抽簽確定說課順序。
八、預錄與體檢
(一)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人員省統考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兩者之和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滿分200分)×(50÷20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50÷100)];幼兒園教師招聘考試人員省統考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兩者之和為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滿分100分)×(40÷100)+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100)]。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于2014年7月29日前予以公示。根據總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公布體檢對象。若總成績相同,面試成績高者優先;面試成績相同,筆試學科專業成績高者優先;如筆試學科專業成績相同,學歷高者優先;學歷相同時師范類專業畢業者優先。
(二)2014年8月6日體檢對象帶好身份證、2張一寸免冠照片(與網上報考照片同底)到崇仁縣教育局人事股領取體檢表,同時提供本人人事檔案及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遵紀守法證明和當地鄉鎮或市(區)街道辦事處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或未婚證明,應屆大中專院校畢業生也可由畢業院校出具遵紀守法證明和計劃生育或未婚證明。
(三)2014年8月7日統一組織體檢對象到指定醫院接受體格檢查,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江西省申報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辦法”(試行)的通知》(贛教發[2010]09號)和《關于調整我省申請認定幼兒園教師資格人員體檢項目的通知》執行。
九、審核與報批
對體檢合格人員由縣人社局和縣教育局組織政審,根據政審情況,擬定聘用人員,報請領導小組研究后公示5個工作日,若無異議報縣政府審批下發抄告單。
十、聘用與派遣
經政審合格批準聘用的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等相關手續,并派遣到相應學校任教,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如遇政策調整,按新的規定執行),被錄用到農村中小學任教的試用期內不得借用到縣城中小學任教,也不得將小學教師安排在中學任教或將教師安排在其它行政事業單位工作,否則試用期考核定為不合格。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轉為正式教師。試用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人事關系轉入生源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
新聘用人員于2014年秋季開學持證上崗,服務期不少于5年。
十一、組織領導
為加強對教師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成立崇仁縣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縣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工作。其組成人員如下:
組 長:吳建國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張益芳 縣教育局局長
吳信仁 縣人社局局長
陳長清 縣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
吳銀昌 縣編辦主任、人社局副局長
成 員:胡衛敬 縣教育局黨委書記、副局長
裴九龍 縣財政局副局長
周建民 縣物價局副局長
鄧愛明 縣監察局副局長
周愛民 縣人社局副局長
何仉孫 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
洪漢文 縣教育局黨委副書記
黃道明 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教師招聘日常工作,由洪漢文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十二、本《實施方案》由崇仁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附件:符合認定教師資格條件證明(樣稿)
崇仁縣教師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4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