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寧縣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實施方案
為滿足我縣教育工作需要,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82名,其中高中42名,初中40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組織領導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具體指導下,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教育局組織實施,縣紀委(監察局)全程監督。
二、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在招聘計劃范圍內,通過筆試、試講、體檢、考察、聘用審批等程序,擇優聘用。
三、招聘范圍和對象
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國家計劃內統一招收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含經我國駐外領事館和教育部承認的國外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
四、招聘的職位、專業及聘用計劃
1.招聘高中教師42名,具體分配名額如下表:
學校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化學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信息技術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合計 |
洛寧一高 |
4 |
2 |
3 |
2 |
3 |
4 |
3 |
1 |
4 |
1 |
1 |
1 |
1 |
30 |
洛寧高中 |
|
2 |
|
1 |
|
2 |
2 |
3 |
1 |
|
籃球 1 |
|
|
12 |
2.招聘初中教師40名,具體分配名額如下表:
科目 |
語文 |
數學 |
英語 |
物理 |
生物 |
政治 |
歷史 |
地理 |
信息技術 |
勞動技術 |
體育 |
音樂 |
美術 |
合計 |
思源實驗學校 |
7 |
6 |
7 |
3 |
2 |
3 |
2 |
2 |
1 |
1 |
2 |
2 |
2 |
40 |
詳見《招聘職位計劃表》(附件1)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紀守法,熱愛教育事業;
3.品德優良,能勝任教育教學及相應工作;
4.截止2014年8月31日,年齡在18-30周歲(1996年7月31日-1984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研究生學歷、已在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滿三年的人員、“大學生村干部”和“三支一扶”畢業生年齡可放寬到35周歲(1979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5.身體健康,符合《國家教師資格認定條例》規定的身體條件;
6.服從組織分配。
(二)資格條件
1.具有先進的教育理念,能勝任1-2科教育教學工作;
2.具有與報考職位層次、專業相應的教師資格(具有高層次教師資格的,可報考同專業低層次學段)。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 曾受到過刑事處罰、勞動教養的;
2. 曾被開除公職、開除學籍的;
3. 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 有違規違紀等不良記錄和國家助學貸款違約等不良信用記錄的;
5. 其它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六、招聘程序
(一)報名與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辦法,報考者按公布的職位和要求到報名點報名,每人限報一個職位。
1.報名時間: 201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30。
2.報名地點:洛寧縣招待所(永寧賓館)一樓大廳(興寧中路33號)
3.提交材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1)《洛寧縣公開招聘教師資格審查表》(附件2);
(2)有效身份證;
(3)畢業證及國家學信網上下載的《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高校畢業生需提供:我國駐外領事館教育文化處(組)出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教育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教師資格證書;
(5)就業報到證;
擇業期內外省院校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需經河南省大中專學生就業服務中心蓋章,地址在鄭州市鄭東新區金水東路與農業路交叉口。
擇業期內未辦理就業報到證者,須提供所在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部門加蓋公章的空白就業協議書(全套);
(6)已就業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同意報考及在相應崗位上工作滿三年證明(附件5);
(7)近期一寸免冠彩照4張;
(8)考務費30元。
4.資格審查貫穿招錄工作全過程,不符合招錄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者,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
5.報名結束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教育局將及時公布報考人數。報名人數與聘用計劃數的比例不低于4:1,其中,地理、生物、物理、政治專業報名人數與聘用計劃的比例不低于3:1,達不到規定比例時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取消該職位招聘計劃,退還報考該職位人員已交考務費。
6.報名所需表冊請從以下網站下載填報,網址為:洛陽人才網、洛寧人力資源網。
7.報名人員憑身份證和繳款收據于2014年8月18日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