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報名時間:2014年7月7日-7月1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
萬柏林區招生考試中心(萬柏林區前進路北21號)。
3、報名要求:
(1)報名需攜帶應聘人員自行下載填寫打印的《萬柏林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審核登記表》(附件1)1份(貼照片),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與報名登記表所貼照片同底,照片背書本人姓名)。
(2)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交的應聘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其中報名登記表所填專業應當與應聘者本人取得高校畢業證書上所載明的專業一致)。提供虛假報名信息的,一經查實即取消應聘資格。對于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應聘資格的,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3)應聘人員只能應聘一個崗位,所持教師資格證必須與所報崗位學科相符,必須使用同一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4)收費標準:執行山西省物價局、山西省財政廳晉價費字〔2003〕90號文件規定的標準,應聘人員每人交納報名費10元,考務費80元。
4、資格審查
(1)資格審查工作按照公開招聘領導組的要求,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抽調人員負責對應聘人員逐個進行初審,由區監察局監督,審核后報領導組審定,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不得再改報其它崗位。
(2)學歷要求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和全日制大專及以上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1:4以上,學歷要求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一般應達到1:3以上,比例不達要求的,要減少該崗位招聘名額使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比例達到相應崗位的比例要求,如該崗位招聘名額減少到1名仍達不到相應崗位比例要求的,取消該崗位考試。被取消的崗位的應聘人員,可以改報其他崗位,改報時間另行通知。被取消的崗位的應聘人員未改報其它崗位或改報其它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報名費如數退還(退費手續須持報名費收據辦理)。
5、領取準考證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結束后,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聘人員名單和領取準考證相關事宜在太原市人事考試網、萬柏林區政府網站、區政府公告欄、萬柏林區教育局網站予以公告。
四、考試及聘用相關事宜
(一)筆試
1、筆試內容
筆試內容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兩科。公共科目包括教育理論(含教育學、心理學基礎知識),政策法規(含《義務教育法》《教師法》和時事政治等內容),新課程理論,課程標準,教材教法和學科知識與能力;專業科目包括所報崗位的專業知識。公共科目考試時間為90分鐘,分值100分,占筆試總成績的50%;專業科目考試時間為90分鐘,分值100分,占筆試總成績的50%。筆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成績×50%+專業科目成績×50%,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2、筆試時間和地點
應聘人員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為閉卷形式。
3、成績查詢
筆試結束后,筆試成績在太原市人事考試網、萬柏林區政府網站、區政府公告欄、萬柏林區教育局網站予以公告。
(二)資格復審
1、面試資格復審人選的確定。
根據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1:3的比例經資格復審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2、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按照公開招聘領導組的要求,由區人社局、區教育局抽調人員負責對進入面試階段的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由區監察局監督。參加資格復審的應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
2014年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歷證書(或畢業院校出具的學歷、所學專業證明)、身份證、教師資格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應聘崗位所需要的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未就業的還需提供人事代理機構出具的證明,已就業的還需出具單位同意應聘的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同意應聘的意見,如開具證明確實有困難,可在考察時提供)。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應聘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的,須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2),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或省人社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
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應聘服務基層項目專門崗位,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學歷證書和當地民政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已就業的須出具單位同意應聘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主管部門的同意應聘意見)。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應聘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的,公開招聘領導組有權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中,若應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從筆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資格復審人選。資格復審結束后,按資格復審合格的實際人數確定參加面試人選,不再遞補,資格復審之后招聘程序均不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方式
面試采用試講的方式。講課課題提前兩小時抽簽決定,考生獨立準備兩小時后,面對評委空講20分鐘。語文教師只講分析課不講起始課,英語教師用英語講課,理化生教師如做實驗,只用語言準確描述即可。
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由評委現場打分,取加權平均分(舍去1個最高分,舍去1個最低分,其余分值取平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即為面試成績,60分以上為合格,不合格人員直接淘汰。
2、擬聘用人員的確定
面試結束后,按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60%+面試成績×40%,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崗位計劃聘用人數等額確定擬聘用人員。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則按面試成績高低聘用,如面試成績也相同則按筆試成績的高低聘用。
(四)體檢
體檢由公開招聘領導組組織,按照《山西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試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體檢,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醫院進行,費用自理。體檢不合格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考察
考察工作在公開招聘領導組指導下,由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實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和現實表現,并對其學歷、資格等信息進行復核。考察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對于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一律取消聘用資格。
(六)審批聘用
1、根據公示結果,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區教育局按照有關規定將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區政府審批,經區政府審批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
2、應聘者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已經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或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3、聘用人員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
4、聘用人員實行一年的試用期,并按照“先培訓,后上崗”的原則進行崗前培訓,未參加培訓或參加培訓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辦理轉正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聘用人員服務期滿5年后方可調動。
5、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擬聘用人員與原用人單位之間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必須由本人自行與原單位按相關規定解除。否則,不予聘用。
6、聘用人員享受全額事業單位人員待遇。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事業單位人員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應聘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咨詢電話:萬柏林區人社局:0351-6581295、0351-6041866
萬柏林區教育局:0351-6186482
監督電話:萬柏林區監察局:0351-6065117
附件一:萬柏林區2014年公開招聘教師報名審核登記表.rar
萬柏林區公開招聘教師
領導組辦公室(代章)
二O一四年七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