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懷柔區教委2011年公開招聘教師公告
經懷柔區編辦、區人力社保局批準,2011年懷柔區教委擬為所屬中小學和單位公開招聘教師53人。現將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區教委組織。被聘用人員由區教委根據需求分配到所屬中小學和單位。
二、待遇
被聘用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相關待遇。
三、范圍及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愿意從事教師職業,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09年及以后畢業的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
生(法學和臨床醫學專業畢業時間可放寬到2008年);其中,特殊教育專業可專科及以上;學前教育專業中,本專業可中專及以上,音樂、舞蹈、美術等相關藝術類及幼兒心理需專科及以上。師范院校中的師范專業畢業時間可適當放寬。
3、具有與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身體及心理健康。
4、能按時畢業(或已畢業)、按時取得(或已取得)畢業生就業報到證(派遣證)。
5、具有北京市常駐非農業戶口。
6、服從區教委分配,服務期不少于六年。
四、報名辦法及時間
1、應屆畢業生須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原件及A4復印件1份;院校校級就業中心開據的學歷和所學專業證明、院校校級教務處蓋紅色公章的畢業生已修全部課程(按學期順序排列)的成績單、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三方協議書。
2、往屆畢業生須持本人戶口本、身份證、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原件及A4復印件1份;院校校級教務處蓋紅色公章的畢業生所學全部課程(按學期順序排列)的成績單。
3、師范院校中的師范專業畢業生需由院校校級就業中心開據師范專業證明。
4、于2011年6月2日(下午5:30前)到懷柔區教委人事科(4005室)報名。地址:懷柔區青春路湖光南街2號。電話:010-69623205。
五、相關規定
1、考試時間另行通知。
2、應聘人員要如實填報自己的信息,偽造信息的,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在招考中違反考試紀律的,視情節輕重取消面試或聘用資格。
懷柔區教委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