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補充工作人員,龍崗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考職員260名,具體職位參見《深圳市龍崗區教育系統2011年11月面向社會公開招考職員職位表》(見附件1,以下簡稱《招考職位表》),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對象、條件及有關說明
(一)招考對象。
2011年及以前畢業,符合本公告及報考職位所要求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二)招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履行職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5.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職位表》所規定的資格條件。
(三)有關說明。
1.對招考范圍的說明:
戶籍要求為“市內外”的職位,符合條件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均可報考;戶籍要求為“市內”的職位,限深圳戶籍人員報考,但市外戶籍的下列人員也可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
(1)納入國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統一招生計劃的深圳高校2009年、2010年、2011年的畢業生;
(2)在市外院校就讀的深圳生源2009年、2010年、2011年的畢業生;
(3)2011年10月31日前結婚,配偶具有深圳戶籍,或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
(4)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雇用滿1年以上的雇員或連續聘用滿5年以上的臨聘人員,目前仍在崗的(其中雇員雇用時間和臨聘人員臨聘時間均截至2011年10月31日)。上述人員在我市不同機關事業單位中雇用或臨聘的,其雇用或臨聘時間可以累計,其中雇用之前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臨聘的,可累計為臨聘時間。
2.對報考學歷的有關說明:
(1)學歷應與職位要求相符。低學歷不能報考高學歷要求的職位。高學歷也不能報考低學歷要求的崗位。如:學歷要求為“大專”,本科及以上學歷不能報考;學歷要求為“大專及以上”,則最高學歷為大專、本科、研究生學歷均可報考;
(2)市外戶籍人員報考的,須通過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學歷及學士(含)以上學位,報考者為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學歷的不能報考。
深圳戶籍人員(含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的市外戶籍人員)報考小學職位的,須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其他職位的,須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報考者具有成教、自考、電大、業大、函授或在職黨校等國家承認的相應學歷的,可以報考。
其中,在我市公辦學校臨聘滿5年且目前仍在崗的臨聘教師,報考小學職位的,起點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中師及以上并取得大專及以上學歷;報考中學(含中專、電大、教師進修學校,下同)職位的,起點學歷可放寬至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并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
3.對報考專業的有關說明:
報考者的所學專業應與職位要求相符。專業是否相符可以參考國家教育部頒布的《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附件2)。若報考者所學專業與職位要求的專業不相符,可按已取得的教師資格證所認定的種類及學科報考。如教師資格證為“小學語文”的,可報考“小學語文”職位;教師資格證為“初中語文”的,可報考“初中語文”或“小學語文”職位;教師資格證為“高中語文”的,可報考“高中語文”、“初中語文”或“小學語文”職位。
所學專業應與職位規定的學歷層次相對應。如職位要求學歷為“研究生”,專業為“數學”,若報考者本科的專業為“數學”,但研究生的學歷為“物理”,則不符合要求。
其中,在我市公辦中小學校(含中專)臨聘滿5年且目前仍在崗的臨聘教師報考專業既可以按職位要求的專業目錄報考,也可以按現任教學段學科報考;在我市公辦電大、教師進修學校、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臨聘滿5年且目前仍在崗的臨聘教師報考專業既可以按職位要求的專業目錄報考,也可以不受專業限制報考“電大、教師進修學校”、“中小學生社會實踐基地”職位。在我市公辦中小學校(含中專)臨聘滿5年且目前仍在崗的臨聘教師,如須按現任教學段學科報考的人員,報考方式如下:
(1)按現任教學段學科報考,指以現在我市公辦學校任教的學段和學科報考相對應的職位。如現在公辦學校任教初中語文,可報考“初中語文”職位。
(2)若同時任教兩個學段的,在符合職位其他條件情況下,可以選擇其中一個職位報考(如同時任教小學美術和初中美術,教師資格證為初中以上的,則可以報考“小學美術”或“初中美術”,教師資格證僅為小學的,只能報考“小學美術”)。
(3)若現取得的教師資格證類別比現任教學段低的,可以按取得的教師資格證類別報考相應學段的職位(如現任教高中(中專)語文,只有初中教師資格證,則可以報考“初中語文”職位)。
4.對報考年齡的說明:
報考者的年齡要求為40歲以下(即1970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學位(或博士研究生學歷)或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的人員,報考年齡放寬到45歲(即1965年11月1日之后出生)。其中,在我市公辦學校連續臨聘滿5年、并在我市連續繳納5年社保且目前仍在崗的臨聘教師,年齡可相應放寬1歲。
(四)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接受報考:
1.受過黨紀、政紀處分以及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2.2006年10月以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考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3.未完成教學大綱規定學習內容的結業生、肄業生;
4.非地方班的軍隊院校應屆畢業生;
5.2012年及以后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
6.現役軍人;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報考
(一)報名方法及時間。
1.報考方法: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網上付費、網上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不受理現場報名)。
2.報考時間:2011年11月23日下午16:00至2011年12月2日17:00。
具體程序和方法,請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http://www.testcenter.gov.cn)查詢。2011年12月15日16:00后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打印準考證。
(二)報名注意事項。
1.每人限報考1個職位;
2.嚴格按照職位要求報名。個人條件與報考職位要求不符的,筆試成績無效,一切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3.報考者提供的聯系電話應準確無誤,確保能夠及時聯系;因提供錯誤聯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三、筆試
筆試委托深圳市考試院統一組織。報考者憑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參加筆試。筆試合格線由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統一劃定。
(一)筆試科目及內容。
此次招考職員的筆試為教育類,筆試內容為《教育教學基礎和技能》(分高中與職校、初中、小學三個類別),具體參見《招考職位表》。
附: 龍崗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職員職位表
筆試內容及大綱可登錄深圳市考試院網站查詢,或撥打電話:0755-83776655咨詢。
(二)筆試時間。
統一安排在2011年12月17日上午9:30至11:30;
(三)筆試地點。
見準考證或者到深圳市考試院查詢,深圳市考試院地址: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100號深紡大廈C座2樓。
(四)成績公布。
筆試成績及合格線將于2011年12月22日16:00之后在深圳市考試院網站公布。
四、資格初審
(一)時間:2011年12月24日上午8:30開始直至初審結束。
(二)地點:公開筆試成績時同時公布。
(三)初審辦法。
對筆試合格的報考人員,依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各職位根據擬聘用名額的3倍確定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其他筆試合格且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報考者為報考資格初審遞補人選。若某職位筆試合格的報考者人數少于擬聘用名額3倍,則該職位所有筆試合格人員都列為進入報考資格初審人選。
為及時通知遞補人選進行報考資格初審,筆試名次在擬聘用名額8倍范圍內的所有報考者均須在2011年12月24日上午8:30之前到報考資格初審現場等候,直至所報考職位資格初審結束。報考者未能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接受報考資格初審的,視為自動放棄。
進入資格初審人員,經審查合格的,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審查不合格的,不得進入面試,并按同一職位筆試總成績由高分至低分的順序,從遞補人選中依次遞補進行報考資格審查。
(四)須提供的材料。
報考者應提供材料原件供審查人員驗證,并留復印件。
1.報考者本人報名表、準考證、身份證和戶籍本、學歷及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附件3,該表在資格初審時如來不及提供的可暫不提供,但必須書面保證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最遲應在辦理備案手續時提供該表,否則取消聘用資格)、職位條件要求的其他詳細證明材料。
其中雇員或臨聘人員報考涉及雇用或臨聘時間計算問題的,須提供雇用合同或勞動合同作為證明,合同不足以證明的,提供社會保險繳納記錄作為證明。
2.有下列情形的,均須按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1)在我市公辦學校臨聘滿5年的報考者,若按現任教學段學科報考的或有學歷放寬情形的,須提供《公辦學校臨聘教師任教學段學科證明》(附件4)。有年齡放寬情形的,須提供《公辦學校臨聘教師任教學段學科證明》及5年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或博士學歷證書或高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作為證明。
(2)屬于“視為深圳戶籍人員報考的市外戶籍人員”,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2011年10月31日前結婚,配偶具有深圳戶籍的報考者,須提供結婚證和配偶戶籍本;配偶屬駐深部隊軍人且本人符合隨軍條件的報考者,須提供結婚證和符合隨軍條件證明。
(3)職位有工作經驗要求的,須提供原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驗證明。
(4)留學歸國人員資格初審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尚未取得《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可以憑深圳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出國留學人員資格臨時證明》接受資格初審;未畢業的,資格初審時必須提供就讀院校開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的證明和我國駐外使領館確認書;所有留學歸國人員通過考試、體檢和考察后,必須憑《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辦理聘用手續。
(5)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的,按國內院校畢業生報考,資格初審時須提供國內院校出具相應的證明。屬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取得國外學位的,辦理聘用手續時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聯合辦學學歷學位評估意見書》。
(五)其他要求。
1.報考者所提供的初審材料必須齊全且保證真實,如材料不齊或弄虛作假,不予進入面試;
2.報考者須本人按時到現場進行報考資格初審。報考資格初審合格的,由用人單位現場發放面試通知書;
3.資格初審只是對報考者提供材料的初步審查,最終以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聘用手續前的考察、公示結果為準。
五、面試
(一)面試時間及地點。
面試時間:2011年12月31日;
面試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二)面試形式及面試組織。
面試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負責組織,面試的具體的形式見面試通知書。
報考者憑本人面試通知書及身份證(二者缺一不可)參加面試。
(三)確定資格復審及考核人選。
面試結束后,按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試總成績。各職位依報考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照以下方法確定體檢人選:
A代表進入該職位的面試人數,B代表公布的該職位擬聘用人數,C代表進入該職位的體檢人數。
1.A≥3B(A>3B是指末位總成績并列的情況),則C=B;
2.若A<3B,則C=(A+2)/3取整數位(不實行四舍五入);同一職位只有1人或2人參加面試的,第一名報考者總成績須達到60分才能確定為體檢人選。
同一職位由于總成績相同難于確定人選的,在擬聘人數范圍內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最終人選。
入圍體檢人員名單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另行通知。
六、體檢、考察和公示
(一)體檢。
取得體檢資格的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張,按時參加體檢。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自動放棄。
體檢時間及體檢醫院均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另行通知。
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
(二)考察。
體檢合格的考生,由招考組織單位在15天內完成考察,考察包括資格復審和考核。
招聘單位應安排資格初審之外的工作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考核內容為擬聘對象的德、能、勤、績、廉以及適應所報考職位的相關情況。
經考察不合格的,由用人單位按管理權限報區人力資源局審定,審定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三)公示。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在網上將擬聘人員名單公示7天。
七、聘用
擬聘人員經公示,沒有投訴或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管理辦法(試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號)及《深圳市事業單位職員招聘實施細則》(深人規〔2009〕3號)等文件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用人單位按規定時間向區人力資源局申報辦理聘用備案手續;所聘人員按我市新出臺的崗位管理制度及相關政策實施管理。無正當理由1年內(從筆試之日起算)未辦理聘用手續的,考試成績失效,取消其聘用資格。
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試用期
對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按規定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實行一定期限的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結束,考核合格的,予以繼續聘用;考核不合格的,按規定辦理解聘手續。
九、其它事項
(一)對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以及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者,實行減免考務和體檢費用政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者,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申請減免;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申請減免,由深圳市考試院和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審核確認。經審核確認的,報名考試費用由深圳市考試院負責減免,體檢費用由各招考單位承擔。
(二)招考相關資格、工作經歷等時間的計算,均截至2011年10月31日。職位要求取得相關證書的,必須在此之前獲得職位規定的證書(只是通過考試但未取得證書的,視為不符合要求),且所取得的證書類別必須與職位要求相一致(例如職位要求取得教師資格證的,高中教師職位必須提供高級中學或中等職位學校教師資格證,初中職位必須提供初級中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小學職位必須提供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
(三)職位要求2年以上工作經歷的,必須是2009年10月31日以前參加工作。畢業生的工作經歷須以學校畢業證書取得時間后為起算時間,在大中專院校就讀期間的實習經歷不予計算。
(四)屬已分配派遣但未轉正的畢業生報考,在辦理聘用手續時須自行到有關單位辦理改派手續;暫緩就業的畢業生報考社會人員職位入圍的,按應屆畢業生辦理聘用手續。
(五)五年制本科畢業生報考本科學歷要求的職員職位的年齡可在職位要求基礎上放寬1歲,六年制本科畢業生則可放寬2歲。
(六)對在招考過程中違反我市職員招聘規定及本公告規定的單位及應聘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七)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數字均包含本數。
(八)招考查詢網址如下:
1.深圳市考試指導中心http://www.testcenter.gov.cn
2.龍崗政府在線http://www.lg.gov.cn
十、本公告由龍崗區人力資源局和龍崗區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1.龍崗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考職員職位表;
2.高職高專、本科以及研究生專業目錄;
3.計劃生育情況調查表;
4.公辦學校臨聘教師任教學段學科證明。
(附件2、3可到市人社局網站下載)
深圳市龍崗區人力資源局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龍崗區教育系統事業單位2011年11月公開招考職員職位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