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筆試內容主要包括:教育心理學、教育管理學、學校衛生公共知識、校園安全知識、教育法律法規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
2.面試。主要考察應聘者的學科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課堂教學能力,以及儀表氣質和思維反應能力。
(1)面試人員的確定。根據筆試成績按學科或專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崗位名額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
(2)面試以試講為主、說課為輔的形式進行。
報考中職學校師資以及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學前教育專業的考生,面試除進行試講或說課外,還須進行專業技能測試。
七、計分辦法
1.筆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面試。“211工程”學院畢業生、全日制研究生、在職特級教師、中學高級教師、地市以上名教師和學科帶頭人,筆試成績按100分計算。
考生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考試成績無效,取消考試資格,并在二年內不得參加我市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
①偽造學歷或開具各種假證明的。
②請人代考或代人考試的。
③非法獲取、知悉考試試題的。
④有其他違法違紀等不良行為的。
2.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以60分為合格分數線,低于60分的,不能進入體檢和政審。
3.考生綜合總分為100分,其中:文化類考生筆試分占60%,面試分占40%。報考中職學校師資以及中小學體育、音樂、美術、學前教育專業考生筆試分占40%,面試分占60%。面試分中,試講或說課和專業技能測試分各占30%。
4.屬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符合國家、省有關文件規定的,筆試成績加10分。
八、待遇
凡被聘用的人員列入財政供養,使用事業編制,核定教師崗位,實行一年的試用期。試用期滿,經培訓、考核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
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公辦廳《關于進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業發展的實施意見》(粵府辦【2011】50號)精神,特殊教育教育師享受特殊教育津貼(崗位工資和薪級工資之和的30%)。
九、招聘工作程序
1.發布公告。通過電視、網絡等形式面向社會,同時向高等院校發布招聘公告。
2.組織報名。報考工作由教育局具體負責組織,由畢業生先通過網上報名系統進行報名,再持有效證件到教育局人事股辦理現場確認手續,提交報名登記表和簽訂考生誠信承諾書。
3.筆試。
4.面試。
5.體檢和政審。體檢對象按同一職位,根據筆試、面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按照1:1等額確定。體檢標準和項目按照《關于調整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標準的通知》(粵人社〔2011〕134號)進行,參加體檢人員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政審由教育局組織進行。體檢和政審不合格出現缺額時,從報考同一職位的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費用自理。
6.錄用。按筆試、面試綜合成績,以及職位與學科(專業)排名順序,對經體檢和政審合格的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錄用時,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綜合成績相同的,文化類考生以筆試成績分高者優先錄用,加試專業技能的考生以專業技能成績分高者優先錄用。
7.公示。聘用結果通過樂昌教育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接受社會的監督。
舉報電話:市監察局0751-5552532市人社局5571150市教育局55679305562980
8.聘用。被正式錄用人員,須簽定服務五年以上協議書,按規定時間到市教育局和所分配的學校報到,未按期報到者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各專業擬聘用人選自動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遞補人選由市教育局和人社局根據該專業考生綜合成績,按規定要求和程序研究確定。
十、組織領導
市成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新教師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教育局人事股(教育局六樓)。市人社局、市監察局對招錄工作實行全程監督。
附件:1.樂昌市2014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職位表
2.《樂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實行市直高中學校自主招聘教師的意見》(樂府辦【2013】179號)
3.高中學校聯系電話:
樂昌市教育局0751-5556346(梁老師)
樂昌市第一中學0751-5501019(潘老師)
樂昌市第二中學0751-5534586(呂老師)
樂昌市城關中學0751-5553204(王老師)
樂昌市中職學校0751-5503595(黃老師)
樂昌市教育局 樂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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