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關于焦作市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實行公開招聘工作的實施意見》(焦人〔2007〕42號)要求,根據工作需要、編制情況和年度用人計劃,決定為市直部分學校招聘教師24名,為解放區所屬學校招聘教師50名,現制定簡章如下。
一、招聘崗位和名額
市直學校招聘教師24名:其中中學(含職業中專)教師17名、小學教師5名、幼兒教師2名。
解放區所屬學校招聘教師50名:其中中學教師14名、小學教師36名。
(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對象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身體健康;
5、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黨紀政紀處分處分期未滿的;
3、曾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4、因違法違紀正被調查處理的;
5、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
6、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三、招聘崗位要求
1、持有相應層次的教師資格證;
2、應聘中學(含職業中專)和市直小學教師崗位的,要求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應聘市直幼兒教師崗位和解放區小學教師崗位的,要求為全國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應聘人員報考的學科應與所學專業一致或相近;
3、年齡限制在32周歲以下(1979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4、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得報考解放區所屬學校教師崗位。
四、招聘辦法
本次招聘按崗位報名。
1、報名
報考者請于2011年11月6日至2011年11月15日登陸http://jszp.jzedu.cn 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后生成《焦作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或《焦作市解放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見附件3)自行打印一式一份。于2011年11月11日至11月16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到市教育局進行現場確認和數碼照相,未進行網上報名的不接受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持報名登記表和本人有效身份證(考試時所持身份證必須與其一致)、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就業協議書)、教師資格證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近期同底版1寸免冠照片2張。通過資格審查后,交報名考務費72元(含信息采集費和數碼照相費)。每名考生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農村絕對貧困家庭和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人員報考的,可免交報名考務費。擬免交報名考務費用的報考者應提交以下材料: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及復印件;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和低保證及復印件。
通過資格審查的考生于2011年11月23日—24日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繳費收據到報名點領取筆試準考證,并根據本人情況核對準考證信息。如信息有誤,請于11月24日下午到市教育局改校。筆試準考證保留至面試結束。
2、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
(1)筆試
筆試時間為2011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
筆試內容為《教育理論1》(包括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和《教育理論2》(包括學科教材教法、教學技能、學生與團隊管理、教師職業道德、教育政策法規等)兩科。各科滿分均為50分,考試時間為120分鐘。筆試成績=《教育理論1》+《教育理論2》。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我省志愿服務貧困縣計劃、“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焦作籍生源大學生(提供戶口本和證書),由省下派到我市各縣市區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學生,參加我市“大學生村干部”計劃在農村任職2年以上的大學生村干部(提供市大學生村干部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出具的在崗服務期限證明),報考市直學校教師崗位的筆試成績加5分,報考解放區所屬學校教師崗位的筆試成績加10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請報考者本人于2011年11月17日(截止當日17:30)向市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市教育局402房間)提交有關證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逾期不再受理,后果報考者本人自負。擬加分情況經審核后于2011年11月19日— 11月25日在焦作市教育局網站(www.jzedu.cn)公示。
根據筆試成績,按報考崗位1:3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參加面試人員。
筆試成績和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的公布時間在領取筆試準考證時另行通知。
(2)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須持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等證書原件到報名地點進行面試確認,通過面試確認后領取《面試通知單》。未按規定時間領取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應聘者參加面試時攜帶筆試準考證、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
面試分為試講和答辯,當場打分并公布成績。參加考試人員現場抽簽并按抽簽順序參加試講和答辯。試講課題及內容按照所報專業抽簽確定,教材按招聘崗位分別采用現行普通中學、小學的教材,由市教育局結合市直學校和解放區所屬學校現行教材統一確定,試講課題從每單元第一課中隨機抽取,考試時進行模擬授課。答辯由專家按照規定內容以提問的方式對應聘人員進行相關測試。試講和答辯的時間安排為15分鐘。其中試講安排10分鐘,答辯安排5分鐘。
試講和答辯總分值為100分,其中試講占80分,答辯占2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
考試總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的名單公布時間在領取面試通知單時另行通知。
市直中學(職業中專)音樂表演(鋼琴)和幼教教師加試專業技能,分值為100分,考試方案在面試前公布。報考以上崗位考生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
3、體檢
根據考試成績,按招聘崗位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按照全省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體檢標準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或未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體檢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進入下一環節,空缺名額按考試成績依次遞補。
4、考核
各崗位按1:1進入考核。考核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統一組織實施。各崗位考核過程中有人不合格,依次遞補。
5、聘用
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總成績和體檢、考核結果,擇優聘用,并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間,對群眾反映的問題認真調查落實。公示結束后,按報考崗位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發聘用文件。
擬聘用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內不辦理或因個人原因無法辦理聘用手續 ,取消其聘用資格。
考試聘用人員按崗位管理,由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含試用期),實行人事代理,辦理入編手續。
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未就業畢業生試用期為1年,其他情況人員按有關政策執行。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由人才市場推薦就業或自主擇業。聘用合同期限(含試用期)報考市直學校的不低于5年,報考解放區所屬學校的不低于3年。
6、招聘崗位調整
報考人數達不到1:3的崗位,報考本崗位人員是否聘用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以及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放區教育局研究決定。崗位產生空缺的,分別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以及解放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放區教育局研究決定根據工作需要研究調整到其他崗位并予以公示。
五、紀律與監督
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第6號令)有關規定,嚴格實行任職回避和公務回避。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凡在招聘過程中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報名條件,一律取消其參加招聘的資格。無論工作人員還是報考人員在考試聘用過程中出現違紀行為,都要受到責任追究,按照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招聘過程由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
未盡事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共同研究決定。
本簡章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聯系電話:2992831
附件:
焦作市2011年市直學校、解放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崗位表 |
焦作市市直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
焦作市解放區所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 |
焦作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焦作市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