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面試人員根據崗位招錄計劃數,在同崗位人員中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按1:3的比例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面試人員;在規定期限內如有入圍人員放棄,在筆試成績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遞補只進行1次。
2、面試采取試講和答辯(或基本功測試)的方式,現場評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養、邏輯思維、教育教學水平和業務能力,以及儀表舉止等。面試試講課題在紀檢監察部門監督下臨時抽定,試講順序由考生抽簽決定,試講時間15分鐘。小學語文、數學、信息技術在試講后進行答辯,時間5分鐘;小學音樂、美術在試講后進行基本功測試,時間5分鐘。面試采取百分制計分法,成績保留2位小數(第三位小數四舍五入)。
3、為保證招聘教師的教學能力和素質,當面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同一考官組實際參加人員面試成績的平均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考察。
4、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5、總成績合成:按照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總成績均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五)體檢
1、根據筆試和面試成績合成后的總成績等額確定體檢人選。考生出現分數相同時,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確定。
2、體檢標準執行安徽省教人[2001]35號和教秘[2004]56號文件有關規定,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出現身體不合格者,在面試入圍人員中按總成績的排序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1次,對體檢結論有疑問者,自體檢結論公告次日起2日內本人可提出書面復查要求。復檢只有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體檢工作由區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統一組織實施。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階段。
(六)考察與公示
考察參照《安徽省國家公務員考核錄用實施細則(試行)》(皖人發[1999]58號)執行。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應聘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考察由區教育部門牽頭并組織實施。
體檢和考察結束后,擬錄用人選在銅陵人力資源考試網、銅陵市郊區政府網、銅陵市郊區教體局網上公示7天。公示期滿,無異議或者反映問題經研究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七)錄用
經公示無異議,區人社部門辦理錄用手續。考生接到錄用通知后7日內到區教育部門報到,區教育部門對新錄用教師進行再分配上崗,并辦理相關手續。未按期報到的,取消錄用資格,并在面試入圍人員中按總成績的排序等額遞補1次。
新錄用人員不入編,每三年一聘,工資福利比照同等條件下的在編教師標準執行,并按有關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續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聘。
四、紀律
對違反考試、錄用工作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嚴肅處理。
五、其他
本公告政策、考務咨詢電話:0562-2896684(郊區教體局)、0562-2896828(郊區人社局),監督電話:0562-2896613(郊區監察局),報名咨詢電話:0562-2168711(市人力資源考試院),相關招聘信息,將及時在銅陵人力資源考試網、郊區政府網、郊區教體局網上公布。
銅陵市郊區教師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O一三年七月五日
| 銅陵市郊區2013年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計劃表 | |||||||
| 招聘學科 | 職位代碼 | 招聘數 | 崗 位 資 格 條 件 | 備 注 | |||
| 學歷 | 專業 | 年齡 | 教師資格 | ||||
| 小學語文教師 | 14001 | 1 | 全日制 大專及以上學歷 |
漢語言文學 | 30周歲以下 (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
語文 | 1、錄取教師將分配到郊區遠郊學校工作。 2、不入編,每三年一聘,聘用期內實行人事代理,工資福利比照同等條件下的在編教師標準執行,并按有關規定辦理養老、醫療、失業等社會保險。聘用期滿,經考核合格后續聘,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續聘。 3、小學音樂相近專業是指音樂、舞蹈、樂器、表演等專業。 |
| 小學數學教師 | 14002 | 1 | 數學 | 數學 | |||
| 小學音樂教師 | 14003 | 2 | 相近專業 | 音樂 | |||
| 小學美術教師 | 14004 | 2 | 美術 | 美術 | |||
| 小學信息技術教師 | 14005 | 2 | 信息技術 | 信息技術 | |||
| 合 計 | 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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