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復審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順序,根據各單位招聘崗位數量,按照1:3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面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面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面試)前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3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3年7月31日前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報考安徽省徽州學校除從事校醫工作崗位外的其他教師崗位人員暫沒有教師資格的需簽署承諾書,承諾在2014年9月1日前取得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否則調整到非教學崗位工作。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面試)通知書。同時,按規定辦理專業測試(面試)繳費手續。
(七)專業測試(面試)
1、專業測試(面試)時間、地點詳見《專業測試(面試)通知書》。
2、專業測試(面試)方式:
(1)報考烹飪與營養教育、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機電技術教育、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學科教師崗位的,采取試講與技能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試講成績占80%,技能測試成績占20%;報考音樂專業學科教師崗位的,采取試講與專業基本功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試講成績占80%,專業基本功測試成績占20%;報考幼兒教師專業崗位的,采取試講與才藝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其中試講成績占80%,才藝測試成績占20%;報考其他學科教師崗位的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教育教學基本素質和能力以及相關專業應具備的基本技能等。
(2)報考縣人民醫院(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崗位除外)、縣中醫院、縣婦幼保健所、縣疾控中心、縣衛生監督所(法學專業崗位除外)、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中心、鄉鎮衛生院、縣計生服務站及徽州學校臨床醫學專業崗位采取技能測試的方式進行。技能測試主要考察考生的實際操作能力、動手能力及應對復雜情況的處理能力。
(3)報考縣委黨校、縣人民醫院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專業崗位、縣衛生監督所法學專業崗位及其他事業單位均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試考生的邏輯思維能力、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語言表達能力、人際關系處理能力及與職業相關的其他因素。
3、面試、試講、技能測試等均設立考官組。考官組一般不少于7人,其中外聘考官數量須占考官組人數的一半以上。計算成績時,除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為該考生專業測試(面試)成績。
4、當按混合崗位編組進行專業測試(面試)時,參加某一崗位專業測試(面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時,專業測試(面試)成績須達到當天同一考官組所有參加專業測試(面試)人員專業測試(面試)成績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當按非混合崗位編組進行專業測試(面試)時,參加某一崗位專業測試(面試)實到人數少于或等于該招聘崗位計劃數時,設定專業測試(面試)成績70分為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達到最低合格控制分數線及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
(八)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含加分)與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其中統考筆試成績占40%(計算公式:統考筆試成績÷1.2×0.4),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占60%。筆試、專業測試(面試)成績、最終成績計算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專業測試(面試)成績、最終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根據最終成績按招聘崗位數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最終成績相同,以專業測試(面試)成績得分高者優先,遞補參照此法。
(九)體檢考察
(1)體檢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2)應聘教師崗位人員體檢,按《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和安徽省教育廳《關于修訂安徽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檢標準及辦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教師資格認定體檢工作的通知》(皖教師[2011]1號)規定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
(3)應聘其他崗位人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規定執行,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
(4)體檢工作結束后,醫院應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單位體檢專用公章。不合格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實施,主要考察擬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等情況,并對擬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再次復審。
因體檢、考察、資格再次復審不合格出現人選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人員中,按規定等額遞補(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十)公示
招聘每個環節均在績溪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3天,其中確定為擬招聘人員的有關信息,公示時間為7天。
(十一)報批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將擬聘人員名單、《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人事代理人員“解除勞動關系證明”、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資格等證書、本人身份證復印件、考察材料(“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另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須加蓋單位公章),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有關聘用報批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或未能在聘用合同簽訂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的相應層次的學歷、學位等證書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
根據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首次服務期限為五年(含試用期)。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招聘工作紀律
(一)實行回避制度。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人事、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人員招聘用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也應當回避。
(二)對有違反《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皖人社發〔2010〕78號)第40條、第41條、第42條規定情形的,將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整個招聘過程由縣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并接受社會各界的監督。
六、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考務咨詢電話:0563-8158075
縣監察局監督舉報電話:0563-8153287
附:2013年度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二〇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2013年度績溪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
||||||||||||
序號 |
縣(市、區) |
主管部門 |
招聘單位 |
招聘崗位 |
崗位代碼 |
招聘人數及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 |
備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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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人數 |
專業 |
學歷(學位) |
年齡 |
其他 |
||||||||
1 |
績溪縣 |
縣委黨校 |
縣委黨校 |
專業技術 |
1308001 |
1 |
經濟學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
2 |
縣監察局 |
縣監察局下屬事業單位 |
管理 |
1308002 |
2 |
漢語言文學、法學、經濟學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
3 |
安徽省 徽州學校 |
安徽省 |
專業技術 |
1308003 |
2 |
烹飪與營養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
專業技術 |
1308004 |
1 |
美術學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專業技術 |
1308005 |
1 |
音樂學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專業技術 |
1308006 |
1 |
體育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專業技術 |
1308007 |
1 |
臨床醫學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校醫 |
|||||
專業技術 |
1308008 |
1 |
機械設計制造及其自動化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
專業技術 |
1308009 |
1 |
機電技術教育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專業技術 |
1308010 |
2 |
旅游管理、酒店管理 |
本科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
||||||
4 |
縣教體局 |
縣幼兒園 |
專業技術 |
1308011 |
2 |
專業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
|
||
5 |
鄉鎮小學 |
專業技術 |
1308012 |
10 |
專業不限 |
大專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具有幼兒教師資格證 |
||||
6 |
績溪中學 |
專業技術 |
1308013 |
1 |
漢語言文學 |
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
1308014 |
1 |
數學與應用數學 |
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
1308015 |
1 |
英語 |
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
專業技術 |
1308016 |
1 |
體育教育 |
本科學士學位及以上 |
35周歲以下 |
具有高中教師資格證 |
教師試題推薦:中小學幼兒教師招聘考試試題
教師面試常見問題匯總:教師招聘考試面試常見問題匯總
教師教案:教師招聘考試教案匯總
教師考試大綱:教師招聘考試大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