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筆試考試科目。筆試考兩科:《公共基礎知識》和《職業能力測驗》,每科滿分為100分。《公共基礎知識》主要考查應試者掌握綜合基礎知識水平,主要包括馬克思主義理論、時事政治、公共管理知識、法律知識、公文知識、計算機基礎知識、英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常識、中外歷史文化知識、職業道德與社會公德等;《職業能力測驗》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職業工作所應具有的一般能力,主要包括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資料分析等。每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筆試時間:2013年7月27日(星期六)
上午9:00—11:00《公共基礎知識》,
下午14:00—16:00《職業能力測驗》。
筆試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的組織機構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開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考試輔導班和發行銷售的各種考試參考書(資料)均與本次考試的組織機構無關。
2.開考比例。交費結束后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才予以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由招聘單位在交費期限結束后的2個工作日內通知報考人員,在符合崗位報考條件的前提下,報考者在7月9日17:00前提出申請并經資格審核單位(部門)同意,可調劑到資格條件相同或相近的其他崗位,經調劑后,仍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須經市人社部門核準方可開考。
3.筆試合格分數線。根據參加考試人員的筆試成績的總體水平劃定并公布全市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含筆試總分與《職業能力測驗》單科合格分數線)。
4.筆試成績公布。筆試成績(不含代課人員)于2013年8月下旬前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公布,屆時考生可登錄玉林人事人才網查詢。
面向代課人員招聘中小學教師的考試成績由各縣(市、區)人社局公布。
(二)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和資格審核。按招聘單位計劃招聘崗位的人數,以筆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照顧加分)從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范圍人選。
招聘崗位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1:3比例時,按實有筆試合格人員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進入面試的報考者須按本公告和各縣(市、區)公告的規定,攜帶居民身份證、準考證及全部報名應聘材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到指定地點,經市直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無誤后才能進入面試。驗證時,要認真核對報考者在報名表上填報的各項信息與提供的證件材料原件是否相符。報考者的證件與材料(如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執業資格證、加分證明材料等)不全或不真實的,組織實施面試的部門有權取消報考者的面試資格,報考者的筆試成績也同時作廢,責任由報考者自負。
出現未能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的情形時,按照進入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要求同上。
2.發布面試公告。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市人社局、市直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人社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和當地政府門戶網站上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如有考生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時間地點。面試安排在9月中旬前進行,具體面試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人社部門或負責組織面試(實際能力操作測試)的主管部門在玉林人事人才網上發布的面試公告為準。
4.面試的組織管理。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等方式進行,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滿分70分。市直事業單位結構化面試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采用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或其他面試方式的市直招聘單位,由事業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的面試工作由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情況酌情給予扣5—10分處理。
因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人數不足或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等原因造成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的,其面試(實際能力操作測試)成績要達到面試滿分值的70%(即49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程序。
(三)照顧加分
1.從1999年起,經本市的組織人事部門按桂人發[1999]83號、桂辦發[2008]35號文件從大中專畢業生中選聘到村級組織擔任“村官”(現仍在村官崗位)且任職滿2年(任期計至2013年7月30日)并經考核合格的加5分。
2.“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或西部志愿者服務滿兩年(任期計至2013年7月30日)憑選派機關證書加5分。
3.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
4.本市轄區內駐軍軍官經批準隨軍的家屬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加5分。
同時符合上述多項加分條件的,只給予其中最高一項的加分。
5.面向代課人員定向招聘小學教師的照顧加分辦法由各縣(市、區)根據桂政辦發[2007]101號文件設定(詳見各縣市區的招聘公告)。
(四)成績同分處理辦法
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面試總成績=筆試合格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相同的,按如下辦法處理:
筆試面試總成績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筆試面試總成績、面試成績都相同時,以《職業能力測驗》科目成績高的確定為人選。
面向代課人員招聘中小學教師的同分處理辦法由各縣(市、區)確定。
五、體檢與考察
根據招聘單位計劃招聘的崗位人數,依據筆試總成績(含照顧加分)+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應聘人員體檢、考察不合格的,報經市、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可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人員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一)體檢。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的體檢標準與操作規程進行。市直事業單位由主管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各縣(市、區)事業單位由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用人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到縣級以上具有相當資質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市直單位的考生如出現體檢不合格的,由市人社部門組織安排到其他具有相應資質的醫療機構復檢一次,以復檢結果為準。
(二)考察。考察工作由事業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知識與能力、現實表現與工作實績、廉潔和遵紀守法等情況以及報考資格復查結果等情況。
六、公示
市直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和各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結果,確定公示人員名單,按有關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結果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按管理權限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縣(市、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
七、聘用及待遇
通過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公示程序,經人社部門批準同意聘用后,由用人單位與受聘人員依法簽訂聘用合同,用人單位憑人社部門的聘用文件(通知)及人員名冊到編制部門辦理入編手續,享受本市市直事業單位或縣(市、區)事業單位同類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
八、招聘監督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做到政策公開、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招聘考試工作接受紀檢監察等部門、考生和社會各界監督。對招聘考試工作中的違法違紀行為,依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監督電話:0775—2685522(市人社局監察室)。
九、本招聘公告由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市人社局0775—2684008、市考試辦0775—2680828
玉州區0775—2825412、福綿區0775—2210510
北流市0775—6399207、容縣0775—5117909
陸川縣0775—7221858、博白縣0775—8227091
興業縣0775—3766653、玉東新區0775-2696613
市直招聘單位電話:(詳見招聘計劃表)
附件:
1.2013年玉林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表.rar
2.2013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匯總表.rar
3.2013年玉林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網上報名后下載)
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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