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定縣201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工作方案
為解決普定經濟社會發展的人才需求,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國家人事部6號令)、《安順市事業單位新增人員公開招聘實施意見》(安市人通〔2007〕30號)及有關政策規定,經縣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52名,為保證招聘工作有序開展,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及以上應、往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熱愛祖國,自覺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身體健康。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的規定執行。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5年5月1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8年5月1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以上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以上者,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1973年5月1日后出生,不含教育系統的招聘)。
4.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現仍在服務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的工作人員;
2.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截止2013年5月21日仍在崗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及本縣在編教師;
3.任職(工作)或服役期間發生重大責任事件;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或近三年在機關、事業單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基本稱職(不合格)及以下的;
4.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期限內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7.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二、招聘原則、程序及分組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筆試、面試或試教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條件、公開報名、公開考試、公開聘用、公開監督。
(二)招聘程序
按編制招聘計劃、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或試教)、體檢、考察政審、聘用審批的程序辦理。
(三)招聘分組
根據各用人單位招聘的崗位計劃情況,設4個招聘小組,負責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或試教)、體檢、考察及相關擬聘工作。具體為:
第一招聘小組。負責普定縣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普定縣城市公共客運管理局、普定縣人工影響天氣作業指揮中心、普定縣棚戶區改造管理辦公室的招聘工作。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安 翔(13595358186) 李長波(13985706946)
鄧 斌(18685393032) 牛家勝(13985319581)
第二招聘小組。負責普定縣鄉鎮統計管理辦公室、普定縣統計局普查中心、普定縣精神病院(財務會計類)的招聘工作。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劉 宇(18685304655) 孟慶貴(13985302277)
第三招聘小組。負責普定縣人民醫院、普定縣中醫院的招聘工作。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張克尚(15185373333)
第四招聘小組。負責普定縣一中、普定縣職業技術學校、馬官鎮幼兒園、雞場坡鄉幼兒園、龍場鄉幼兒園的招聘工作。
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李 莉(18685303961) 朱懷智(13385538589)
劉海光(13985313339)
三、報考崗位及專業要求
具體崗位、專業及要求見《普定縣2013年第二次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報名考試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報名繳納100元報名費。
報名地點:普定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二樓會議室(報考普定縣一中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貴州師范大學招生就業處報名),聯系電話:0853-8222770
報名時間:2013年5月21日至5月24日,每日上午9:00—下午16:00。
2.報名所需材料
畢業證或就業推薦表、有效居民身份證(以上證件審核原件,交復印件),近期正面同底1寸免冠照片4張,已婚的考生還需提交縣級以上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證明,已就業人員需出具原工作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并加蓋單位公章(行政事業單位的需加蓋組織人事部門公章)。
3.資格審查
由聯合招聘小組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合格后,考生如實填寫并提交《報名表》。每名考生只能報考1個崗位。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全過程,如招聘過程中或試用期間發現考生有違法違規、材料不齊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況取消聘用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或試教)的方式進行。按招聘崗位,根據報名情況設立考場,具體筆試、面試(或試教)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筆試
筆試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部署,各招聘小組負責各小組筆試考務工作。
筆試為閉卷考試并統一考試科目,筆試科目為《公共基礎知識》或《專業知識》,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
未完成筆試科目并未取得有效成績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結束后,對達不到1:3開考比例的崗位,報考考生筆試成績須達到參加筆試實考考生筆試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面試。
2.面試(或試教)
面試(或試教)工作由縣招聘辦統一部署,各招聘小組負責各小組面試或試教考務工作。
除報考教育系統的面試采取試教的方式進行外,其它崗位的面試采取結構化方式進行,面試(或試教)成績按百分制計算。
面試(或試教)按崗位招聘1:3比例進入面試(或試教),達到1:3面試(或試教)比例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進入下一環節;達不到1:3面試(或試教)比例的崗位,考生面試(或試教)成績須達到本考場當日實考考生成績平均分及以上,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未參加面試或試教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
3.總成績計算
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的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其他崗位的總成績計算方式為: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
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筆試、面試(或試教)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根據總成績,按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為體檢對象。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報考中小學、幼兒教師崗位的,按試教成績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報考其他崗位的,按筆試成績分數高的考生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貴州省人事廳、貴州省衛生廳《關于印發〈貴州省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黔人發﹝2005﹞4號)和《貴州省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人社部發〔2010〕19號)的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體檢工作由普定縣人才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在縣級及以上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審批
(一)考察
體檢合格考生列入考察對象,通過查閱檔案、走訪、與被考察對象交談等方式,了解被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
在考察中發現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考生的擬聘用資格:
1.不能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重大政治問題上不能與黨中央保持一致的;
2.有涉嫌犯罪或違法違紀行為的;
3.有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的;
4.組織紀律渙散、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者的;
5.不符合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或提交虛假證明材料的;
6.截止到2013年9月30日未能取得招聘崗位所需學歷證書及相關證件的。
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二)審批
考察合格考生列入擬聘用人員,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普定縣人民政府網站(http://www.aspd.gov.cn)、普定人力社保網(http://www.gzprs.com)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反映或雖有反映,但經調查不影響聘用的,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擬聘用人員公示期滿后可以聘用的,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行文聘用,用人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不按時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聘用人員服務期不低于5年。
公開招聘人員試用期為1年(碩士研究生學歷及學位以上或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以上者為3個月),試用期滿,經組織考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七、待遇
本次聘用人員待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其中:被擬聘的2013屆畢業大學生,先與用人單位簽訂就業協議,待遇按普定縣相關文件辦理。獲得碩士學歷學位以上或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者,除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待遇標準執行外,同時享受《普定縣人才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