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報名人數比例小于1:3的,將削減或取消招聘計劃。
5.資格審查:尋甸縣教育局。專業、學科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研究生專業參考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修訂一稿)方案》和《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設置。
六、考試形式及時間安排
(一)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個部分:
1.筆試。筆試實行閉卷考試,命題范圍為相應學科崗位專業知識,筆試滿分為100分。
2.面試。依據筆試成績,各崗位從高分到低分按1:2確定面試人員,若遇末位分數并列,同時進入面試。進入面試人員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空缺的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若出現等額面試的崗位考生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面試滿分為100分。
3.成績計算。考試總成績按百分制計算,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在昆明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昆明教育人才網及尋甸縣政務公眾信息服務網上進行公示。
(二)時間安排
1.筆試考試時間:2013年5月25日上午9:00—11:00。領取準考證時間:2013年5月23日至24日到尋甸縣人才服務中心教育分中心領取(地點:尋甸縣教育局新辦公樓2樓)。
2.面試時間、地點和方式另行通知。
七、考核、體檢
(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政治表現、道德品質、工作實績和學習情況等;體檢標準及項目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相關規定執行。
(二)因自愿放棄考核、體檢或在體檢、考核中不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并書面告知理由。因此產生的空缺可從本崗位應聘人員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八、招聘程序
(一)筆試、面試結束后,按招聘計劃,根據不同崗位,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考核、體檢人員,進入考核、體檢人員數與崗位計劃數的比例為1∶1,如遇總成績相同不能確定考核、體檢人員的,面試成績高者優先。
(二)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7個工作日)。
(三)經考核和體檢合格、公示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
(四)聘用人員的管理按照昆政發〔2008〕21號《昆明市關于推行中小學教職工聘用制的意見》和昆人通〔2008〕54號《印發〈關于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合同管理。
九、招聘紀律
(一)嚴格按照招聘崗位條件審核報名人員資格條件,不得無理由拒報。
(二)招聘工作接受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紀委、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監督。
(三)聘用單位負責人及招聘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應回避。
(四)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應聘資格,兩年內不得參加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考試,已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得應聘資格的;
2.在考試、考核和體檢過程中作弊的。
3.其他違反公開招聘有關規定的行為。
十、其他事項
(一)此次高中教師、幼兒教師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考試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和輔導。
(二)考試收費。根據省物價局和省財政廳《關于重新核定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事項的通知》(云價收費〔2011〕15號及滇發改費昆尋證字〔2011〕第014001號規定,參加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考生交納筆試費50元/人,面試費50元/人(僅進入面試人員交納)。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自動放棄,相應崗位由達到考核、體檢條件的應聘人員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遞補。
1、擬聘人員自愿放棄聘用的(提交本人親筆簽名的書面情況說明);
2、公示期滿10個工作日內,聯系不上擬聘人員本人的。
十一、未盡事宜按照《昆明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試行)》(昆政辦〔2008〕80號)文件執行。
監督電話
尋甸縣紀委監察局: 0871-62662245
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0871-62662521
縣教育局: 0871-62663135
附件:1.《普通高等學校專業目錄.rar》
2.《尋甸縣2013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rar》
3.《尋甸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試報名審批表.rar》
尋甸回族彝族自治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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