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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及時補充我市急需緊缺人才,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我市事業單位參加2025年南寧市“重點產業重點領域秋季聯合引智”活動,赴區外開展公開招聘,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一)招聘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且年滿18周歲。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知識和工作能力。
6.報考實行執業(職業)資格制度崗位的須具有國家規定的執業(職業)資格證書。
7.具有國家承認學歷。須按崗位要求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輔修專業不屬于學歷對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輔修專業證書單獨或配合使用不作為報考依據),專業、學歷、學位相統一。專業目錄參考《廣西壯族自治區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分類指導目錄(2025年版)》或教育部門的專業目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制定的技工院校專業目錄。國(境)外高校畢業生專業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填寫。
技工院校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可分別按相當于大專、本科學歷報考。
8.本次招聘崗位有年齡、工作經歷以及相關資格要求等時間的計算,均截止至2025年11月10日(如18-38周歲,為1986年11月11日至2007年11月10日出生)。2026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報名時無法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應提供就業推薦表、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并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崗位需要的教師資格證、畢業證、學位證。國(境)外高校畢業生還應完成學歷學位認證,逾期視為放棄聘用資格。全日制或脫產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視為有相關工作經歷。
9.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二)報考定向招聘崗位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報考專項招聘高校畢業生崗位的高校畢業生,是指2025年應屆高校畢業生,以及2024年畢業、未落實過編制及納入人員總量管理的各類控制數內工作的高校畢業生。2026年高校畢業生也可憑就業推薦表、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報考。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5年、2026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25年、2026年應屆畢業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正在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8.正在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察、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9.按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及資格驗證→考試(面試或考核)→簽約→考察→體檢→公示→辦理聘用手續”程序開展。
(一)發布招聘信息
《南寧市2025年赴區外公開招聘急需緊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nanning.gov.cn)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布。報考人員對附件1《崗位表》中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需要咨詢時,請直接撥打崗位表所列咨詢電話聯系。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設置并負責解釋。
除《崗位表》所列崗位外,根據《2024-2025年度南寧市事業單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目錄》序號1“急需緊缺博士”設置崗位條件,各招聘單位可視實際人才需求,在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專項編制保障機制內,招聘具有研究生學歷、博士學位的急需緊缺人才,考試方式可采用直接面試或直接考核方式。
面試(考核)人員名單、面試(考核)成績等后續信息,在《崗位表》中信息發布地址即時發布。報考人員在報考期間,應及時從對應崗位信息發布地址與招聘現場了解最新情況,并保持通訊工具暢通,因個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二)報名
本次招聘采用網上、現場兩種報名方式。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并理解公告及崗位條件,誠信報名考試,所填寫的報名信息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每人只能報名一個崗位。提交報名即視為自愿接受依照公告開展的考試、考察、體檢和公示等程序。因報名提交的材料不真實、不完整或錯誤填寫報名信息,造成后續資格審查、考察不通過等后果的,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責任。報考人員惡意虛假報名,擾亂報名秩序的,一經查實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1.網上報名
(1)現場報名崗位。2025年11月10日10:00至11月12日18:00預先開放網上報名。報考人員下載并按要求填寫附件2《報名表》發送至《崗位表》中報名郵箱,郵件標題格式為“招聘單位名稱-崗位序號-崗位名稱-報考人員姓名-報名表”(例:南寧市第二中學-10號-中學語文教師-張三-報名表)。各招聘單位依據《崗位表》所設條件在對報考人員提交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名結束前提出審查意見。網上審查結果不作為確定符合崗位條件的最終依據,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現場報名開啟時未收到網上審查結果的,也可直接到現場報名。通過網上報名的人員,需在現場報名時間內到現場報名地點完成資格驗證,方為報名成功。
(2)僅網上報名崗位。2025年11月10日10:00至11月24日18:00進行網上報名,報名方式與現場報名崗位預先開放網上報名相同。招聘單位依據《崗位表》所設條件在對報考人員提交信息進行資格審查,并在報名結束后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現場資格驗證、考核等后續事項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另行通知。
2.現場報名及資格驗證
(1)現場報名時間、地點:
2025年11月13日14:30—17:00
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堯坤樓二樓招聘大廳。
2025年11月15日9:00—12:00
華中科技大學,大學生活動中心四樓招聘展廳。
在前一地點未招聘到位的崗位,可順延至下一地點繼續開展招聘。
(2)報名及資格驗證要求:
報考人員須攜帶填寫好的《報名表》(粘貼本人近期小2寸正面免冠彩色證件照片并在報考承諾處手寫簽名)、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及報考崗位招聘條件相關證件(如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在現場報名時間、地點進行報名及資格驗證。2026年高校畢業生報名時無法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應提供就業推薦表、學籍證明等相關材料。
驗證時,招聘單位工作人員依據《崗位表》所設條件,審核報考人員在《報名表》上提供的各項信息與證件材料原件是否一致并符合崗位條件。報考人員未能在現場報名時間內按要求提供真實有效證件的,或《報名表》上填寫信息為虛假的,招聘單位有權取消報考人員的考試資格,責任由報考人員自負。未通過現場資格驗證人員不得列為面試人員、考核人員。
(三)考試
1.開考比例。直接面試崗位招聘人數與報名成功人數原則上要達到1:3比例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應核減崗位招聘人數或取消招聘崗位。因達不到1:3比例但確急需招聘人員的,降低開考比例至1:2,仍達不到1:2比例的取消招聘計劃。直接考核崗位可以按實際通過資格審查人數核準開考。
2.面試。直接面試崗位面試工作由招聘單位的主管部門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規則(試行)>的通知》(桂人社發〔2012〕79號)組織實施。現場報名崗位的面試時間、地點原則上設置于“聯合引智”期間及報名高校所在城市,不能在現場面試的應及時告知報考人員。面試具體事宜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參加面試人員。面試期間,面試人員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候考室和面試考場,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等個人信息。
面試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考察人選。面試時達不到1:3比例的,該崗位考生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所有考生成績都達不到上述合格分數的,取消該崗位的招聘。
3.考核。直接考核崗位,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自行確定考核方式、自行組織考核,具體事宜由招聘單位以書面形式通知參加考核人員。通過資格審查人數小于或等于崗位招聘人數的,經主管部門同意,可直接進入考察。
4.考試總成績:
直接面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直接考核崗位的考試總成績=考核成績(結論)。
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均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
(四)簽約
面試(考核)結束當天,面試(考核)成績經考生現場簽字確認無誤后在現場公布當天全部考生的面試(考核)成績及排名。招聘單位根據招聘崗位報考人員的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按招聘人數1:1、1:1.5或1:2的比例確定考察人選。面試成績相同時,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加試,或同時確定為考察人選。現場與考察人選約定后續考察、體檢、公示、聘用事宜。
(五)考察
招聘單位具體組織實施考察工作。著重考察報考人員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誠信記錄、學習和工作表現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同時對其資格條件及相關情況進行復查。凡是因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等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達不到崗位條件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選。
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招聘單位可從成績合格人選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進行考察。
(六)體檢
考察工作結束后,經招聘單位領導班子集體研究并報主管部門同意,根據考試、考察結果擇優按招聘人數1:1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中共廣西壯族自治區委員會組織部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19〕11號)和《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西壯族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桂人社規〔2024〕3號)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崗位,相關體檢項目可以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執行。招聘崗位有國家制定的行業體檢標準的,相關體檢項目可以按照行業體檢標準執行。
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組織體檢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含增加體檢項目和復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個人承擔。
報考人員對本人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體檢組織單位提交復檢書面申請,經批準后進行復檢。當日、當場復檢項目,須當日或當場完成復檢。原則上,非當日、當場復檢的項目,不得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組織單位和體檢醫療機構及其工作人員應對復檢項目嚴格保密。
體檢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如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或是報考人員自愿放棄的,可從考試、考察合格人選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依次遞補進行考察、體檢。
(七)公示和聘用
從考試總成績、考察、體檢結果均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擬聘人員,分別在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網站公示,公示時間為7日(且不少于5個工作日)。
公示期內對擬聘人員有異議的,招聘單位應及時進行復查。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應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擬聘人員公示后,報考人員自動放棄聘用資格或公示不合格的,可以按程序遞補、公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對無異議或者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招聘單位應通知聘用人員在聘用審核或備案完成之日起30天內報到,同時辦理編制(控制數)使用相關手續。逾期未報到上班的,招聘單位可按自動放棄聘用資格處理,已辦理聘用手續的不再遞補聘用對象。2026年7月31日后仍有放棄或者考察、體檢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招聘單位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與公開招聘新進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按規定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招聘崗位按有關規定有最低服務年限要求的,應在聘用合同中明確相關要求及違約責任。原則上在最低服務年限內,事業單位和工作人員均不得隨意解除聘用合同(其他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工作人員受聘后違反最低服務年限約定的,事業單位應將其違約行為記入人事檔案。
三、相關事項提醒
(一)嚴肅招聘紀律。工作人員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執行回避制度。報考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招聘紀律,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等規定處理。
(二)本公告及附件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級基數。
(三)補充公告。根據招聘情況和工作實際安排,必要時發布補充公告,相關調整、增加事項等內容以補充公告內容為準。
(四)聯系方式:
1.崗位條件、資格審查咨詢:招聘單位(電話詳見崗位表)。
2.其他熱線電話:
南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771-5538455
監督電話:0771-552325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