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解決我縣部分中小學教師缺員問題,保證教育教學工作正常進行,促進我縣教育事業健康發展,根據《岫巖滿族自治縣部分縣直事業單位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本著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結合我縣中小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2011年公開招聘93名中小學教師,具體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根據實際需要,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辦法,此次共招聘中小學教師93人,具體公告如下:
幼兒園學前教育教師2人;
小學教師81人,其中:語數53人、英語15人、體育9人、音樂3人、計算機1人;
初中教師10人,其中: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2人、物理1人、歷史1人、體育3人、音樂1人。
二、招聘條件
1、鞍山戶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教育事業。
3、身體健康,品貌端正。
4、普通高校全日制師范生。
5、報考初中教師須本科以上學歷;報考小學及幼兒園教師須專科以上學歷。
6、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可放寬到35周歲以下(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7、專業對口(小學語數除外)。
8、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
三、招聘程序
1、公開報名
(1)持本人畢業證、報到證、教師資格證、身份證(或戶口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報名費150元/人。
(2)報名時間:2011年8月11日—16日
(3)報名地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六樓會議室
2、資格審查
由縣人社局、教育局根據招聘條件共同進行報名資格審查。報名實行考生誠信承諾制,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
3、筆試
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行閉卷考試,考試成績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1)筆試內容:教育學、心理學、綜合知識、時事政治
(2)筆試時間:2011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3)筆試地點:滿族中學
4、面試
由縣人社局、教育局共同組織,面試成績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1)確定面試人選:以各學科招聘計劃為基數,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進行確定(最后一個面試人選的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2)面試內容:說課
小學為四年級下學期教材;初中為初二下學期教材。
(3)面試時間:待定
(4)面試地點:滿族中學
5、資格復審
筆試、面試后,核定總成績(總成績并列者,以筆試成績高者優先),按照各學科錄用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擬招聘人員,由人社局、教育局、監察局組成資格復審小組,對擬招聘人員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主要是根據考生報考的職位要求審查報考者的檔案材料,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并從報考該職位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額滿為止。復審結果將在中國玉都岫巖網站公示七天。
6、人員招聘
資格復審合格者須填寫《遼寧省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備案表》,并與招聘單位法人簽訂招聘合同書,到人社局進行鑒證。
四、其他
1、新招聘人員試用期一年,試用期生活費標準由人社局根據相關文件進行確定。
2、在試用期間要參加新教師培訓,學習教育學、心理學、教材教法。
3、試用期滿經考核、考評勝任教師工作的,按招聘合同,享受同等人員同等待遇。
4、教育局負責招聘人員的具體使用和日常管理,招聘人員的檔案由縣教育局歸檔。
5、本次招聘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五、組織紀律
招聘教師工作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大事,各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加強領導,密切配合,各負其責,積極穩妥地做好每個環節的工作,務必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如發現弄虛作假,違規操作,將追究責任,嚴肅處理,此次招聘工作由監察局全程監督,確保這次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
岫巖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岫巖縣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