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參加“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服務期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
(4)國家和省“三支一扶”計劃的志愿者服務人員,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事部門考核合格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
(5)“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服務期滿且經縣級組織、人社部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報考事業單位的,在鄉鎮及以下基層每服務滿1周年,加2分(通過“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特設崗位計劃”已被轉聘為正式教師的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
(6)2007年以來全省從高校畢業生中統籌選聘到村(社區)任職、并與縣(市、區)人事部門簽訂聘用合同、在村(社區)任職滿2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社區)干部,每工作滿一周年,加2分,被縣以上組織人事部門評為優秀的(非年度考核優秀)另加3分。
以上加分項目可累計計算,但累計加分不超過6分;相同類型的加分只計算最高項。凡享受加分政策(含少數民族加分)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的不再享受該項加分政策。在編在職或曾任公職人員,加分須提供錄(聘)用時未享受加分的證明(證明由組織人事部門開具)。加分須提供以下材料:
少數民族加分人員須提供: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準考證、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退役大學生士兵加分人員須提供:①本人有效的《退出現役證》;②專科及以上畢業證;③《優秀士兵證》和有關獎勵證書(證章);④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⑤準考證。
服務基層項目加分人員須提供:①服務地所在縣(區)以上項目主管部門(組織部、教育局、人社局、團委)出具的服務期限證明;②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③協議書或服務證;④年度考核登記表;⑤縣區以上組織人社部門評優表彰的證書或文件;⑥準考證。
以上材料是證件的審原件收復印件,開具的證明材料收原件。
4.筆試成績查詢:筆試成績、筆試總成績及排名等在涼山州教育和體育局網站查詢。
(三)面試
面試由涼山州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實施,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具體事宜詳見面試公告和《面試通知書》。
1.確定資格復審人員。根據招聘崗位的參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和招聘名額,從高分到低分按面試開考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總成績(含加分)相同的人員,一并確定為進入面試人員。實際參考達不到面試比例的崗位,該崗位的有效筆試人員(即不包括任意筆試科目為零分及以下人員)全部進入面試。
面試入圍人員按照規定的時間攜帶本人身份證原件、準考證原件到指定地點領取面試通知書(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因考生自動放棄等原因產生的崗位空缺,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3.面試時間及地點。面試的時間及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面試當日,面試人員憑面試通知書、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按面試通知書規定的時間、指定的地點準時到面試考場候考。未按規定時間到考場候考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由此出現的面試名額空缺不再遞補面試人選。如因面試缺考出現空缺而產生的實際參加面試人數低于規定的面試入圍比例時,面試正常進行。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工作結束后,于5日內在州教育體育局網站公布面試成績、考試總成績及排名、擬體檢人員名單等。
四、體檢
(一)體檢人員確定
按照考生的考試總成績及崗位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進入體檢環節的人員,若最后一名考生考試總成績并列的,以筆試總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若筆試總成績也相同的,則以筆試成績高的進入體檢;若筆試成績仍然相同,則進行加試(以下遞補程序均按此進行)。
(二)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按照《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執行,同時進行吸食毒品尿液檢驗(簡稱尿毒檢)。公告發布后至本次公招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臺體檢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
(三)復檢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的要求,在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進行復檢;在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上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可以提出復檢。考生在上述項目未達合格標準的,應在完成復檢后離場。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復檢要求,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其中尿毒檢為陽性的也確定為體檢不合格。
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報考者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聘用資格并按考試作弊處理。
五、考核
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遵紀守法情況、道德品質修養、心理調適能力、人崗相宜等方面進行綜合考核,并對其提供的報考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等再次進行核對,作出考核合格與否的結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招聘資格。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涼山州教育和體育局網站http://jytyj.lsz.gov.cn/公示,公示期限為7天。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的姓名、準考證號、招聘崗位要求的本人其他有關基本情況、考試總成績、排名等,并公布監督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和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問題的不予受理。
對公示期間反映問題經核實不符合報考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或聘用資格。
七、審核確認和辦理聘用手續
對考試、體檢、考核、公示合格的應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聘用通知發出后7個工作日內無正當理由不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造成的缺額不予遞補。
本次招聘的事業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后經聘用單位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其聘用資格。
招聘人員辦理聘用時,須簽訂《聘用合同》,在初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含試用期),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新聘人員的最低服務年限。
八、遞補
因體檢、公示自動放棄等原因出現的空缺,須經州教育體育局招考領導小組同意后方可在進入面試人員中按程序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招聘通知(文件)發出后不再遞補。
九、紀律監督與回避
招聘工作須嚴格工作紀律,按照國家法律、法規、人事考試違規違紀行為處理有關規定,對違紀報考者,視情節取消考試、考核、體檢和聘用資格;對違紀工作人員,視情節調離招聘工作崗位或者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參加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和相關人員,與報考人員有直系親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近姻親關系,或有其他可能影響公平、公正的關系的,應當回避。
為確保此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聘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本公告由涼山州教育和體育局負責解釋。
相關事項提示:
1.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
2.應聘人員留下的聯系電話或其它聯系方式必須準確無誤且隨時保持暢通,若因應聘人員所留聯系電話或其它聯系方式無法聯系造成的不良后果,由應聘人員自行負責。
監督電話:3222907
咨詢電話:涼山州教育和體育局0834-3237328
涼山州州級機關第二幼兒園08343223420;15984974647
附件一:涼山州州級機關第二幼兒園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xlsx
涼山州教育和體育局
2021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