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開始報名前,須詳細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擬應聘崗位條件,認真閱讀并同意《誠信承諾書》,然后按步驟進行具體操作。
(2)網上報名實行嚴格的自律機制,考生必須履行《誠信承諾書》,對提交審核的報名信息的真實性負責。在資格復審時,凡發現網上填報的信息與實際情況不一致的,取消應聘資格。
(3)網上報名須用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申請“報名號”,獲取“報名號”和“初始密碼”后才能登錄報名系統,預選應聘崗位并進行填表和提交審核。“報名號”是登錄報名系統的唯一標識,密碼可修改,均務必牢記并保管好。
(4)規范填寫或選擇表項,上傳的電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則將被報名系統自動拒絕。
(5)考生“提交審核”后信息將被鎖定,在未反饋審核結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況下,審核員24小時內會在報名系統上回復審核結果。“審核未過”的,可根據提示的未過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審核。報考信息通過審核后即完成報名,信息無法更改。
(三)測評
1.根據報名情況,如某一崗位資格初審合格人數超過崗位需要人數過多,由選聘領導小組決定是否增加筆試。如需加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本崗位測評人選。加試只做篩選,不計入成績。具體要求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進行公告。
2.資格復審
測評前,對測評人選進行資格條件復審。
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
資格條件復審時,測評人選應按照招聘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證、報名表、畢業證、學位證、學信網下載打印的帶二維碼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有關材料的原件以及復印件。經審查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的,取消其測評資格。因放棄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在報考同一崗位的加試合格人員中,按照加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3.測評時間和地點
測評地點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進入測評的考生登錄邯鄲市人事考試網自行下載打印《測評通知單》,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和要求詳見《測評通知單》。考生應按照《測評通知單》上確定的考試時間、地點、考場參加測評。參加測評時,必須攜帶《測評通知單》和法定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證。網上下載打印《測評通知單》的時間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通知。
4.測評分組
報考同一個崗位的考生分在同組、同場參加面試。
5.測評方式
測評由兩部分組成,具體包括試講和答辯。測評時間總共為15分鐘,每名考生試講時間10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答辯題目為1道。先由考生根據報考崗位,按照指定題目進行試講(試講題目提前3天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進行公布,不安排現場備課),然后專家評委提出問題由考生進行答辯。測評滿分100分,根據每名考生的具體試講、答辯情況,按照測評要素采取“體操打分”方法進行綜合打分,當場打分,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測評分,測評分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有效數字。最低合格分數線60分,測評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同崗位、同場次試講和答辯題目相同。
測評結束當天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測評成績。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各崗位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按照選聘計劃數與進入體檢人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比例內末位考生測評成績相同,按以下順序確定:烈士子女或配偶,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大學生退役士兵,學歷(學位)較高者,加試成績較高者。如果仍然相同由選聘領導小組研究進行加試,加試成績高者確定為進入體檢人員。
進入體檢環節的人選名單、體檢時間、集合地點及相關要求在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布。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體檢費用由考生支付。
體檢合格者進入考察環節,考察內容主要包括人事檔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三齡兩歷一身份”等,并對其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應聘人員考察、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應聘的,從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選合格分數線以上的,按測評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
(五)公示
體檢和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邯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hd.gov.cn)進行公示,公示7個工作日。
進入公示環節后,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崗位空缺一律不再遞補。
(六)聘用
對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用人選資格;對反映有嚴重問題的一時難以查實則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或有反映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由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和主管部門提出聘用意見,經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并報市政府批準同意后辦理就業、流動、工資、社保等相關手續,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按有關規定與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其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聘用后專任教師須在三年內取得相應崗位高校教師資格證書,若未能按期獲得資格證書者,解除聘用協議。
五、紀律監督
(一)對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二)對違反選聘紀律的應聘者,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已經聘用后查實的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受聘人員,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資格審核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選聘條件的,偽造、假冒各種證件,弄虛造假的,一經查實,取消其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六、其他事項
(一)凡應聘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資格審查(加試)、測評、體檢、考察、辦理聘用手續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二)擬聘用人員接到聘用通知后,要在規定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手續,遇有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須經邯鄲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批準,否則視為自動放棄聘用。
(三)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工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
政策咨詢電話:0310-5588850(邯鄲幼專組織人事處)
監督舉報電話:0310-5588989(邯鄲幼專紀委)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