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報名須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2)報名所需證件、材料均要求有原件及復印件。
(3)報名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完整,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虛假材料或材料不符合要求者,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和聘用資格。
(4)聯系人及聯系電話:蔡老師,0760-87725145。
(二)確定參加考試人員
由鎮招聘小組審核報名資料,根據報考人員的師德表現、專業素養、教學能力、學歷學位、學習成績、個人特長、獲獎情況、崗位匹配度等因素綜合評價,確定入圍考試人選。各崗位按擬聘人數1:5的比例擇優確定入圍考試人數,符合崗位條件人數不足相應比例的,按實際符合崗位條件人數參加考試。我鎮將電話或短信通知確定進入考試環節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參加考試。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考生憑身份證原件參加考試,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的身份證一致。
面試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和《中山市教體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教職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有關要求組織實施。重點考察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專業素養、從教潛能和心理素質等方面。
面試內容:采用上課(說課)和答辯相結合的方式,上課(說課)內容為中小學課程。面試滿分100分,合格分數線統一劃定為70分,未達合格分數線的不能列為體檢及考核對象。
面試結束后,考生、評委組成員等相關人員當場在《中山市大涌鎮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面試情況表》上簽名確認。
根據考生考試成績從高至低的排名順序,按崗位擬招聘人數等額確定體檢及考核對象。若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依次按照上課(說課)、答辯測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四)簽訂就業協議
由招聘單位與體檢及考核對象簽訂就業協議,因體檢、考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我鎮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五)體檢
體檢在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指定的市級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執行,專任教師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執行。體檢具體事項另行通知,不按要求參加體檢、考核的,或體檢、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應聘同一個崗位的符合條件的其他考生中依次遞補。
(六)考核
主要考核思想、學習等方面的表現及主要優缺點,并進行資格復查,其方法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
(七)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體檢和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大涌鎮人民政府官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招聘結果報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認定后,于2022學年開學前辦理擬聘人員接收、聘用等手續。最終聘用情況以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結果為準。
四、其他事項
(一)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
1.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
2.2022年應屆畢業生未能在2022年9月3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的;
3.因個人原因在2022年12月31日前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手續的;
4.不服從組織調配的;
5.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提供不真實、不完整資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
6.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7.中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中山市教育和體育局辦理聘用手續時審核材料不通過的;
8.放棄聘用資格的;
9.未在約定時間內取得教師資格證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系統通過證明的;
10.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定不準聘用的。
(二)本次考試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態化下開展,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報考者應主動了解考區當地疫情防控要求以及有關高校關于疫情防控的具體要求,主動落實各項疫情防控措施。因疫情影響導致本次招聘工作時間調整的,招聘單位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時在有關網站發布公告。
考生參加考試時需提交《疫情期間考試承諾書》(附件5),考生進入考場時,必須嚴格按照現場工作人員指引,出示健康碼、行程卡、測體溫、戴口罩等。
(三)本次招聘中涉及的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附件4)執行。
中山市大涌鎮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10日
附件1:中山市大涌鎮2021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專任教師)崗位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