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成績采取百分制,總成績最低合格線為60分。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即參加面試人數少于或等于招聘計劃數的崗位),總成績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應聘人員總成績相同時,原則上按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加試一場面試,應聘人員的成績名次按面試加試成績排列。
1.筆試
(1)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2)筆試科目和內容
筆試采取閉卷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筆試用時為120分鐘。筆試成績占總成績的60%。
筆試地點及成績查詢時間見《準考證》。
筆試內容:
公共類:《公共基礎知識》
教師類:《教育綜合知識》
(3)筆試注意事項
考生按照規定的時間和準考證上的地點參加考試。認真落實國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身份證過期、丟失的請及時到公安機關辦理臨時身份證。缺少證件及有關證明材料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資格復審
筆試結束后,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計劃招聘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人選,人數未達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資格復審人員名單、時間及地點在平定縣政府網站(http://www.pd.gov.cn/)公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應提供畢業證、學位證(未要求學位證的除外)、身份證、筆試準考證、從業(職業、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以及招聘單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需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1)已畢業的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報考“高校應屆畢業生崗位”視同2021年高校應屆畢業生的考生,須提供近期本人檔案存放證明和《個人未落實工作單位承諾書》(附件2)。
(3)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報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專門崗位的,服務期滿有合格證的,可提供合格證書,沒有合格證書的須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審核表》(附件3),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其中: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農村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2010年及其以后未取得服務證書的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蓋章、“西部計劃”項目和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團省委蓋章)。參加“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計劃項目的,由服務地縣級農業主管部門、縣級人社部門、市級農業主管部門審核蓋章。政府購買基層崗位人員服務期滿沒有合格證書的“服務地審核意見”欄內需由服務單位和主管部門審核蓋章,“派出單位意見”欄內需由縣級人社部門審核蓋章,還需提供《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4)退役軍人報考須提供本人退伍證。
(5)已就業的還須出具單位同意報考本次招聘考試證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需出具所在單位具有人事管理職能的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6)應聘人員畢業院校按照一級學科發放畢業證的,還需提供學校出具的專業證明及在校成績單原件及復印件。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的,取消該報考人員入圍資格。考生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主動放棄。資格審查結果合格、不合格由審查部門提出意見,不合格的說明原因,取消入圍資格。
若取得面試資格復審的人員確認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遞補一次面試資格復審人選,不足3:1的按實有人數確定。
3.面試
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時間、地點、形式等平定縣政府網站(http://www.pd.gov.cn/)公布。
(1)面試方式及內容
面試對象為公共類的,主要采取結構化面試的辦法,測評考生的綜合素質。面試時間為10分鐘。
面試對象為教師類的,主要采用講課的方式進行,講課內容:所報學科教材(根據指定教材定課題,提前60分鐘備課);講課10分鐘。
(2)面試成績及總成績
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占考試總成績的40%。
面試成績保留兩位小數,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面試成績、總成績應于當天在平定縣政府網站(http://www.pd.gov.cn/)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1.對報考人員按照報考崗位以及考試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并按照1:1的比例確定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體檢和考察由平定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有關事宜在平定縣政府網站(http://www.pd.gov.cn/)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2.體檢標準及項目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費用自理。對體檢結論不合格而需要復檢的(在通知應聘者結果一周內,由本人向平定縣人社局提出復檢申請),安排在具有體檢資質的同一級別或上一級別的另一家醫院復檢,復檢費用考生自理。招聘單位、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及家屬對復檢結果仍有疑義的,承擔復檢的醫療機構要組織相關專家進行會診,做出最終結論。對因懷孕不能全部完成體檢項目的,按國家相關政策執行。不按時參加體檢者,視為主動放棄。體檢結論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3.對通過考試的應聘人員由主管部門制定考察方案,組織考察。主要對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和需要回避的情況等進行考察。應屆畢業生主要考察應聘者在校期間的學習情況、平時思想政治表現等,原則上以學校畢業鑒定等證明材料為準。已就業的畢業生,可由單位出具應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材料。未就業的應聘者由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區、村委會出具其遵紀守法、思想政治表現等證明材料。對證明材料有疑義的,用人單位可以電話回訪、函件征詢或派人到應聘者所在畢業院校、派出所、社區、村委會進行實地調查。不按規定參加考察者,視為主動放棄。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體檢、考察不合格形成的崗位空缺不再遞補。因考生體檢、考察環節主動放棄而形成的崗位空缺名額,根據崗位總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順序按崗位招聘名額1:1的比例依次遞補一次體檢考察人選。
(五)公示和聘用
經考試、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平定縣政府網站(http://www.pd.gov.cn/)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選,報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并由用人單位與擬聘用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對有舉報的擬聘用人員,由平定縣人社局會同用人單位進行調查,查無實據的不影響本人的聘用。舉報屬實并影響到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取消后的空缺崗位不再遞補。
對擬聘用的所有人員,由用人單位根據崗位需要,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關系。
考生應誠信報考。對進入體檢、考察及其以后環節提出放棄的,接到聘用通知后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持相關材料報到的,取消其相應的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
五、工作紀律
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招聘。整個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輿情監測報告制度,強化應急處理,嚴格落實公開制度、回避制度,認真負責,堅持原則,規范操作,嚴肅紀律。對招聘過程中違反干部人事紀律及公開招聘規程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對構成犯罪的人員,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六、咨詢、監督電話
咨詢電話:
公共類:0353--6188052
教師類:0353--6166001
監督舉報電話:
平定縣紀委監委派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0353-6161278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七、其他事項
認真落實山西省陽泉市疫情防控要求,公開招聘有關程序、步驟、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調整,請報考人員隨時關注平定縣政府網站(http://www.pd.gov.cn/)相關公告。
未盡事宜,由平定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研究確定。本公告由平定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負責解釋。
八、特別提示
1.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組織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舉辦的各類招聘考試培訓輔導班和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報名成功后,要確保聯系電話暢通,并及時關注報名網站、平定政府網站發布的后續公告、公示。
3.希望報考者合理安排自己的報名時間,不要集中在最后兩天上網報名,避免因網絡擁堵而影響報名。
附件1:平定縣2021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表.xlsx
平定縣2021年事業單位
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