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資格審查貫穿于選調全過程,報名過程中提供虛假信息人員,一經查實,隨時取消選調資格。資格審查合格者,方可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在規定時間參加專業測評(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通過資格審查的,不得改報其他崗位。
6.為保證選調人員質量,確認報考人數與崗位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達不到2∶1的,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選調計劃數。
7.收費標準:根據省物價局、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通過資格審查人員,每科繳納45元筆試費;進入面試人員,每人繳納80元面試費。
(三)專業測評
專業測評包括筆試、面試兩個環節,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1.筆試
(1)筆試滿分100分。根據不同學科進行筆試,內容為本學科的綜合性專業知識。
(2)筆試完成后,以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每個選調崗位按1∶1.2比例確定進入面試人員(保留到個位,小數點后見數進一)。如果按比例入圍的最后1個名額出現兩名以上應聘人員筆試分數相同的,一并進入面試環節。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設定筆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3)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筆試的教師,不予參加筆試。
2.面試
面試采取無生上課(含撰寫教學設計,下同)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教師的教育教學水平和綜合素質能力、儀表舉止等。
(1)教學設計要求根據提供的課題(教材)在1小時內完成(課題選題范圍為我縣現行教材內容)。
(2)無生上課要求根據課題和教學設計在20分鐘內完成。
(3)面試滿分為100分,為確保選調人員素質,設定面試最低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取消進入下一個環節資格。
(4)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不適宜參加面試的教師,不予參加面試。
3.最終總成績:最終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上述筆試、面試和最終總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四)考察
1.根據選調崗位計劃數和報名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額確定考察對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得分高者確定)。
2.考察工作由縣教育局負責組織實施。考察內容為擬選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并對其報名資格進行復審。若考察對象有違背師德師風和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理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考察資格。
(五)遞補
因下列情況導致選調崗位出現空缺的,按考試最終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得分高者確定),一次性等額遞補: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公示結果影響選調的;
3.自愿放棄的。
(六)崗位選擇
根據公布的具體學校崗位數,按最終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選擇學校(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得分高者確定)。
(七)公示與聘用
考察合格的擬選調人員名單,在當涂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擬選調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選調的,于2022年9月按規定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調動后職稱聘用按照調入學校的崗位設置方案,在崗位有空缺的條件下,按崗位條件進行聘用。
(八)其他事項
經公示確定的擬選調人員,在2022年9月辦理調動等相關手續前,應完成原學校安排的教育教學任務。若出現本公告第五條任一條款,取消其選調資格。
七、組織
本次選調工作由縣教育局組織實施,縣人社局和縣委編辦全程參與。
八、紀律與監督
選調工作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在選調工作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等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咨詢電話:0555—6748031(縣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555—6748028(縣教育局監審股)
0555—6740077(縣紀委監委駐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紀檢監察組)
注:上述咨詢和監督舉報電話于正常辦公時間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1:2021年當涂縣城區初中、小學教師選調崗位計劃表.xlsx
附件2:2021年當涂縣城區初中、小學選調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doc
當涂縣教育局當涂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中共當涂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