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請考生確保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4.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對使用第一代身份證報名或者考試的視為無效。
四、招聘考試
此次招聘考試采取免筆試直接面試的方式,經資格審核初篩初選按照1:3比例(報名崗位比例不足1:3的,按照實際報名情況確定)確定進入面試人選,初篩初選結果由報考單位負責通過電話通知本人。
面試采取試講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人員語言表達能力、儀表與教態、課程和教學設計能力等教學基本功;學科理論知識水平、課程標準與教材的理解能力、學科基本技能的專業素質;職業道德與專業精神、身體與心理素質等。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及格線60分,面試成績即為考生考試總成績,未達到及格分數線的,視為總成績不及格,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面試順序通過考生現場抽簽決定,面試現場打分,成績現場公布。
五、崗位調劑
面試結束后,如招聘崗位出現無人報考的,可在全州范圍內進行崗位調劑。調劑方法:在符合該崗位資格條件要求、同時未被本人報考崗位確定為進入下一環節對象,且總成績在及格線以上的所有報考人員中,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調劑,在尊重考生本人意愿的前提下,經各級教育、人社部門批準后,可以確定為該崗位進入下一環節對象。
六、簽訂協議
經招聘單位同意后,擬簽約人員必須攜帶夾帶高校就業指導中心公章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或“全國畢業研究所就業協議書”,到指定地點簽訂就業協議,且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雙方簽約工作,逾期視為自動放棄簽約資格。
七、身體檢查
簽訂協議后,各招聘崗位按照計劃招聘人數或實際招聘人數確定進入身體檢查人員,具體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由各級人社部門負責組織進入體檢環節人員前往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結果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八、組織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該崗位考試成績達到及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情況及時在工作網站進行公示。
九、公示
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用人選的,在州人社局網站或相關師范類高校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擬聘用公示期間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其擬聘用資格;因本人原因導致無法按期畢業或本人放棄的,取消其聘用資格;并按遞補程序進行遞補。公示期結束后,無論何種原因取消其聘用資格的,均不再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
十、聘用
聘用公示期結束后,對擬聘用公示人員無異議的,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要求,簽訂聘用合同并辦理聘用備案手續。2021年全州教育系統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試用期和服務期制度:試用期12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服務期為3年(含試用期),服務期未滿的,不得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不得報考延邊州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擅自調離原報考招聘單位、擅自參加我州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取消其聘用資格;未能按時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之一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十一、紀律要求
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報名審核、考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同時,對于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與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二、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延邊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為本次招聘考試的工作網站(網址:hrss.yanbian.gov.cn),請考生及時登陸查詢招聘公告和相關通知。
招聘工作相關政策咨詢,請考生撥打報考單位咨詢電話(詳見附件2)。
本次考試各級事業單位、主管部門和考試機構,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十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項
參加報名及考試人員全程佩戴口罩,服從工作人員安排,保持安全距離,考生需出示吉祥碼進入考場。
1.參加報名及考試人員須在本公告發布后,境外返回人員隔離期未滿14天的不得參加報名、考試,從境外高風險國家返回人員隔離期未滿21天不得參加報名、考試。隔離期滿14天或21天的鏡外返回人員,需提供7天之內的核酸檢測報告。
2.報名者須在本公告發布后,及時登錄微信“吉事辦小程序”,注冊并完善個人相關信息,并獲取個人“吉祥碼”,并在報名、考試當天出示,顯示非綠色的考生不得進入報名及考試場所。
3.參加考試人員在往返途中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須配戴好口罩,與他人保持安全距離,全程做好自我防護,確保個人安全。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附件:1.延邊州公開招聘師范院校畢業生報名表
2.2021年秋季延邊州面向師范院校公開招聘優秀人才崗位及資格條件一覽表.xls
延邊州教育局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