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主管部門會同招聘單位成立資格審查小組,依據招聘崗位設置的條件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其中,專業條件主要依據教育部發布的《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試行)》《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20年版)》《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專業目錄》《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二級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學校自設交叉學科名單(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關目錄審核,專業目錄未涵蓋的專業,根據實際情況由有關方面共同研究確認。考生資格審查結果由招聘單位電話通知。
(六)開考比例
本次公告各崗位均不設開考比例。
四、招聘考試
本次招聘采取免筆試直接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主要考核考生專業知識及綜合素質等。招聘面試工作由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組織實施,長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對整個面試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一)時間及地點:面試的具體時間、地點由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確定并通知。
(二)面試人選確定:面試人選在資格初審合格后,報名人數在1:3(含)比例內的,按實際人數確定;超過1:3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按照公開招聘程序進行初試篩選,最終按1:3(含)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報名資格審查結束后,結合報名實際情況確定初試篩選的方式方法并予以通知,初試篩選成績不作為總成績計算權重,考生成績以最終面試成績為準。
(三)面試成績: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低于合格線的人員,不得作為擬聘人選。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四)擬聘人選的確定:擬聘人選從面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同一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比例確定。在考生面試成績相同情況下,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優先聘用(如在我省參軍入伍并服役期滿、退出現役的自主就業退役大學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優先等);沒有符合優先聘用條件的,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人選。
五、體檢與考察
體檢工作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并結合事業單位實際用人需求情況確定。體檢合格的,由招聘單位對擬聘用人員遵紀守法、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擬任崗位資格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考察有一項不合格的,取消擬聘用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察。考生在體檢、考察過程中弄虛作假,隱瞞重要病史或違法違紀情況等導致體檢、考察結果不實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選,在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聘用
(一)公示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將擬聘人選名單報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公示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其擬聘人選資格,并在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決定是否聘用;對公示反映有問題但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按程序辦理相關手續。
(二)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取消擬聘人選資格,招聘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是否遞補,如需遞補的,應從同一招聘崗位面試成績達到合格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被聘用人員一律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正式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八、注意事項
(一)在招聘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相關工作進行適當調整,相關要求及工作調整信息將通過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及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網站公告,請廣大考生及時關注網站信息。
(二)考生對崗位資格條件要求或在整個招聘過程中有不明之處,請及時與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聯系(聯系電話詳見附件1)。
(三)凡考生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證件審核、面試、體檢、考察、報到等情況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資格審核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考生不符合招聘條件或弄虛作假騙取應聘資格的,均取消應聘資格,問題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四)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以及招聘工作的組織實施單位和工作人員,對應聘人員的個人信息給予嚴格保密。對公開招聘過程中應聘人員、招聘單位和相關招聘工作人員違紀違規的認定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及相關規定執行。
九、信息發布及政策咨詢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http://ccrs.changchun.gov.cn/)、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官方網站(http://www.ccmc.edu.cn/)為本次公告(含補充公告)的發布網站。本公告招聘單位的官方網站為此次公開招聘的工作網站,有關招聘事項及各種通知等信息,均通過工作網站進行發布,請考生注意查詢。
政策咨詢電話:
0431—84826461(長春醫學高等專科學校人事處)
主管部門電話:
0431—80792703(長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人事處)
人社部門電話:
0431—88521577(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考核培訓處)
長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長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